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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真伪(2)
作者:费宝君
第八十五回 贾存周报升郎中任
薛文起复惹放流刑
本回中,贾政升了郎中,小说写宝玉听后“心中自是甚喜”,后来更是“喜得无话可说”。对此,有些研究者大提异议,认为按宝玉的性格,绝不会因父亲升官而欣喜。如周绍良先生认为,在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宝玉对亲姐姐晋封贵妃都是“置若罔闻”,在此又怎会为父亲升迁而喜不自胜呢?
但是笔者认为,宝玉有理由在此感到“甚喜”。在元春晋封为贵妃时,宝玉之所以会“置若罔闻”,是有原因的,当时秦钟正病重,生死不明,因此宝玉心中怅然如有所失,虽闻得元春晋封之事,亦未解他愁闷。这也符合少年人珍惜友情的心理。如果当时宝玉没有心事,闻得元春被晋封为贵妃之事而不喜,则这一情节必定失真,不符生活的真实逻辑。
相对元妃升迁之时,宝玉此时无此愁怅,为何不能甚喜呢?
至于“宝玉此时喜的无话可说”这句话又当别论。因为宝玉之所以会喜得无话可说并不是因为贾政升迁,而是为姐妹的团聚高兴。这看小说的下文就可明了。
“宝玉笑着进了房门。只见黛玉挨着贾母左边坐着呢!右边是湘云。地下邢、王二夫人、探春、惜春、李纨、凤姐、李纹、李绮、邢岫烟一干姐妹,都在屋里。只不见宝钗、宝琴、迎春三人。”
虽然还缺着宝钗等三人,但是这等团聚的局面已好久不再了,况大家都欢喜,宝玉又怎能不喜得无话可说。可见,宝玉之喜是大有道理的。
另外,有些研究者对宝玉给北静王拜寿一事也颇有微辞,认为北静王在此对待宝玉简直犹如娈童,不成体统。对于北静王告诉贾政要高迁这一消息时宝玉的行动更是不满,认为宝玉不可能说出“此是王爷的恩典,吴大人的盛情”这样的话。
北静王对待宝玉是否过于细致,这是个人的主观看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无用多言。从十五回北静王对宝玉的喜爱之情看,这样的对待还是可能的。至于宝玉会不会说一些奉承话,这就更值得讨论了。诚然,宝玉是不喜欢奉承人的,也厌于此道。但是,厌于此道不等于不会此道。从情理上说,宝玉肯定是会此道的,不然他绝难得到贾母的溺爱。第五十六回,甄家的几个管家娘子拉着宝玉的手,问长问短,宝玉没有一丝恼怒之色,当时众媳妇便赞宝玉的性情比甄宝玉好,这时贾母说了一番话:
"我们这会子也打发人去见了你们宝玉,若拉他的手,他也自然勉强忍耐一时.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他不还正经礼数,也断不容他刁钻去了.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使人见了可爱可怜,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
从贾母的这番话中我们不难看出宝玉是会应付人来客往之事理的,且比一般人,诸如贾环之类做的要好,所以他才能得到贾母的宠爱。
再看十四、十五回的文章,同样是对待北静王的文章,宝玉不也表现的中规中距吗?
“宝玉忙抢上来参见,水溶连忙从轿内伸出手来挽住。”
又“宝玉连忙接了,回身奉与贾政,贾政与宝玉一齐谢过。”
对此,甲戌本回前有脂批写道:“宝玉谒北静王辞对神色,方露出本来面目,迥非在闺阁中之形景。”
原来,宝玉也是会世俗应答之法的,只是平时不表现罢了。在此,再反过来想,如果北静王说他与吴大人保举了贾政,而宝玉露出一会苦脸相,说一些反逆的话,不知是如何的情景。其还是能得到北静王看重的宝玉?其还能是让贾母溺爱的宝玉?
下文,薛蟠又一次打死了人。不同于第四回打死冯渊,这次他未能逃脱法网。虽经多方营救,终被判为误杀而遭流放。
对于这一情节,一些研究者认为它虽揭露了官场的腐朽黑暗,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写的并不合理,薛蟠不致于因这么简单的一件人命官司落得如此下场。试看打死冯渊时,薛蟠是何等的轻松。“人命官司一事,他却为儿戏之事,不过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
笔者认为这些研究者的认识有一定的道理,但还可探讨。首先,即使在当时,杀人案也不是不付代价,说解决就能解决的。杀死冯渊后,薛蟠虽然不紧张,但薛姨妈等人还是相当紧的。另外,问题虽然能解决,不至于坐牢杀头,但必须付出金钱的代价,这一点薛蟠也清楚。冯渊一案,薛家之所以能如此轻松地摆平,一个事实,是由于贾雨村的出现,这一点我们不能忘记。其次,我们不应把打死张三的官司与打死冯渊的并论。因为它们发生的地点不一样,前者发生在本省,薛家有的是关系网,不用薛家出面,别人自然会替他遮掩,人命官司也确不过是一点小事。但是,发生在外省就不一样。在此,薛家不一定有关系网,别人不会为他遮掩。相反,为了诈钱,只会把事情闹大。如果牵涉到宫廷内部或者官派之间的斗争,事情就更不好说了。落在人家的手里,不落井下石已可谓善良了。因此,两次人命案结局不同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笔者看来,曹雪芹安排这一情节应是有意的,这点联系脂批就可清楚。己卯本第十九回,在“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句则有一夹批说:“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叹叹!”
要使宝玉陷入如此困境,则除贾家被抄这条件之外,还需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薛家也必须彻底的败落。因为其时宝钗已过门,薛家如未败落,则无论如何也会救助两人。即使宝玉当时在狱中,如薛家尚未败落,也当使他不致于如此。可见当时薛家必已败落,而无力支助。
那么,如何让薛家败落呢?我们知道,贾家是败落于抄家,薛家有没有这个可能呢?笔者认为可能不大,其时薛家无人在京为官,没有因争权夺利而被抄家的可能。所以,薛家的败落必定另有途径。
而我们知道,薛家是以财丰立足四大家族之列的,所谓“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所以要薛家败落很简单,只要让他破产就行了。而描写他如何破产的这一过程,小说利用一场官司应该说是成功的。自薛蟠出事后,薛家日散斗金,迅速地衰败了去。
除上述三事外,此回中还有一事值得讨论。就是王子胜和亲戚送戏贺喜之事。很显然,唱的三出戏大有深意,暗伏着书中三主角的最终命运。其中《蕊珠记》里的《冥升》暗伏黛玉早夭,《吃糠》暗伏宝钗寡居。这都没有什么好讨论,唯有第五出“达摩带着徒弟过江回去。正扮出些海市蜃楼,好不热闹”两句大有讨论必要。
“达摩带徒弟过江”一事,小说最后一回有所交待。但是,“正扮出一些海市蜃楼,好不热闹”却未见文章。据脂批,全书最后有警幻情榜一事。“(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未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从这条批语可知,在归结全书时,警幻曾赠于宝玉及其众芳有一评语。既是这样,就可想知其时大观园的众儿女都应在场。那么,太虚幻境不正是海市蜃楼,众儿女都在场不正是好不热闹。这就与这里写得相符。而如果原著的结局与程本一样,一僧一道挟带宝玉而去就完了,则这里何必写这“海市蜃楼,好不热闹“一句。显然,今传的结局并不热闹。
第八十六回 受私贿老官翻案牍
寄闲情淑女解琴书
本回写老官受贿后随意翻案,过程清楚,反映出了封建社会官场的黑暗腐朽,与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有异曲同工之妙。写周贵妃薨逝暗示贾元春即将薨逝,这也是雪芹的一贯作法。另外,第五回元春的判词“虎兕相逢大梦归”句一直无解,作者在此总算作了交待。应该说这一解释还是极为合理的。
小说下文有一段黛玉解琴书的文章,黛玉真会弹琴吗?有些研究者对此提出了疑问,如周绍良先生认为“黛玉论琴一段,颇似迂儒说教,那会出自黛玉的灵心慧口?”
但是,笔者认为这段文章应为雪芹的原著。首先,黛玉的论述并不象周先生说的那样不堪入耳。其次,种种迹象表明,在雪芹的原著中,必定有描写与琴有关的文章。
我们知道,琴棋书画是古代文人仕大夫必备之能。在当时,每个文人必定精通其中一、二,智能较高者更是样样精通。其时的文学作品,也几乎无一例外的要写到它们。曹雪芹也不例外,这从他给贾家四姐妹之婢女的名字上就可验证。我们知道,元春的婢女叫抱琴,迎春的婢女叫司棋,探春的婢女叫侍书,惜春的婢女叫入画。琴棋书画无一漏缺,可见曹雪芹是有意为之的。
而在前八十回,曹雪芹也的确已对琴棋书画作过部分描写,其中第八回一再写到宝玉的书法;第四十二回,也有一大段宝钗论画的文字。这与后四十回的黛玉论琴,以及与八十七回的惜春与妙玉下棋一段共同完成了琴棋书画的描写,这难道不是出于曹雪芹的精心安排吗?如果允许曹雪芹在前八十回写书、画,就给允许他在后文写琴棋,不然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第八十七 感秋声抚琴悲往事
坐禅寂走火之邪魔
这一回多数段落的文笔极好,但中间可能有续补者的增添之笔。其中宝钗的诗函都属有感而发,写得也可以。自从宝钗搬出大观园后,这是她与黛玉的第一次连络,也是应有之文。就如王希廉之言,“宝钗与黛玉原是宝玉境中意中人,且宝钗亦独与黛玉最为亲厚,实为闺阁知音,久不相见,若无诗札往来,殊不近情,此回必不可少。”
“众芳论人生飘泊不定”一段,说理也极有见地。不但为黛玉感秋声作引,也是为探春远嫁,众芳离散作引。其文可与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中,史湘云与翠缕论阴阳一段相媲美,非深思熟虑者不能道出。
第八十八回 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正家法贾珍鞭悍仆
这一回中也极可能有增补之笔。“赞孤儿”一事虽然写得不是十分精彩,但尚名副其实,而下文“贾珍鞭悍仆”一事却甚为可疑。
第一,如周绍良先生之言,“贾珍自是东府主子,何以忽然过来料理诸事?事无缘由。第二,鲍二何以忽然与周瑞生了意见,不见交待。却两人在贾珍面前自辨时话也有出入。鲍二说的是他说不上话。但周瑞的解释却是自己没有贪污,似乎是鲍二在告他贪污。此文写得极不明白。
第八十九回 人亡物在公子填词
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此回前半也可能是续补之笔。诚然宝玉极有可能是如书中描述是因为看到了雀金裘而想起晴雯。但是以袭人的细致入微,她不可能拿这件雀金裘给宝玉穿,使他伤心。所以宝玉之所以看到雀金裘而想起晴雯,必定另有文笔。另外,宝玉祭典晴雯时的情景也窘别于前四十三回的“撮土为香”以及七十八回杜撰芙蓉女儿诔的情景,躲躲闪闪,做作扭怩,不像平素所为。且其称呼晴雯为晴姐,称谓不对。在七十八回,宝玉称晴雯是芙蓉女儿,此称谓当不至于改变。为何说这一称谓不会改呢?因为在宝玉心中目中,女儿两字比任何称谓都要宝贵。第三回贾雨村说甄宝玉说的一番话就是例证。“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甄宝玉之言,实是贾宝玉之言。在宝玉的心中,“女儿”两字实比什么称谓都尊贵。所以在此宝玉称晴雯为晴姐,实是一种轻薄行为,是对晴雯的侮辱。睹物思人本应是沉痛的哀悼,但此段文章却无一丝哀思,殊非情理之笔。
下文写黛玉的文章却非别人能写,虽然有研究者指出宝玉绝不会说出这番话。
“我想琴虽是清高之品,却不是好东西,从没有弹琴里弹出富贵寿考来的,只有弹出忧思怨乱来的。再者,弹琴也得心里记谱,未免费心。依我说,妹妹身子单弱,不操这心也罢了。”
诚然如这些研究者之言,宝玉不希罕“富贵”,其自身也不希罕“寿考”。但是,用这番话来劝黛玉就极有可能。如脂批所言,两人在对方身上是“纯用体贴工夫”的,为了对方好,即是违背初衷也在所不惜。显然宝玉这番话的重点是在后几句,让黛玉少费心才是他的目的。责他贪求富贵,有些断章取义。
另外,此回中对黛玉的心思有所描写。众所周知,黛玉的心事是一开始就有的。所以后四十回写黛玉的心事本无可怪。但是,随着研究者研究的深入,在此也产生了一个疑问,黛玉的心事是否过火了?
在《红楼梦辨》一书中。俞平伯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中关于黛玉心理描写不合理,“黛玉的心事,写得太显露过火了,一点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觉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
他摘录出了许从他认为不好的文字,如:
“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有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半点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彀依宝玉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见于本回)
“好!宝玉!我今天才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人”
又,“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谁去!”(均见于八十二回)
但是,笔者认为,这些情节合情合理,绝无一丝过火的描写。它们完全符合生活的逻辑。在前文,宝黛两人年纪尚小。其时虽有爱恋之意,但还处于朦胧阶段,所以对此的描写应当含蓄。而后文不一样,此时黛玉年龄渐长,心理日益成熟,感情日益丰富,正处于“少女怀春”的时候,这时的感情又怎能不炽热。且在年少时谈不上嫁取,虽有心事也不用急。而今你如不嫁,他就有可能它取,又叫她怎能不急?
可见,后文的这些描写是合情合理的,并无过火之处。相反,俞平伯先生等的指责稍显过了。
第九十回 失绵衣贫女耐嗷嘈
送果品小郎惊叵测
颦卿之夭亡,已是意中之事。但是,绝粒一事只不过是为后文魂归离恨天作引,不易拖得太长。在此回就把绝粒一事了结,合乎时机。且黛玉病好的情节安排也十分的合理,因侍书的话而病,又从侍书的话而好,所谓“心病终须心药医”是也。一病一好,都合乎情理,是作者深虑的结晶。对于这一情节描写的好处,清人王希廉曾有一段批语,与笔者的意见较为一致:“然竟绝粒而死,不但文情径直无味,且转觉钟情尚未至深,死亦死得糊涂。今因听讹言而觅死,又因听密语而复生,委曲缠绵,文愈曲而情愈深,且反跌后文竟娶宝钗,更觉紧凑。”
失绵衣一事,写邢岫烟的忍辱负重,见其可怜,愈觉其可爱。同时反衬出夏金桂的淫荡。同一回中,两个人或两件事正反对比,是雪芹的常用手段。
第九十一回 纵淫心宝蟾工设计
布疑阵宝玉妄谈禅
宝蟾设计教金桂勾引薛蝌一段,充分体现了主婢两人的淫荡无耻。其文承上启下,合乎情理。且描写两人的心理及其对话的文章都是精彩绝伦之笔,它书中绝难一见。试看宝蟾在勾引薛蝌失败后主婢两人的一段对话。
“且说金桂昨夜打发宝蟾送了些酒果去探探薛蝌的消息,宝蟾回来将薛蝌的光景一一的说了.金桂见事有些不大投机,便怕白闹一场,反被宝蟾瞧不起,欲把两三句话遮饰改过口来,又可惜了这个人,心里倒没了主意,怔怔的坐着.那知宝蟾亦知薛蟠难以回家,正欲寻个头路,因怕金桂拿他,所以不敢透漏.今见金桂所为先已开了端了,他便乐得借风使船,先弄薛蝌到手,不怕金桂不依,所以用言挑拨.见薛蝌似非无情,又不甚兜揽,一时也不敢造次,后来见薛蝌吹灯自睡,大觉扫兴,回来告诉金桂,看金桂有甚方法,再作道理.及见金桂怔怔的,似乎无技可施,他也只得陪金桂收拾睡了.夜里那里睡得着,翻来覆去,想出一个法子来:不如明儿一早起来,先去取了家伙,却自己换上一两件动人的衣服,也不梳洗,越显出一番娇媚来.只看薛蝌的神情,自己反倒装出一番恼意,索性不理他.那薛蝌若有悔心,自然移船泊岸,不愁不先到手.及至见了薛蝌,仍是昨晚这般光景,并无邪僻之意,自己只得以假为真,端了碟子回来,却故意留下酒壶,以为再来搭转之地.只见金桂问道:"你拿东西去有人碰见么?"宝蟾道:"没有.""二爷也没问你什么?"宝蟾道:"也没有."金桂因一夜不曾睡着,也想不出一个法子来,只得回思道:"若作此事,别人可瞒,宝蟾如何能瞒?不如我分惠于他,他自然没有不尽心的.我又不能自去,少不得要他作脚,倒不如和他商量一个稳便主意."因带笑说道:"你看二爷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宝蟾道:"倒象个糊涂人."金桂听了笑道:"你如何说起爷们来了."宝蟾也笑道:"他辜负奶奶的心,我就说得他."金桂道:"他怎么辜负我的心,你倒得说说."宝蟾道:"奶奶给他好东西吃,他倒不吃,这不是辜负奶奶的心么."说着,却把眼溜着金桂一笑.金桂道:"你别胡想.我给他送东西,为大爷的事不辞劳苦,我所以敬他,又怕人说瞎话,所以问你.你这些话向我说,我不懂是什么意思."宝蟾笑道:"奶奶别多心,我是跟奶奶的,还有两个心么.但是事情要密些,倘或声张起来,不是顽的."金桂也觉得脸飞红了,因说道:"你这个丫头就不是个好货!想来你心里看上了,却拿我作筏子,是不是呢?"宝蟾道:"只是奶奶那么想罢咧,我倒是替奶奶难受.奶奶要真瞧二爷好,我倒有个主意.奶奶想,那个耗子不偷油呢,他也不过怕事情不密,大家闹出乱子来不好看.依我想,奶奶且别性急,时常在他身上不周不备的去处张罗张罗.他是个小叔子,又没娶媳妇儿,奶奶就多尽点心儿和他贴个好儿,别人也说不出什么来.过几天他感奶奶的情,他自然要谢候奶奶.那时奶奶再备点东西儿在咱们屋里,我帮着奶奶灌醉了他,怕跑了他?他要不应,咱们索性闹起来,就说他调戏奶奶.他害怕,他自然得顺着咱们的手儿.他再不应,他也不是人,咱们也不至白丢了脸面.奶奶想怎么样?"金桂听了这话,两颧早已红晕了,笑骂道:"小蹄子,你倒偷过多少汉子的似的,怪不得大爷在家时离不开你."宝蟾把嘴一撇,笑说道:"罢哟,人家倒替奶奶拉纤,奶奶倒和我们说这个话咧."从此金桂一心笼络薛蝌,倒无心混闹了.家中也少觉安静.”
两人明明都是自己想勾引薛蝌,却都想拿对方作筏子。其话或明或暗,或正或反,胆大处见其心细,自辩处见其淫荡,难为作者描摹。
下文宝黛的一段对话,与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话禅机》一文遥相呼应。前文两人谈禅,是宝玉未悟之兆;此回两人谈禅,却是一死一悟之兆,两人的结果已见于此。这也是两人最后一次知心的交流,两人都借机锋说自己的心事,对答精彩。
第九十二回 评女传巧姐慕贤良
玩母珠贾政参聚散
此回前半部分的文章与回目不符。回目是巧姐慕贤良。但文章中却不见她有什么表现,也不见“慕贤良”的情节。到是宝玉发了一番议论,谈吐却又近乎腐儒,极为荒谬。
下文贾政玩母珠一事,虽然事情本身十分希奇,世上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母珠,但是文章却是原著。因为把这一情节归之于续补者,则这段文章没有丝毫意义。但是把它归于雪芹笔下,则是意义非凡。下文贾政的一段话就是深意所在。
贾政道:“天下事都是一个样的理哟。比如方才那珠子,那颗大的就像有福气的人似的,那些小的都托赖着他的灵气护庇着。要是那大的没有了,那些小的也就没有收揽了。就像人家儿当头人有了事,骨肉也都分离了,亲戚也都零落了,就是好朋友也都散了。转瞬荣枯,真似春风秋叶一般。”
不难看出,贾政这段话原来喻示着贾府的最终结局,也就是说贾府的结局确被他于无心中而不幸言中。那么这段话意味着什么呢?很显然是说,在贾母逝后,贾府终于树倒猢狲散,骨肉流离。这与程甲本后文贾府的结局是不同的,所以这可反过来证明它自身不是续补者之笔。如果是续补者之笔,它何必在此给自己设一路障呢?
另外,笔者还有一条证据可证明这是雪芹原著,非他人所能写出。我们都知道,贾府是以曹家为原型的,其中贾母的原型应是曹寅之妻李氏。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会发现,李氏在曹家的作用确有如贾政在文中所说的作用。有几条与曹家有关的奏折可说明这一点。
“曹颙病故,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念其孀母无依,家口繁重,特命将曹頫承继袭职,以养赡孤寡,保全身家。仁慈浩荡,亘古所无,不独曹寅父子妻孥死生衔结,普天之下莫不闻风感泣,仰颂天恩。”(见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八日《苏州织造李煦奏安排曹颙后事折》)
又,“臣煦于三月初二日到江宁织造署内,即向臣妹宣示恩旨:主子俯念孀居无依,恐你一家散了,特命曹頫承继宗祧,袭职织造,得以养赡孤寡,保全身家。”(见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十日《苏州织造李煦奏宣示曹頫承继宗祧袭职织造折》)
从这两条奏折中可看出,李氏在保全曹家中所起的作用有多大。当然,这还是康熙年间的事。康熙对曹家向来恩宠有嘉,所以保全曹家也不以为过。相对于此,那么雍正年间,在曹家终于因拖欠国库借款,骚扰驿站而被抄家后,李氏在保全曹家的作用便充分的显现出来了。
“曹頫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后因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孀居无力,不能度日,将赏伊之家产人口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予曹寅之妻孀妇度命。”
虽然处境十分危险,但有李氏在,曹家当不至骨肉离散。曹家之散,必在李氏去世之后。所以对于李氏在保全曹家中的作用,曹雪芹的认识是非常深刻的,因此才有《红楼梦》中贾政的一番话。别人没有这一情感认识,又怎能写得出来。
第九十三回 甄家仆投靠贾家门
水月庵掀翻风月案
此回又一次写到了蒋玉函。关于蒋玉菡,庚辰第二十八回回前有一脂批,批语说:“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同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看过这一脂批可知蒋玉菡在后文于宝玉有大作用处。明白这一点,我们会发觉小说在此回提及他恰是时机。显然,不用过多久,贾府就将被抄,宝玉夫妇就要依附于蒋玉菡。但是,在前文,蒋玉菡已远走他乡,所以必须交待他已回来。但回来的迟早是个问题,太早则抄家之事尚未最终确定,太迟却又没有时机可用来交待。因为后文紧接着就是钗嫁黛死等大事,绝无时间,绝无空隙可用来描述这一事情,所以此回提及,恰是时机。
接着包勇投靠贾府是为甄宝玉的出场作引,也是为贾府被抄作引。水月庵之事,应是贾府被抄的导火索,而非如程本未见下文。
其中贾政与包勇关于甄宝玉的一段对话极为奇怪。这段对答显然是后文“得通灵幻境悟仙缘”的缩写。也正因此,许多研究者认为这是续补者之笔。笔者却认为,这正好说明这不是续补者之笔。因为一般说来,高明的作者写作中最忌前后文重复。虽然续作者未必十分高明,但也必然犯忌。
那么,何以会出现前后文重复呢?笔者认为,这是由于续补者误解的缘故。因为他不知后文宝玉悟仙缘的文章该如何写,恰恰又看到了这段文章,便以为宝玉也会像甄宝玉一样变好,于是照搬加以扩写。从而有了“悟仙缘”以及“中举”之事。
第九十四回 宴海棠贾母赏花妖
失宝玉通灵知奇祸
据脂批,袭人乃钗副,晴雯乃黛副。前文海棠之死,为晴雯之死作引;此回海棠异时复活,为黛玉之死作引。海棠的一死一生,为结束正副两黛作引,应该是雪芹的有意安排,他人绝想不至这么细微处。
下文接写失玉,至使下回宝玉呆傻。对于这一描写,许多研究者表示不满,认为它使宝玉游离在了矛盾之外,削弱了全书的悲剧力量,所以它不是原著。但笔者认为,这段文章必然是原著。首先,它符合脂批的批示。
第二十三回,在“刚至穿堂门前”句侧,庚辰本有夹批写道:“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处,一丝不乱。”
这一脂批告诉我们有关后四十回的两个情节。一是后文中凤姐有扫雪一文;二是宝玉的通灵玉曾丢失过,可能不止一次,其中一次被凤姐检回。显然此回中的描写合乎这一脂批的批示。
其次,小说本身也曾预示着通灵玉会丢失。这一预示在第八回薛宝钗赏鉴通灵玉的正文。通灵玉正面图式写得就是“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为什么让人莫失莫忘呢?字面本身显然意味着丢失通灵玉可能会导致变故。所以丢失通灵玉后,宝玉变得痴呆,合乎情理。小说已早早于此埋下伏笔。而之所以强调莫失莫忘,相反的就说明它会丢失。
而宝玉的痴呆虽然有削弱悲剧力量之弊,但却是无可奈何之笔。笔者认为这是维护宝玉这一形象的需要。(下文还要提及这一观点,在此先不赘述。)
第九十五回 因讹成实元妃薨逝
以假混真宝玉疯癫
元妃薨逝是为抄家扫去障碍,宝玉疯癫是为金玉成姻扫去障碍。一回书的两件事都是全书的大关结。料非雪芹安排不了。但是,还是有研究者对它们表示怀疑。宝玉疯癫一事,笔者在前文已作分析,在此不再赘述。在此笔者再谈谈元妃薨逝一事。
元妃无疑是小说里的一个重要人物。她曾蒙圣眷恩宠,荣极一时。贾府赖她才再次达到鼎盛,也是因为她,贾家才有了一座人间桃源大观园。但是,她同样是一个薄命的人物,虽然她荣极一时,却终究是一个短命的人物,恩宠不长。小说的前八十回,曹雪芹一再为此留下了伏笔。小说第二十二回的爆竹之谜就暗示着她荣华的短暂。对此,庚辰本、戚本均有双行夹批指出:
“此元春之谜,才得侥幸,奈寿不长,可悲哉!”
再,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册词中,元春的册词说:“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昭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又,《红楼梦曲·恨无常》折中也说:“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
可以肯定,元妃命不久长,那么她究竟是怎样死的呢?
程本在本回中交待的十分清楚,元妃是忽得暴病,不能医治而逝的。原因为“元春自选了凤藻宫后,圣眷隆重,身体发福,未免举动费力,每日起居劳发,时发痰疾。因前日侍宴回宫,偶沾寒气,勾起旧病。”
但是,许多研究者有自己的意见,认为元妃应死于宫廷内部派系之间的斗争,而非死于痰疾。笔者认为这一意见有一定的道理。也正因此,笔者更加相信这一情节出于曹雪芹之笔。
就让我们假设元妃死于宫廷内部的斗争,看曹雪芹会如何写?他会直接写元妃如何在斗争中死去吗?不可能。须知当时文字狱盛行,文人稍不留神就会锒铛入狱,更何况亵渎皇家。曹雪芹绝不会冒此风险,不然他就不会在红楼梦凡例中特作如下声明了。“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廷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
所以,就算元妃死于宫廷内部的斗争,曹雪芹也不会直接写,而必定用曲笔描绘,正如他把秦可卿之死于上吊改为病死一样。其实,元妃之文曹雪芹也未改尽。细看元妃病逝之文,还可发觉其中的一些疑点。如写元妃死时,“只有悲泣之状,却没有眼泪。”
这一描写分明是写看透世情而绝望的文笔,那像是写一个生病快死者的文章。另外,元妃闭目之时,并无曹府之人在场,虽说是因“国家制度”使之然,然读者不得不怀疑其中别有内情。
因此,笔者认为这段文章应为雪芹的原文。
第九十六回 瞒消息凤姐设奇谋
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
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第九十八回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
病神瑛泪洒相思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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