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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30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阅读次数:15
第四章:“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
——宝钗眼中的官场仕途


薛宝钗眼中的官场仕途,不能不说是一个涉及到《红楼梦》全书整体性质的问题。因为传统红学正是从这个问题出发,从而将《红楼梦》的主题定义为所谓的“反封建”的。同时,对这一问题进行拨乱反正式分析,也正是我们现在开创“钗学”研究的一个起源和发端。按传统红学的观点,宝钗似乎是一个所谓的“醉心功名富贵”之人(见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诗词韵文”部分/朱淡文/文),好像是入了贾雨村为代表的“国贼禄鬼之流”,因此,贾宝玉与薛宝钗似乎只能是思想上“格格不入”的关系。而整部《红楼梦》也由此被说成是一部描写“封建”与“反封建”两大阵营,以及卫道士”与“叛逆者”两条路线激烈斗争的小说。但我们在本书第一章里就已经指出了这种说法的致命漏洞:如果宝钗真是什么“醉心功名富贵”之人,她怎么可能以一首《更香谜》大扫贾政之兴?又怎么可能以蘅芜苑“雪洞”一般的室内布置而得罪贾母呢?更重要的,整部《红楼梦》中,除了贾宝玉以外,就惟独只有这个薛宝钗是一个骂世最狠、讽刺时事最为犀利的人。她的《螃蟹咏》刺贪讥俗,尤其针对贾雨村这种螃蟹式的赃官,所以,连宝玉读了,也不禁要为之高呼“写得痛快”!这究竟是贾雨村为代表的“国贼禄鬼之流”的表现呢,还是恰恰说明了宝钗那种愤世嫉俗的精神正是贾雨村们的死敌呢?还有,如果宝钗和宝玉在思想上真的只是什么“格格不入”的关系,钗、玉二人之间又岂能有如此深切的思想和精神的共鸣?单是有限的这几点质疑和反驳,传统红学的论述就完全招架不住,表现出一副难以自圆其说的败象,就更不要说曹雪芹在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还有所谓“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的重要提示,脂砚斋在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还有关于“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的真切告诫了!因此,如果我们真想深入细致地了解《红楼梦》这本书以及曹雪芹这个人的话,就不能不抛弃以拥林派观点为核心的传统红学,立足原著原文,重新展开研究,重新审视一下宝钗眼中的官场仕途究竟为何物。由于篇幅和文情的限制,本书第一章在谈及这一问题时,仅仅点到为止,并没有作更详尽的对比研究和背景分析。现在就让我们补上这一课,用一章的篇幅来专门谈谈宝钗是如何看待当时的官场的,以及这种看法背后蕴藏了什么样的时代信息和社会意义。

在脂评本原著中,宝钗明确表达自己对当时官场仕途之看法的地方,主要有三处。我们分别将其辑录于下:

1、宝钗讥讽贾雨村投机钻营:

“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第32回)

2、宝钗作《螃蟹咏》讽刺时事:

宝钗接着笑道:“我也勉强了一首,未必好,写出来取笑儿罢。”说着也写了出来。大家看时,写道是:
  “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看到这里,众人不禁叫绝。宝玉道:“写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又看底下道:
“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余禾黍香。”
  众人看毕,都说这是食螃蟹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是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第38回)

3、宝钗向黛玉表露她对读书做官之男人的看法:

“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

根据以上三段原文,我们很容易地就可以将宝钗对当时的官场仕途的看法,归纳于以下四条:

第一、宝钗相信,男人们读书做官,就应该首先“明理”,做到“辅国治民”。这是她所提倡的男人读书做官的先决条件。

第二、宝钗认为,如果一个男人做不到“明理”和“辅国治民”,则不如不做官,从事农业、商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干点实事反而更好。如果一定要当官,那就等于是国家和人民的“大害处”。

第三、宝钗断言,当时那些男人们没有一个是真正做到了“明理”和“辅国治民”的,几乎全部都是坏人,都是如同螃蟹一般的横行霸道之辈。这就等于是一竿子扫倒了当下所有的当权派。

第四、宝钗提出,对于那些如螃蟹一般“皮里春秋空黑黄”的赃官,仅仅空言谴责是不够的,有正义感的人就应当通过掌握权力,再使用生姜一般的老辣手段将其消灭。如此方能澄清吏治,还天下一个“月浦空余禾黍香”的清宁世界。

除了上述第一条属于在中国流行了两千多年的儒家治国理念以外,其余三条均表现了宝钗思想中超越儒家束缚而亲近于道家,并具有初步的商品经济意识的一面。其中,第三和第四条流露出的强烈的反官僚意识,直接跟老子所云“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见《道德经》第七十五章)等悲辞愤语意境相通。而第二条中宝钗所谓“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则表明宝钗的人生观、价值观已受到了明、清以来重商轻官思想的影响。按,中国传统的职业及身份排序是:士、农、工、尚。士,也就是读书做官之人,乃是四民之首,备受推崇。而商则屈居四民之末,备受歧视。然而,到了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士与商的看法逐渐发生了变化。“重商”的声音越来越多,若干思想开明的知识分子也加入了为商业和商人恢复名誉的行列。晚明的王阳明首先将读书“治学”与经商“治生”结合起来,提出:“虽治生亦是讲学中事。但不可以之为首务,徒启蒙营利之心。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何妨于学?学何二于治生?”(见王阳明《传习录拾遗》)认为经商未必会妨碍道德学问,只要不利欲熏心就行。有点类似于《红楼梦》中宝钗所说的:“学问中便是正事。此刻于小事上用学问一提,那小事越发作高一层了。不拿学问提着,便都流入市俗去了。”(第56回)入清以后,“重商”的思想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比如,清初陈确的说法便是:“真学人之本事,而治生尤切于读书”、“唯真志于学者,则必能读书,必能治生。”(见陈确《学者以治生为本论》)甚至还有人干脆断言宋、明以来的社会状况是商人的道德品质普遍高于士人,并对此现象作了具体分析:

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天下之士多出于商,则纤啬之风日益甚。然而睦姻任恤之风往往难见于士大夫,而转见于商贾,何也?则以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于焉。其业则商贾也,其人则豪杰也。为豪杰则洞悉天下物情,故能为人所不为,不忍人所忍。是故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此又世道风俗之大较也。(见沈垚《落帆楼文集•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

如果按这种说法,薛宝钗以其皇商之家的出身,便正属于此类“为商者转敦古谊”的情形。自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来,官方红学会在评论宝钗的时候,往往会陷入一种唯成分论倾向。按刘敬圻女士在《明清小说补论》一书中的说法,就是:“凡是薛宝钗的一言一行,总习惯于和官商之家、铜臭之味连到一块儿。”(见刘敬圻《明清小说补论•薛宝钗一面观及五种困惑》)但对照以上述王阳明、陈确、沈垚等人的说法,这些几百年前的古人尚且不歧视商业,懂得“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的道理,明白“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的历史大趋势。这些几十年前的红学家却硬是不明白,始终陷于思维的误区当中,这不是一件很可悲的事么?可叹的是当今红学领域内诸如此类的刻意的偏差和误读还是太多、太滥!

回到原题之上,我们不难发现,《红楼梦》中宝钗对于当时官场仕途的看法,其实跟宝玉鄙视经济仕途的态度是立场一致而本质相通的!两者对于当时以贾雨村为代表的官场中人,都作出了彻底否定的评价,又都有着坚决不肯与之同流合污的批判主义的精神。所不同者仅仅在于,贾宝玉的态度主要是消极逃避,因为不愿意同贾雨村之流为伍,便宁可逃入女儿国中,以眼不见为净。而薛宝钗则勇敢地选择了斗争之路,希望正义者通过掌握权力来消灭这些贪官,比贾宝玉的选择更有血性,也更有担当!亦曹雪芹在甲戌本《凡例》中所感叹的那样:“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当然了,宝钗也说了,如果做不了有担当、可以“辅国治民”的好官,也千万不能做贾雨村那样的赃官或者贾政那样的庸官,“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所以,当最终宝钗看出了宝玉的软弱无能,终不能成为那种可以澄清吏治,救民于水火的大才,她也必不会逼迫宝玉去做贪官,而是会心甘情愿地将其引导向以佛、道为代表的“出世”之路!故而,我们说,薛宝钗与贾宝玉实际是思想意志上的知己,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本质性冲突!

自1949年以来,尤其是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来,贾宝玉一直被描绘成一个同薛宝钗相“对立”的、反对“封建礼教”之人。但在曹雪芹的笔下,贾宝玉真有什么“反封建”、否定儒家君臣大义的思想吗?答案是否定的。抛开后世种种无限拔高的红论而不说,单就原著原文来看,贾宝玉不仅不是儒家那些纲常伦理的“叛逆者”,反而是对这些纲常伦理有着别样的忠诚。且看第63回中宝玉与芳官的一段对话:

芳官笑道:“我说你是无才的。咱家现有几家土番,你就说我是个小土番儿。况且人人说我打联垂好看,你想这话可妙?”宝玉听了,喜出意外,忙笑道:“这却很好。我亦常见官员人等多有跟从外国献俘之种,图其不畏风霜,鞍马便捷。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作‘耶律雄奴’。‘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竟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俛头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既这样着,你该去操习弓马,学些武艺,挺身出去拿几个反叛来,岂不进忠效力了。何必借我们,你鼓唇摇舌的,自己开心作戏,却说是称功颂德呢。”宝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载百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芳官听了有理,二人自为妥贴甚宜。宝玉便叫他“耶律雄奴”。(庚辰本第63回)

再来看第36回中宝玉与袭人的一番对白:

宝玉谈至浓快时,见他不说了,便笑道:“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那些个须眉浊物,只知道文死谏,武死战,这二死是大丈夫死名死节。竟何如不死的好!必定有昏君他方谏,他只顾邀名,猛拚一死,将来弃君于何地!必定有刀兵他方战,猛拚一死,他只顾图汗马之名,将来弃国于何地!所以这皆非正死。”袭人道:“忠臣良将,出于不得已他才死。”宝玉道:“那武将不过仗血气之勇,疏谋少略,他自己无能,送了性命,这难道也是不得已!那文官更不可比武官了,他念两句书汙在心里,若朝廷少有疵瑕,他就胡谈乱劝,只顾他邀忠烈之名,浊气一涌,即时拚死,这难道也是不得已!还要知道,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地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可知那些死的都是沽名,并不知大义。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第36回)

这两段对话都涉及贾宝玉对朝廷、对君父、对儒家纲常伦理的基本态度。而贾宝玉又是怎么说的呢?一则曰:“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地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二则曰:“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三则曰:“那文官只顾邀名,猛拚一死,将来弃君于何地?”四则曰:“那武将猛拚一死,他只顾图汗马之名,将来弃国于何地?”五则曰:“可知那些死的都是沽名,并不知大义。”完全是一副忠臣孝子真心诚意地为君父分忧、着想的口吻!要说什么“叛逆”,真不知道他究竟“叛”了什么?“逆”了什么?实际上,我们很容易从以上这些文字中看出,贾宝玉对于贾雨村之流的贪官的厌恶,还有对那些“文死谏”、“武死战”之徒的鄙视,到底是基于什么样的立场:如果一定要把《红楼梦》所描写的那个社会叫做“封建社会”的话,贾宝玉绝对不是反感那些人身上的“封建”,恰恰相反,宝玉是嫌他们还不够“封建”!正因为看到这些人的行为玷污和背叛了那个又“圣”又“仁”,且“受命于天”的朝廷,即所谓“都是沽名,并不知大义”,贾宝玉才会跳出来反对他们,并且最后躲着他们,不愿与他们为伍。这是哪门子的“反封建”?应该叫“反反封建”才对!1954年以来的官方红学会拼命地拉拔着贾宝玉,把他的“叛逆”跟薛宝钗的“卫道”相对立。可对照以上贾宝玉强调君臣“大义”的言论,这跟薛宝钗所主张的“读书明理,辅国治民”究竟有多少区别?宝玉因为嫌当官的不够“封建”而憎恶他们,这同宝钗因这些官僚祸国殃民而犀利地批判他们,在思想立场上又有哪一点不同?如果一定要说构成了什么样的“对立”的话,不过是如前所述,宝玉的怯懦、逃避与宝钗的勇敢、有担当,构成了“小男子主义”与“大女子主义”的一点对立罢了。在本质上,钗、玉二人还是相通的——他们都是那种既忠于儒家纲常名教,又批判现实社会之黑暗的人。他们的孤愤、反叛,又都是在针对那些背离了正义原则的当权者,却并不涉及儒家制度本身。因此,当宝玉看见宝钗作《螃蟹咏》讽骂贪官,他才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欢欣鼓舞之情,并为此而大感痛快!

如果把林黛玉对待官场仕途的态度也纳进来,跟钗、玉二人的情形作一对比,这就更有意思了。1954年以来的官方红学喜欢强调林黛玉从不说“混帐话”,从不劝贾宝玉去立身扬名这两点,并以此来作为林黛玉跟贾宝玉同属“叛逆者”的“证据”。而书中的贾宝玉也确实一度认为林黛玉不曾劝他这些话。然而,在曹雪芹的原著中,林黛玉真的从不拿所谓的“混帐话”劝谏贾宝玉吗?她真的不曾鼓动贾宝玉去立身扬名吗?事实与这些表面化的看法正好相反:林黛玉不仅拿“混帐话”劝过宝玉,而且全书中就属她劝的次数最多,态度也最积极!譬如:第9回,黛玉听说宝玉要去上学去,她便开口鼓励他说:“好!这一去可定是要‘蟾宫折桂’去了!”这已经初步显示了黛玉对于“蟾宫折桂”、夫荣妻贵之类的世俗荣耀的向往。第34回,宝玉挨打以后,黛玉见着宝玉,她说出的第一句话,居然也是:“你从此可都改了罢!”这里面也自然包含了期望宝玉改掉“不求上进”等老毛病的用意。第79回,黛玉又劝宝玉去拜会孙绍祖等人:“你二姐姐已有人家求准了,想是明儿那家人来拜允,所以叫你们过去呢”。宝玉不从,推脱道:“何必如此忙?我身上也不大好,明儿还未必能去呢。”黛玉便忍不住要挖苦道:“又来了!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一年大二年小……”一面说,一面还急得咳嗽起来。此处,黛玉希望宝玉结交赃官,以便将来能立身扬名的意图,就张扬得更明显了。事实上,第50回中林黛玉所作《騄駬谜》中即有所谓“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的说法。这“立名”二字不就是“立身扬名”的简称吗?当然了,对于第一个事例,拥林派评红者可以单独拿出来,替黛玉辩护说,那只是跟宝玉开玩笑。第二个事例也可以勉强解释为宝玉挨打之后,黛玉担心宝玉才那样劝他。但面对上述第三个事例,任何曲为辩解之辞都无法自圆其说了。要知道,早在第78回中作者就已经写明:“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这时候,贾宝玉早就没有挨打的危险了,可林黛玉却为何还要劝他结交官场中人?又有人辩解说,黛玉是考虑到“迎春要嫁了,宝玉应该在亲情这方面去拜会孙家,没考虑到官场的事”(见网友“红露•伊”的发言)但如果林黛玉真的只是考虑亲情,没考虑到官场的事,贾宝玉又为什么要拒绝她的劝告?难道贾宝玉是那种不顾姐弟亲情、不关心二姐迎春今后命运的人吗?可见,林黛玉的想法正是要贾宝玉借贾、孙两家结姻的机会,多多出去走动,这样才好结交那些官场人物,为将来博取“双瞻御座引朝仪”之类的世俗荣耀而多作准备,故此才会引发宝玉的抵触心理,让他想到要找借口加以拒绝。不然的话,宝玉又怎么可能去驳他那个心爱的林妹妹的面子呢?所以,我们说,林黛玉并非没有拿“混帐话”劝过宝玉,也并非没有立身扬名的想法,贾宝玉过去对她的那些好感不过是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一类的错觉罢了!更重要的,在对待贾雨村一类“禄鬼国贼”的态度上,黛玉同钗、玉二人的价值取向几乎判若天渊。宝玉平生最痛恨贾雨村这类赃官,宝钗也对贾雨村这号人的投机钻营作过尖刻的讽刺。而黛玉却正好是贾雨村的学生。她对她这位“恩师”可从未表达过任何形式的异议或不满!如果说以前在从学于贾雨村的时候,黛玉的年龄还小的话,那么,黛玉奔完父丧,第二次前往贾府的时候,也是贾雨村念及他与黛玉“有师从之谊”,而主动与贾琏、黛玉“同路作伴而来”的(见甲戌本第16回)。这时候,黛玉已不算小了,可她对她昔日的老师也没有表示出丝毫的不满。如果是换了宝玉,别说安安静静地做贾雨村的学生,跟他学习,与他同路作伴,只怕连见上贾雨村一面,他也是极不情愿的吧!所以,我们只能说,黛玉实际上是与宝钗、宝玉截然相反的另外一种人,她虽然也忠于儒家的纲常名教,却并没有任何批判社会黑暗的意识!

将宝钗、宝玉、黛玉三人对于当时官场仕途的态度综合一下,我们就可以把最终的结论归纳于下:

1、对于经济仕途,宝钗的看法是,男人们应该做那种能够横扫贪官,澄清吏治,然后辅国治民,造福天下的好官。如果做不到,则不如不做官,“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

2、宝玉的看法是,既然官场充满了贪官污吏,自己就宁可不做官,而干脆躲避到女儿世界中去,眼不见,心不烦。

3、黛玉的看法是,男人就应该做官,给自己带来“邀恩宠”、“独立名”一类的世俗荣耀。至于是不是做贪官,是不是会危害社会,她不问也不管。

这样两两比较起来,宝钗与宝玉虽然在做官与不做官的选择上看似相反,但在反对贪官,宁可不做官,也不与邪恶势力同流合污的问题上,却是立场完全一致的。这确实是一种似远而实近的关系。而黛玉虽然一度被宝玉误以为跟他一样不愿意男人做官,实际上她却比任何女子都更盼望自己的男人能荣耀显达,以至于是不是做贪官,是不是与邪恶之风同流合污,她都不管。她跟宝玉又确实是一种是似近而实远的关系。而这种状况也就再一次地映证了脂砚斋关于宝玉同钗、黛关系远、近的那一段名言:“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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