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18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 阅读次数:5 |
![]() ![]() ![]() |
| ![]() ![]() ![]() |
了解了薛、林二家在财势上的悬殊对比,那就该清楚元春择中宝钗乃是一种必然。这倒不是说元春自己贪图薛家的财产,而是说元春从她的处境和立场出发,必须要找一个财大气粗的姻亲来作为宫廷斗争的后援。实际上,《红楼梦》不止一次地写了太监们的贪婪。有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的自私卖官鬻爵(指卖官的钱归自己,而不按规定交给国家):
戴权道:“事倒凑巧,正有个美缺。如今三百员龙禁尉短了两员,昨日襄阳侯的兄弟老三来求我,现拿了一千五百两银子,送到我家里。你知道,咱们都是老相与,不拘怎么样,看着他爷爷的分上,胡乱应了。还剩了一个缺,谁知永兴节度使冯胖子来求,要与他孩子捐,我就没工夫应他。既是咱们的孩子要捐,快写个履历来。”……戴权看了,回手便递与一个贴身的小厮收了,说道:“回来送与户部堂官老赵,说我拜上他,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就把那履历填上,明儿我来兑银子送去。”小厮答应了,戴权也就告辞了。贾珍十分款留不住,只得送出府门。临上轿,贾珍因问:“银子还是我到部兑,还是一并送入老内相府中?”戴权道:“若到部里,你又吃亏了。不如平准一千二百银子送到我家里就完了。”(第13回) 本来是朝廷要卖官鬻爵,戴权由于跟权力中心熟得很(称户部尚书为“老赵”,称永兴节度使为“冯胖子”),他干脆弄过来自己卖,而且卖的是“打折价”。又有六宫都太监夏守忠经常凭白无故地找贾府要钱: 那小太监便说:“夏爷爷因今儿偶见一所房子,如今竟短二百两银子,打发我来问舅奶奶家里,有现成的银子暂借一二百,过一两日就送过来。”凤姐儿听了,笑道:“什么是送过来,有的是银子,只管先兑了去。改日等我们短了,再借去也是一样。”小太监道:“夏爷爷还说了,上两回还有一千二百两银子没送来,等今年年底下,自然一齐都送过来。”凤姐笑道:“你夏爷爷好小气,这也值得提在心上。我说一句话,不怕他多心,若都这样记清了还我们,不知还了多少了。只怕没有,若有,只管拿去。”(第72回) 还有也这么做的周太监: 贾琏道:“昨儿周太监来,张口一千两。我略应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将来得罪人之处不少。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第72回) 以我们今天的眼光看,太监们贪婪到这种程度,当然是皇帝放纵,甚至故意怂恿的结果。由此不难推想,元春在皇宫内的生活有多么难!如果没有巨额的钱财可以随时打赏太监们,那是根本玩不转的,连现有的“凤藻宫尚书”、“贤德妃”的职位都可能不保。而贾府早已经到了“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的程度。那么,及时寻求外援就是要想立于不败之地的唯一选择。既然宝钗、黛玉在元春眼里,都有美丽非凡的容貌和数一数二的才华,而宝钗又有雄厚的家资作后盾,为什么不提醒贾母、王夫人选择宝钗呢?于是,这也就有了我们所看到的元春端午赐礼,惟有宝玉与宝钗相同的情形。概要地说,元春是处于风口浪尖的一名宫妃,她考虑问题自然会更多地涉及实际的利害得失,这跟贾母一味安享尊荣、好面子的作风,当然是截然不同的。 而宝钗自己又是如何对待元春的赏识的呢?我们在本书第一章分析“薛宝钗不屑皇妃赏”一事的时候,已经指出当时宝钗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而且她心里想是:“幸亏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第28回)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宝钗的这种反感和不屑,是基于她反感拿自己作为谋取家族利益的工具,倒并不是吝惜钱财,害怕元春吞没薛家的财产。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薛家真能跟贾府联姻,并以财力支援元春保住现有的地位和皇帝的恩宠,对于薛家自身也是很有好处。别的不说,单是谋几个更赚钱的差事都容易得很。但宝钗看重的是自己的清白,她对这些世俗的利益根本就不屑一顾。这才是曹雪芹笔下“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 下面再说一说宝钗当初对迎接元春省亲的态度。我们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之,就是:敬而远之。而这种态度就集中体现在宝钗所写的应制诗《凝晖钟瑞》中: 芳园筑向帝城西,华日祥云笼罩奇。 高柳喜迁莺出谷,修篁时待凤来仪。 文风已著宸游夕,孝化应隆归省时。 睿藻仙才盈彩笔,自惭何敢再为辞? 这时候,为迎接元春的驾临,姐妹们都得写应制诗对这一皇家盛事歌功颂德。书中写明,当时林黛玉对“颂圣”一事的态度是积极得不得了:“原来林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而宝钗这首诗又如何呢?首、颔、颈三联可谓是字字句句都符合“应制”的规范了,但多为套话、陈言,惟独缺少了最能展现自身无限忠心的激情!尾联的一句“睿藻仙才盈彩笔,自惭何敢再为辞”,虽表面上亦是谦逊恭维之语,骨子里却隐隐透出了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娘娘的诗风既然充盈了“睿藻仙才”,我等愚钝惭愧,又如何敢再提笔颂圣呢?言下之意,我们这些人哪里配继续歌颂你呢?比较一下林黛玉的两首应制诗(包括代宝玉作的一首)的尾联,《世外仙源》的尾联曰:“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杏帘在望》的尾联曰:“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皆是挖空心思、别出心裁地来赞美皇权。宝钗对皇家恩宠的不屑一顾和勉强应付,已经昭然于纸上! 当然了,古人说的好:“诗无达诂。”就诗论诗往往会陷入争论不清的境地。对于以上宝钗的不屑和黛玉的积极,持拥林派观点的官方红学家是坚决不肯承认的。同样是读钗、黛的应制诗,他们的读出的是以下这些东西: 薛宝钗是恪守妇德,牢牢记住"作诗写字等事,这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的教训的,所以在《红楼梦》里她作的诗不多。她的第一首诗,就是大观园题咏……这是一首认真的应制诗,除第一句和最后一句外,其余六句,句句是颂圣,而歌颂得得体,显出了宝钗这方面的才能,所以得到了贾妃的称赞。实际上,这类的事正合她的性格。同样,林黛玉的诗颂圣的味道就大大不如宝钗,而宝玉的诗,简直不像应制颂圣……除了第二句外,没有一句像颂圣应制诗,特别是最后两句,哪有一点颂圣的味道,相反倒像是有点犯忌讳。比起宝钗的满篇颂圣,宝钗真正算得上是善颂善祷了!(见冯其庸《千古文章未尽才——为纪念茸雪芹逝世220周年而作》) 我们说宝钗对元春是“自惭何敢再为辞”的敬而远之,黛玉对元春是“何幸邀恩宠”的拼命赞颂。而这些官方红学家却偏要说什么“林黛玉的诗颂圣的味道就大大不如宝钗”。究竟谁说的对呢?我们不妨请来曹雪芹的代言人——脂砚斋来评评理,看一看这几首应制诗究竟该怎样解读才是符合曹雪芹本意的。脂批有曰: 末二首是应制诗,余谓宝、林此作未见长,何也?盖后文别有惊人之句也,在宝卿有生不屑为此,在黛卿实不足一为。(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很清楚,在脂砚斋看来,对于写应制诗歌功颂德这一类的事情,宝钗是“有生不屑为此”,黛玉却是“实不足一为”!换言之,不是“林黛玉的诗颂圣的味道大大不如宝钗”,正好相反,恰恰是宝钗的诗的颂圣味道大大不如林黛玉! 除此而外,还有两条脂批也很能说明问题。其中一条批在宝钗《凝晖钟瑞》的末尾处: 好诗!此不过颂圣应酬耳,未见长,以后渐知。(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另外一条则批在黛玉《世外仙源》的题头处: 落思便不与人同。(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这就说的更清楚了:宝钗的态度“不过颂圣应酬耳”,惟有黛玉才是开动脑筋、推陈出新,变着花样地赞颂皇权!宝钗诗不仅不是什么“一首认真的应制诗”,反而是敷衍、应酬。惟独黛玉的应制诗才真的以非常认真的态度来做的! 再对照以第28回中的曹雪芹原文,脂砚斋的话就更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了!如果黛玉不看重元春的恩宠,她何至于因为元春赏识宝钗就嫉恨不已?如果宝钗真想认真颂圣,面对元春的特别赏识,她又怎么会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而且反过来以“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为“幸”?依传统红学的观点,这些情节能解释得通吗?黛玉嫉恨不已的东西,宝钗却不以为然,这不是脂砚斋所谓“在宝卿有生不屑为此,在黛卿实不足一为”,又是什么?究竟谁才是“善颂善祷”,或者说是在那里拼命地显弄呢?明显是黛玉,而不是宝钗!而以冯其庸为代表的官方红学家既然把这件事上升到同人物的“性格”相“合”的层面,我们也自然会根据明显与之相反的事实,得出了一个明显与之相反的结论来了:林黛玉对于“何幸邀恩宠”的热衷,正与她的世俗名位之心是相合的;而宝钗对此的“有生不屑为此”,则正好体现了宝钗愤世嫉俗且淡泊出世的思想性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