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16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 阅读次数: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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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宝钗与元春的关系
探讨宝钗与元春的关系,我们也不能不先从批驳一种常见的谬说开始。这就是所谓的宝玉、宝钗“奉旨完婚”一说。这种说法的主要论点是:王夫人请示元春越过贾母,直接下懿旨要宝玉、宝钗“奉旨完婚”。由于是皇家发出的旨意,贾母虽无可奈何,也不能不屈从照办。林黛玉闻讯,一恸而亡。如此等等。此说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一度非常流行。1987版电视剧《红楼梦》采用的就是这种说法。一些现代人的“续红”作品,如张之的《红楼梦新补》、周玉清的《曹周本红楼梦》采取的也是这种说法。但此说的漏洞却是非常明显的:第一、元春根本没资格代表皇家去下什么“懿旨”。按,懿旨的定义是“皇太后或皇后的诏令”。元春的身份却只是“凤藻宫尚书”、“贤德妃”,无论是相当于贵妃还是皇贵妃,都没有皇太后、皇后的职权。第二、历史上皇家赐婚,其新郎一般都是有功名、有职位的男子,其新娘一般都是皇族的女子。贾宝玉不满足前一点,在前八十回中他并没有任何功名,从甲戌本《凡例》作者自叹“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的情形来看,即使到了后三十回佚稿中,宝玉也不会有什么功名。薛宝钗则不满足后一点,她当然不是皇族的女子。因此,宝玉的婚事只能是荣国府的“家事”,没资格也不大可能上升为由皇家出面主持的“国事”。而既然是“家事”,自然应该由贾母做主。第三、元春是以“贤孝才德”出名的人。她当初也是由于这个而被选入宫。她不可能不知道宝玉在贾母心目中的地位。因此,她作为一个孝顺的人,也不太可能不征求祖母的意见,就擅自为弟弟的婚姻做主。第四、曹雪芹、脂砚斋们也特别反感在当时一般才子佳人小说中盛行的把皇室朝廷与小儿女的婚姻扯在一起的写法。脂批有云:“可笑近时小说中,无故极力称扬浪子淫女,临收结时,还必致感动朝廷,使君父同入其情欲之界,明遂其意,何无人心之至!不知彼作者有何好处,有何谢报到朝廷廊庙之上,直将半生淫污,秽渎睿聪,又苦拉君父作一干证护身符,强媒硬保,得遂其淫欲哉!”(甲戌本第2回眉批)。当然,贾宝玉还说不上是“浪子”,薛宝钗就更是“贞女”,而不是“淫女”。套用梦觉主人的话说,乃是:“贞淑薛姝为最。”(见梦觉主人《红楼梦序》)但如果曹雪芹自己也搞出一个“奉旨完婚”的情节来,跟曹雪芹一体的脂砚斋恐怕也不好这么态度强硬地质问别的小说家“有何谢报到朝廷廊庙之上”,并大骂其“秽渎睿聪”了。很简单,因为作为新郎的贾宝玉就不知“有何好处,有何谢报到朝廷廊庙之上”!所以,笔者可以断言,所谓“奉旨完婚”一说虽然影响甚广,却是站不住脚的。自然,元春支持宝钗、支持金玉良姻,这是无可质疑的。但在宝玉的婚事上,她并不能越过贾母自己做主。只是等到林黛玉死后,贾母已无可选择之际,元春再来劝说贾母接受宝钗,倒是可能的。 那么,元春为什么会支持宝钗呢?传统红学的观点无非是说宝钗如何如何“讨好”元春,博取了后者的欢心。我们姑且不从宝钗的角度去批驳这一谬说,留待后面再分析。只从元春的角度看,此说也讲不通。首先,元春并不是一个特别喜欢别人逢迎的人。且看她在省亲的时候,如何对待龄官的执拗: 太监又道:“贵妃有谕,说:龄官极好,再作两出戏,不拘那两出就是了。”贾蔷忙答应了,因命龄官做《游园》、《惊梦》二出。龄官自为此二出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贾蔷扭他不过,只得依他作了。贾妃甚喜,命“不可难为了这女孩子,好生教习”,额外赏了两匹宫缎、两个荷包并金银锞子、食物之类。(第18回) 从这个例子上看,元春是一个很随和的人。对于贾蔷的刻意讨好,选用当时广受上层社会欢迎的《牡丹亭》中的《游园》、《惊梦》来取悦自己,元春并不怎么领情。倒是对龄官的执拗颇有几分欣赏。连对于龄官执意要唱的《钗钏记》中的《相约》、《相骂》,里面有未来儿媳妇的丫鬟(史碧桃的丫鬟云香)痛骂未来的婆婆(皇甫吟之母李氏)这种以下犯上的内容,也不予计较。反而要贾蔷“不可难为了这女孩子”。因此,那种认为元春会因为别人说几句甜言蜜语就会改变主意的说法,显然不符合原著的描写。 其次,元春与宝钗、黛玉见面的机会只有她省亲时的那一次。而当时她对钗、黛表现的评价却是不分厚薄的: 贾妃看毕,称赏一番,又笑道:“终是薛林二妹之作与众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第18回) 也就是说,元春后来决心支持宝钗,并不是基于钗、黛当时的表现,而是出于另外的考虑。当然,一部分拥林派论者会强调说,王夫人以后进宫,会把宝钗的表现告诉给元春。但这也不足为训。因为贾母也可以进宫面见元春的。而贾母也肯定不会说黛玉的坏话。往后走,贾母倒有可能说宝钗的坏话。换言之,在个人挣表现方面,在元春那里,宝钗比黛玉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优势。元春中意谁,跟钗、黛个人的表现完全无关! 既然如此,元春又何以择中宝钗呢?合理的解释就只剩下了家庭背景这一个原因。宝钗出身于皇商之家,过去很多人都注意到了薛家作为商人的身份,却没有注意到薛家也是官宦之家,是亦官亦商的红顶商人、皇家买办!说薛家亦是官,理由有二。一是书中说明,薛蟠“赖祖父之旧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也就是说,具有可以领皇粮的公务员资格。二是《红楼梦》又说皇帝下旨选公主、郡主入学陪侍,规定:“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而宝钗正在备选之列。这也反过来可证明薛家是“仕宦名家”。薛家的经济实力又如何?第57回,作者写了写荣国府长媳邢夫人私下里对薛家的评价:“薛家根基不错,且现今大富。”这就显示出经济上薛家比荣国府还强的实际情况。不错,自薛公死后,继承人薛蟠“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以至于“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伙计人等,见薛蟠年轻不谙世事,便趁时拐骗起来,京都中几处生意,渐亦消耗”。但这也只是有所“消耗”而已。跟贾府相比又如何?第2回中冷子兴的评价是:“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脂砚斋也说:“‘甚’字好!盖已半倒矣。”(甲戌本第2回侧批)同样是走下坡路,单以财富而论,薛家比起“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的“半倒”之贾府,自然是强多了。事实上,贾府常有典当金银首饰等物以维持日常开销的举动,而薛家则无。这也很能说明问题。因此,门子给贾雨村的《护官符》里说薛家“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并将其位列“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第四位,并不是没有根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