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14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 阅读次数: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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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钗与贾母的关系
在开始讨论宝钗与贾母的关系之前,我们必须先弄清楚贾母在贾府中究竟处于怎样一个位置,以及她在贾宝玉的婚姻问题上到底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本来不成其为问题。谁不知道贾母在荣国府内占据“宝塔尖儿”的地位,位高权重且一言九鼎呢?谁不知道宝玉的婚事决定权是掌握在贾母手中,无论贾宝玉娶谁都不可能绕过贾母这个关口呢?偌大的荣国府,包括儿子、媳妇在内的这么多人,谁敢跟贾母对一句嘴呢?第46回,贾母因为邢夫人帮着贾赦偷娶鸳鸯一事发了脾气,连王夫人也怪上了:“你们原来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有好东西也来要,有好人也要,剩了这么个毛丫头,见我待他好了,你们自然气不过,弄开了他,好摆弄我!”王夫人明知贾母说的不对,她又敢怎么样呢?原文是:“王夫人忙站起来,不敢还一言。”多么有威势的一个老太君!然而,近些年,却偏偏有一些坚信传统红学观念的人,为弥补原来这些立论的漏洞而提出了新的说法,即所谓“老太太无权决定宝玉婚事”的“贾母无权”论。其原话是:“象贾府这样的家庭里,儿女的婚事,皆由父母作主,作为祖辈很难越过父母来为孙辈决定婚事”(见张兴德《宝黛婚恋背后贾母和王夫人之间的斗争》)。言下之意,宝钗得罪贾母似乎也并不足以为奇。而被这些人用来支持这一说法的唯一“证据”,就是贾母在迎春婚事上的表现: (孙绍祖)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第79回) 按这些人的意见,自然是认为连迎春的婚事,贾母都不便越过贾赦而多管,眼睁睁地看着迎春落入孙绍祖这个火坑。对于宝玉的婚事,贾母当然更不能越过贾政和王夫人,来为宝、黛做主。一句话,就是说贾母在宝玉婚事上没用,宝钗当然无所谓得罪她。可事实果然如此吗?如果熟悉原著的话,明眼人几乎是一下子就能找到这种说法所难以自圆其说的死穴!以下我们引用曹雪芹的三段原文: 夜间人定后,紫鹃已宽衣卧下之时,悄向黛玉笑道:“宝玉的心倒实,听见咱们去就那样起来。”黛玉不答。紫鹃停了半晌,自言自语的说道:“一动不如一静。我们这里就算好人家,别的都容易,最难得的是从小儿一处长大,脾气情性都彼此知道的了。”黛玉啐道:“你这几天还不乏,趁这会子不歇一歇,还嚼什么蛆。”紫鹃笑道:“倒不是白嚼蛆,我倒是一片真心为姑娘。替你愁了这几年了,无父母无兄弟,谁是知疼着热的人?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俗语说‘老健春寒秋后热’,倘或老太太一时有个好歹,那时虽也完事,只怕耽误了时光,还不得趁心如意呢。公子王孙虽多,那一个不是三房五妾,今儿朝东,明儿朝西?娶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夕,也丢在脖子后头了,甚至于为妾为丫头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所以说,拿主意要紧。姑娘是个明白人,岂不闻俗语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黛玉听了,便说道:“这丫头今儿不疯了?怎么去了几日,忽然变了一个人。我明儿必回老太太退回去,我不敢要你了。”紫鹃笑道:“我说的是好话,不过叫你心里留神,并没叫你去为非作歹,何苦回老太太,叫我吃了亏,又有何好处?”说着,竟自睡了。(第57回) 薛姨妈忙也笑劝,用手分开方罢。又向宝钗道:“连邢女儿我还怕你哥哥糟踏了他,所以给你兄弟说了。别说这孩子,我也断不肯给他。前儿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说给宝玉,偏生又有了人家,不然倒是一门好亲。前儿我说定了邢女儿,老太太还取笑说:‘我原要说他的人,谁知他的人没到手,倒被他说了我们的一个去了。’虽是顽话,细想来倒有些意思。我想宝琴虽有了人家,我虽没人可给,难道一句话也不说。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林黛玉先还怔怔的,听后来见说到自己身上,便啐了宝钗一口,红了脸,拉着宝钗笑道:“我只打你!你为什么招出姨妈这些老没正经的话来?”宝钗笑道:“这可奇了!妈说你,为什么打我?”紫鹃忙也跑来笑道:“姨太太既有这主意,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薛姨妈哈哈笑道:“你这孩子,急什么,想必催着你姑娘出了阁,你也要早些寻一个小女婿去了。”紫鹃听了,也红了脸,笑道:“姨太太真个倚老卖老的起来。”说着,便转身去了。黛玉先骂:“又与你这蹄子什么相干?”后来见了这样,也笑起来说:“阿弥陀佛!该,该,该!也臊了一鼻子灰去了!”薛姨妈母女及屋内婆子丫鬟都笑起来。婆子们因也笑道:“姨太太虽是顽话,却倒也不差呢。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薛姨妈道:“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庚辰本第57回,括号内“老”字据戚序本补) 兴儿笑道:“若论模样儿行事为人,倒是一对好的。只是他(宝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第66回) 紫鹃为林黛玉的婚姻大事出主意,说是要“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薛姨妈说,若把林黛玉许配给贾宝玉“岂不四角俱全”?还说:“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潇湘馆的婆子也说这门亲事需要“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贾府中的消息灵通人士——兴儿更是明确表示,贾母早已为贾宝玉定下林黛玉为妻,“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无论是紫鹃、薛姨妈、潇湘馆的婆子,还是兴儿,他们都说宝玉的婚事应该找老太太去做主!试想,如果贾母真的无权越过宝玉的父母来为孙辈决定婚事,那宝玉的婚事为何还需要老太太来“开言”?紫鹃为什么还要林黛玉去找贾母“作定大事”?潇湘馆的婆子又为什么说这事需找老太太来商议?一个无权的人能“开言”、“作定大事”吗?找她商议又有何用?可笑的是这些传统红学的信奉者总喜欢口口声声说什么“封建礼教”如何如何、“贾府规矩”又如何如何,难不成这些后世之人,竟比潇湘馆的婆子们以及兴儿、紫鹃、薛姨妈这些当世之人更清楚那时的规矩与礼法?这正应了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里的一段话:“相去数千里,以燕赵之人,谈滇黔之俗,而谓居是土者,不如吾所知之确,然耶?否耶?晚出数十年,以髫龄之子,论耆旧之事,而曰见其人者,不如吾所知之确,然耶?否耶?”真的是滑稽之至了! 其实,这些论者错就错在没弄清楚,对于迎春的婚事,贾母根本就不是没能力去管,而是她不愿意多花精力去管!何以见得?因为贾母早就把迎春当成一个“似有如无”的人了!这一点,甚至连邢夫人也看出来了: 邢夫人自为要鸳鸯之后讨了没意思,后来见贾母越发冷淡了他,凤姐的体面反胜自己,且前日南安太妃来了,要见他姊妹,贾母又只令探春出来,迎春竟似有如无,自己心内早已怨忿不乐,只是使不出来。(第73回) 要知道,前一阵子贾母已经为贾赦讨要鸳鸯一事,让她的大儿子、大儿媳很扫了脸面,她现在还犯得着为一个“似有如无”的孙女,去跟她这个袭着爵位的老儿子再发一通脾气吗?所谓“想来拦阻亦恐不听”,亦不过是贾母为自己开脱责任的托词罢了。她根本不曾去拦阻,怎知贾赦一定不听?我们倒可以举一个反例,证明贾母如果是铁了心要管一桩婚事,她是不怕当事人不依的: 因薛姨妈看见邢岫烟生得端雅稳重,且家道贫寒,是个钗荆裙布的女儿,便欲说与薛蟠为妻。因薛蟠素习行止浮奢,又恐糟塌人家的女儿。正在踌躇之际,忽想起薛蝌未娶,看他二人恰是一对天生地设的夫妻,因谋之于凤姐儿。凤姐儿叹道:“姑妈素知我们太太有些左性的,这事等我慢谋。”因贾母去瞧凤姐儿时,凤姐儿便和贾母说:“薛姑妈有件事求老祖宗,只是不好启齿的。”贾母忙问何事,凤姐便将求亲一事说了。贾母笑道:“这有什么不好启齿?这是极好的事。等我和你婆婆说了,怕他不依?”因回房来,即刻就命人来请邢夫人过来,硬作保山。邢夫人想了一想:薛家根基不错,且现今大富,薛蝌生得又好,且贾母硬作保山,将机就计便应了。(第57回) 你看,在贾府的势力范围之内,只要是贾母想管的事,还哪有什么管不成的?邢岫烟的婚事,贾母作为祖辈却“硬作保山”,不仅是越过了一辈人,而且还是一下子越过了两层关系!——邢忠夫妇作为邢岫烟的父母,这是一层关系。邢夫人作为其姑母,又是一层关系。——而贾母事先连邢夫人及邢忠夫妇的意见都没有征求,就敢强媒硬保,还声言说:“怕他不依?”足见,只要是贾母下定决心要管的事,一般情况下,她是没有什么做不成的。她没有坚决地阻挡贾赦把迎春嫁给孙绍祖,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而贾宝玉在贾母心目中的地位,就绝对不是迎春之流可以相比拟的。他是贾母的心肝、宝贝,被认为是最像他爷爷。(第29回,贾母的原话是:“我养这些儿子孙子,也没一个像他爷爷的,就只这玉儿像他爷爷”)在某个意义上,他就是贾府未来的希望。一个“似有如无”的孙女,贾母犯不着为她去发脾气、得罪人,可对于宝玉这种宝贝孙子,对于他的婚事,那贾母能容得别人违背她的意志而胡来么?如前面的交代,只要贾母存心想管,连一个邢岫烟的婚事,她尚且直接就“硬作保山”,不怕邢夫人及邢忠夫妇不依。而贾宝玉的婚事,贾母一旦选中了黛玉,别的人如王夫人辈,谁还有那个能力给她顶回去呢?别忘了,前面说过,贾母一发脾气,她即使冤枉了王夫人,那王夫人也是“不敢还一言”,甚至不敢自辩一句的!不错,中国古代的大家族是非常讲究孝道的。儿女们的婚姻,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这个角度看,宝玉的婚事的确应该由贾政、王夫人做主。可是既然要讲孝道,为人父母者不也应该带头孝顺于他们的父母吗?因此,贾母越过贾政、王夫人,直接把贾宝玉的婚姻决定权抓在自己手里,那也是孝道逻辑发展的必然!祖辈越过父母来为孙辈决定婚事并不存在任何道义上的、礼法上的困难,反而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