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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5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阅读次数:17
当然了,有人是这么认为的:宝钗想的是入宫做娘娘,而元春怕她进宫跟自己竞争,于是只让宝钗做自己的弟媳妇,宝钗当然会不高兴。但这种所谓的“宝钗欲进宫做皇妃”论,实际上却是连原文写的是什么都没弄懂的信口开河!这种说法的全部依据在第4回,可那一回作者是怎么写的呢?原文:
   
   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机会,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部销算旧帐,再计新支,实则为游览上国风光之意。(第4回)
   
   作者写的很清楚,宝钗参选的是“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那是“聘选妃嫔”之外的另一种选拔!这种充任“才人、赞善之职”的“公主、郡主入学陪侍”,不过是普通的宫中女官罢了。她们与公主、郡主的关系,有点类似于李贵之于贾宝玉的那种关系,属于仆人兼伴读。只不过,事涉皇家,所有的差事都要体面、风光得多而已。可想而知,这对于豪门之女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趋之若鹜的事情。所以,朝廷才硬行规定:“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意思是,所有的官宦名门,有适龄女儿的,都要将其父母或兄长的名字报到礼部去备选。这既不是选皇妃,也谈不上有什么自愿。哪里就能得出什么“宝钗欲进宫做皇妃”的论调来呢?
   
   自然,有一部分拥林派论者是根本不承认宝钗当时的反应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的。他们认为,宝钗当时是表面上不好意思,内心却欢喜得很。但这种说法显然是犯了强行歪曲原文的错误!注意,原文就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并不是“面上”觉得不好意思!再者,如果宝钗内心喜欢,她又如何反以“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为“幸”?那不是给自己谋夺宝二奶奶之位,甚至婚后地位的巩固制造障碍么?又看见这种愚蠢弱智的阴谋论!
   
   这一回的回目叫“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宝钗虽然对元春的特别赏识不以为然,但她接下来还是把元春赐给红麝串笼在了手上。另外一部分拥林派论者则根据这一点反驳说:“既然觉得没意思,那干嘛还要佩戴红麝串?”接下来,一口咬定宝钗很看重元春的恩赏,她把元春赐给红麝串戴出来,就是为了向贾府诸人炫耀元春对她的赏识。但这种说法照样无知得紧。须知,元春赐礼中,宝玉、宝钗比黛玉和三春多出的东西,乃是“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根本就不是红麝串!后者,黛玉和三春也是有的。如果宝钗非要“炫耀”不可,怎么不把凤尾罗和芙蓉簟拿出来?拿大家都有的东西去“炫耀”,有意义么?此其一也。其二,这些拥林派论者显然没有继续阅读后面一点的原文。而事实上,宝钗接下来对那红麝串的态度,恰好说明她根本就不在乎那是皇家的赐礼:
   
   宝钗见他怔了,自己倒不好意思的,丢下串子,回身才要走,只见林黛玉蹬着门槛子,嘴里咬着手帕子笑呢。(第28回)
   
   注意,只因宝玉发了呆,看得宝钗不好意思,宝钗便“丢下串子,回身才要走”!只因为夏日消暑的需要(按文献记载,麝香手串有“夏日佩之以辟秽”,即防止“热病神昏,中风痰厥”的实用功能),就把那东西平平常常地一戴,又因为宝玉要看,就随随便便地一丢,起身就走。只有宝钗把那红麝串当个普通的玩艺儿,而非什么尊贵的皇家礼品,她才会是这种态度!如果是按相反的说法,她能下意识把那东西丢下就走吗?其三,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按中国古代皇权社会的规矩,对于皇家赏赐的佩饰(非食物类的),接受者只有珍藏秘敛,不轻易配戴使用才足以显示对皇家的尊敬。关于这一点,有《史记》中“卫绾奉剑”故事可以说明:   上赐之剑。绾曰:“先帝赐臣剑凡六,剑不敢奉诏。”上曰:“剑,人之所施易,独至今乎?”绾曰:“具在。”上使取六剑,剑尚盛,未尝服也。(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万石张叔列传第四十三》)
   
   翻译一下:汉武帝刘彻准备赏赐卫绾一把剑。卫绾说先帝(汉文帝)以前已经赏给他六把剑了,所以他不敢再接受皇家的赏赐。皇帝说:“剑是贵重的东西,很多人得了皇家赏给他们的剑,都喜欢配戴在身上或者拿去跟别人交换东西。先帝给你的六把剑,你还一直保存在家里吗?”卫绾说:“在。”皇帝就派人到卫绾家里,把六把剑取来检查。结果,六把剑都是新崭崭的,是从来没有配戴过的样子。结果呢,皇帝很高兴,“天子以为敦厚,可相少主,尊宠之,赏赐甚多”。让这个工于心计的卫绾占了个大便宜。请注意,在这个故事中,卫绾是怎么对待皇家赏给他的剑的呢?他有没有得了剑,就把它配戴出来呢?恰恰相反,他是一直把皇家赏给他的剑藏在了家中,“未尝服也”!
   
   其实,类似的例子在《红楼梦》中也有。第15回,北静王将皇帝给他的鹡鸰香念珠转赠贾宝玉。宝玉又如何应对的呢?原文如下:
   
   水溶又将腕上一串念珠卸了下来,递与宝玉道:“今日初会,伧促竟无敬贺之物,此系前日圣上亲赐鹡鸰香念珠一串,权为贺敬之礼。”宝玉连忙接了,回身奉与贾政。(第15回)
   
   后来,宝玉打算把这鹡鸰香念珠转赠黛玉,他的表现又是:
   
   宝玉又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第16回)
   
   可见,珍藏秘敛,不轻易配戴,才是对皇帝、皇妃和王爷的尊重。像宝钗对红麝串那样,平平常常地一戴,又随随便便地一丢,那不是尊敬,是不在乎,是不屑一顾!
   
   具有讽刺性的是,一部分品格极端下流的拥林派论者甚至连原文中宝钗“总远着宝玉”一句,也要加以否定。他们十分卖力地从原著中找出若干宝钗主动找宝玉谈讲或玩耍的事例,来证明宝钗是如何如何“不择手段”地“粘在宝玉身上”。特别是对于“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一节,更是如获至宝,大做文章。晚清解盦居士就宝玉睡觉时,宝钗坐在他身边代袭人绣鸳鸯一事,破口大骂曰:“坐卧榻以刺怡红肚兜,柔情密意,无异自媒,毫不知避嫌疑,此皆由衷而发,不能自掩之耻态也。”民国时,化名“季新”的汪精卫更是叫嚣说:“这便是娼妓行为!”这些拥林派只图一事口快,却不知道这样的肆意谩骂,已经等于把他们一心要维护的林妹妹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了。不过是宝玉睡觉时,宝钗在身边做了做针线活,这就是什么“不能自掩之耻态”、“娼妓行为”。那林黛玉跟贾宝玉“一床睡”又该如何解释?第20回,贾宝玉对林黛玉亲口说:“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如果说这仅仅是小时候的事也就罢了,问题在于,到第19回,他们还有“一床睡”的行为:
   
   黛玉听了,嗤的一声笑道:“你既要在这里,那边去老老实实的坐着,咱们说话儿。”宝玉道:“我也歪着。”黛玉道:“你就歪着。”宝玉道:“没有枕头,咱们在一个枕头上。”黛玉道:“放屁!外面不是枕头?拿一个来枕着。”宝玉出至外间,看了一看,回来笑道:“那个我不要,也不知是那个脏婆子的。”黛玉听了,睁开眼,起身笑道:“真真你就是我命中的‘天魔星’!请枕这一个。”说着,将自己枕的推与宝玉,又起身将自己的再拿了一个来,自己枕了,二人对面躺下。(第19回)
  
   要知道,贾宝玉早在第6回的时候就已经“初试云雨情”了,这时候林黛玉还让一个经历过性启蒙的男人爬上自己的床,甚至用自己的枕头睡下。这又该算什么?宝钗还没有跟男人“一床睡”呢,就已经成“娼妓”了,黛玉跟了男人“一床睡”,又是什么呢?是“娼妓”她妈——老鸨儿的行为么?再一个,连贾宝玉都知道林黛玉为人远比薛宝钗随便,薛宝钗的膀子是绝对摸不得的,而林黛玉则或许能摸一摸。原文:
   
   宝钗生的肌肤丰泽,容易褪不下来。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正是恨没福得摸,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宝钗褪了串子来递与他也忘了接。(第28回)
   
   按脂砚斋的说法,“宝钗之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欲近之,而恐一时有渎,故不敢狎犯也”(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宝玉当然摸不到宝钗的手臂,只能臆想拿林黛玉充当代用品。那贾宝玉为什么会第一时间想到林黛玉呢?那只能林黛玉平时不够“端肃恭严”,有时是可以“狎犯”的。按传统红学的逻辑,宝钗还没有让男人摸膀子呢,就已经成了“勾引”宝玉的“荡妇”,那林黛玉有时能让男人摸膀子,以至于让男人想着拿她当充泄欲的代用品,又该算什么?算“淫荡女王”么?很明显,卑鄙下流的粉丝,只会把他们的偶像也拖累得卑劣无耻!其实,那一句“总远着宝玉”,有那么难解么?那并不是说宝钗就不能跟宝玉进行那些平常的玩耍、谈讲,而是说宝钗不会像黛玉跟宝玉那样,有那些“一床睡”、摸膀子的过分亲昵的举动。瓜田李下,宝钗是要避嫌的,要维护自己的清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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