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原创]《论宝钗》(郑无极最新73万字红学专著)
作者:郑无极 标签:钗黛形象的B面 红楼梦 林黛玉 论宝钗 人物形象 薛宝钗 | 阅读次数: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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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言
伟大的文学作品往往与长久而激烈的争议相伴。在西方文学史上,《哈姆雷特》中的一句“生存还是毁灭”(To be or not to be),就让无数评论家们争论了几百年。反观中国文学史,有一个人物形象的出现,其所引发的争鸣和辩论之多、之巨,也完全可以与莎翁的这句名言比肩。这个曾经让人们激烈相争的文学形象,就是《红楼梦》中的薛宝钗。 应该说,自《红楼梦》诞生以来,薛宝钗这个人物形象的存在就极大地牵动着各色评论家的神经。一方面是关于薛宝钗与林黛玉这两个女主角的高下、优劣之争,总也争论不完。在《红楼梦》产生一百多年以后的晚清,两个本是好友的人——作为拥林派的邹弢与作为拥钗派的许伯谦,甚至可以为此争论到“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以至于“誓不共谈红楼”的程度(见邹弢《三借庐笔谈》)。另一方面是关于薛宝钗自身的评价,也呈现出高度两极化的特点:有人对她敬爱有加,也有人对她恨之入骨。有人认为薛宝钗是“中国女性的一切美德”的化身,代表了“绅士阶级的女性道德”(见李辰冬《红楼梦研究》),也有人认为薛宝钗是所谓的“郑庄、操、莽大奸雄化身”,一举一动都含有不告人的阴谋(见张新之《妙复轩评石头记》)。有人大骂宝钗“好象极好极忠厚的人,仔细想来却是恶极残极”(见哈斯宝《新译红楼梦》),有人却盛赞宝钗说:“写黛玉戈戈小器,必带叙宝钗落落大方;写宝钗事事宽厚,必带叙黛玉处处猜忌”、“宝钗规劝黛玉是极爱黛玉,所论亦极正大光明,并宝玉亦隐隐在内”(见王希廉《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观点针锋相对,结论也自然南辕北辙。 翻遍中国所有的文学评点,没有一个人物形象能像薛宝钗这样,同时在爱与恨、敬与憎两个方向上都激起评论者最强烈的主观情绪,也没有一个人物形象能像薛宝钗这样,在评论界同时获得如此天悬地隔、誓不两立的相反评价。以往评《水浒》的有宋江之争,评《金瓶梅》的有吴月娘之争。但这些争论的参与者几乎没有一个带有红学界的钗、黛之争那样强烈的主观情绪。《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也曾经让大批的拥林派读者迷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使他们不惜用最优美、最神情的语言来赞颂林黛玉。可在红学界,拥钗派读者对林黛玉的批评和批判却一直是处于理性范围之内的。还从未有拥钗派评红家像拥林派评者对宝钗所做的那样,当真认为林黛玉是“恶极残极”、“操、莽大奸雄化身”。哪怕是对林黛玉的自私和心机批判最力的人,也不曾把林黛玉当作那种大奸大恶的典型。惟有拥林派读者在评价宝钗时,会使用到如此荒诞、如此极端的语言。也就是说,中国文学史上,惟有薛宝钗这么一个形象,是可以同时让一部分读者爱到极端,另一部分读者恨到极端的! 实际上,这种现象本身就说明了中国古代文化画廊中,内涵最深刻、也最有艺术价值的人物形象,不是林黛玉,也不是王熙凤,而是非薛宝钗莫属!正因其艺术价值的丰厚,所以任何单一视角的解读,都难免会有盲人摸象式的困境。正因为其内涵的深刻,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其读者的主观情绪。只是可惜以往的争论激烈是激烈,所讨论的内容却未必抓住了要害。那些贬钗者的种种论点、论据,自然都难逃捕风捉影,甚至栽赃陷害之嫌。而那些赞钗者由于他们并没有接触过脂评本原著,对宝钗的赞颂也未必都说到了关键点上。一时间,关于宝钗的争论皆流于表面,并没有人能够仔细对照原著,找到褒贬背后的深层次的真相,找到真正符合这一人物客观实际的评价。 到了1949年以后,尤其是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后,对于宝钗形象的深层次探讨,就更显得机会渺茫了。这时候,由于政治势力的介入,红学界急速地显现出了一种捧林诬钗“一边倒”的形势——林黛玉被冠以“反封建”、“反礼教”、“反对经济仕途”、“叛逆者”等多重光环,受到无限制地吹捧和拔高。薛宝钗却被人为地戴上“封建卫道士”、“野心家”、“阴谋家”、“世故圆滑”、“内心冷酷”等高帽,受到一波又一波的攻击和批判。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一时期形形色色的贬钗论调,大体上亦不过是此前种种拥林派观点的翻版,只是又被抹上了一层仿佛凛然不可侵犯的政治油彩而已。但正是这种政治油彩使此类捧林诬钗的观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处于无人质疑,也无人敢质疑的状态,以至于经过了五六十年以后,渐渐形成了一种传统的、习惯性的红楼思维定势:人们一提到林黛玉就会与“反封建”等概念挂钩,一提到薛宝钗就会与“封建卫道士”等概念挂钩。笔者将这种红楼思维定势统称为“以拥林派观点为核心的传统红学”,简称“传统红学”。坦率地说,当前的官方红学会就是这种传统红学的鼓吹者和守卫者。而事实上,就一个整体而言,他们几十年来也确实是一直停留在这种状态当中。 然而,意识形态的喧嚣并不能代替或改变原著中的客观描写。一个人物形象究竟如何,归根结底,并不取决于读者有什么样的评论,而是取决于作者对其进行了怎样的刻划。接受美学永远也代替不了文本研究。如果强行以政治批判取代文本分析,那免不了走入郢书燕说的境地,甚至发展到荒腔走板、信口开河的地步。而事实上,当我们将传统红学的种种观念与原著原文进行认真对照时,就不难发现这种荒腔走板与信口开河简直比比皆是。譬如,传统红学将宝钗当作“曹雪芹所批判的反面人物”(见王朝闻《论凤姐》),加以攻击、否定。可曹雪芹自己却给予宝钗极高的评价——曹雪芹心目中“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既不是林黛玉,也不是史湘云,而是薛宝钗!不仅如此,作者还赋予了这位“群芳之冠”以“随意命人,不拘诗词雅谑”的圣德(见第63回)。众所周知,曹雪芹是热爱女儿们的,是歌颂大观园群芳的。若宝钗当真是他“批判”的对象,他岂能将群芳冠首的位置安排给一个“反面人物”?单是这一点,就显示了作者与后世读者截然不同的爱憎倾向!再具体而言,传统红学认定薛宝钗是“封建淑女”,认为她的为人处世俱是遵照所谓的“封建礼教”,尤其是程朱理学而行。但在《红楼梦》中,骂世最狠、批判现实最为犀利的,恰恰就是宝钗的一首《螃蟹咏》。其中的一句“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刺贪讥俗,连贾宝玉读了,也不禁为之高呼:“写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而这一节对应的回目即叫做“薛蘅芜讽和螃蟹咏”。也不仅仅是一首《螃蟹咏》,第32回,宝钗针对贾雨村之流的投机钻营,也发出过尖锐的讽刺:“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到了第42回,宝钗干脆对所有混迹官场的男人都予以了彻底的否定:“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按“封建淑女”一说,所谓的“封建礼教”是否准许女子如此放肆地议论时政呢?程朱理学又是否会欣赏如此愤世嫉俗的女子呢?传统红学喜欢把宝钗说成是“世故圆滑”之人,认为她始终在讨好、迎合家长,野心勃勃地要夺取“宝二奶奶”的位置。可事实又如何呢?在原著中,宝钗恰恰以自己的个性得罪了贾母、贾政这样的家长。比如,小说第22回,宝钗就曾一首《更香谜》,引得贾政大为扫兴。一句“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就给贾政造成了“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的印象。第40回,在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的时候,宝钗蘅芜苑那“雪洞”一般朴素的室内布置,又引起了贾母的大为不满,以为是亲戚面前很扫了她的面子。于是,弄得贾母对宝钗使出了清一色的负面评价:一则曰“使不得”,二则曰“不象”,三则曰“忌讳”,四则曰“不要很离了格儿”,五则曰“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谁都知道贾宝玉的婚姻决定权,是掌握在贾母、贾政、王夫人这些家长手里的。若是一心要夺婚之人,又岂有可能如此轻易地得罪这些家长?世界上能有如此蠢笨的“野心家”、“阴谋家”么?不知是书中的宝钗太“蠢”或者写书的曹雪芹太“蠢”,还是这些传统的红学观点本身即愚不可言?传统红学以金钏之死、柳湘莲出走等事为据,指责宝钗“内心冷酷”。但书中的宝钗却助湘云(第37、38回)、慰黛玉(第42、45回)、援岫烟(第57回)、护香菱(第80回),哪一件是“内心冷酷”之人所能为者?如果以金钏、尤三之死责宝钗“内心冷酷”,那么,晴雯死后,林黛玉不仅没有半点悲伤,反而兴奋得“满面含笑”,又该如何评价?依同样的标准,林黛玉又是不是“暴虐残忍”?传统红学就滴翠亭一事攻击宝钗“嫁祸于黛玉”,却说不出林黛玉究竟遭了哪一点“祸”?而且,把这种说法放到原文中宝钗的一句心理活动——所谓“这件事算遮过去了,不知他二人是怎样”面前,更免不了会碰得头破血流:很显然,宝钗并不知道小红事后是单怀疑林黛玉听见了,还是怀疑钗、黛二人都听见了,但她依然认为这事算过去了,不会有任何不良后果。如果按照传统红学的说法,宝钗是“明知有此嫌疑会导致小红报复或者其它不好的结果,而故意把嫌疑推给黛玉”,那么,宝钗尚且不能保证自己的嫌疑已经洗干净了,还如何个“推”法?照此逻辑,小红不照样可能会去报复她么?在不知小红怎样想的情况下,她怎么能保证小红不把矛头对准她?为什么她在此事之后没有采取任何后续行动,以确保小红只针对林黛玉而不针对她,或者为确保自身安全干脆将小红除掉?世界上能有如此不顾自身安危的“嫁祸于人”么?显而易见,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宝钗当时只是要避免把小红逼急,以至于“人急造反,狗急跳墙”而已,根本就不认为小红在事后、冷静下来以后还能制造出怎样的祸患来!所谓的“嫁祸”,不仅在书中描写的事实层面上不存在,就是在当事人的主观意识中也没有半点踪影!传统红学常常将《终身误》中所谓“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断章取义地选出来,作为宝玉“只爱黛玉,不爱宝钗”的“铁证”。可曹雪芹却在甲戌本第8回标题诗——《金玉姻缘赞》中告诫读者,宝玉、宝钗的婚姻很具有淳厚浓香的爱情风韵,并且还要那些宣称宝钗、宝玉之间没有感情的拥林派读者闭嘴莫言:“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贮琼浆?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由此反过来看,当初贾宝玉一度认真的“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不正是他在抉择终身大事上的一误么?既然是“终身误”,当然不能指望他会永远误下去,永远“空对着”宝钗而“只念”黛玉,而必然会转到“金娃”、“玉郎”的那“古鼎新烹凤髓香”一般浓烈的爱情风韵之上!正如脂砚斋所说:“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甚至,对于原著中钗黛和好,宝钗以德饱怨,黛玉因之被感动得心服口服的内容,也不能坦然面对,乃不惜编造出诸如宝钗在燕窝里“下毒”之类的耸人听闻的奇谈。但曹雪芹却仿佛是有意同这些后世的拥林派论者作对,偏偏在回目上大书:“蘅芜君兰言解疑癖”(第42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第45回)。《易传》上有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通‘嗅’字)如兰”。是谓之“兰言”和“金兰契”。假设宝钗是什么口蜜腹剑之徒,曹雪芹能把她安慰黛玉的话称为“兰言”么?能把她与黛玉的友谊称为“金兰契”么?还有什么金锁“伪造”论、什么宝钗欲进宫做皇妃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也都不过是诸如此类的不值一驳的谎话。 固然,薛宝钗不过是一个虚构的文学形象,她不可能从纸上走出来为自己辩诬。但任何一个肯于认真解读原著原文的读者,都不可能从心底里相信传统红学的这些观点与曹雪芹的意志是一回事。也正因为如此,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政治环境稍显宽松以来,就不断有学者撰文对原来这些观点进行批驳和反思,为宝钗“翻案”。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些“翻案”文章,大多是就事论事,仅仅是对一些孤立的案例进行了反思,而且破多立少,不曾彻底抛开传统红学的影响,重新建立符合原著实际的理论体系,因而在深度与系统性两方面都没有达到以往的政治红学分庭抗礼的程度。因此,笔者不揣冒昧,特撰此《论宝钗》一书,对《红楼梦》诞生二百多年以来有关宝钗形象的种种流行误读,进行系统性地清算,并依照曹雪芹原著的本来面目,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重新阐释薛宝钗这一人物形象的思想立场、性格特质、人际关系、处世态度、情感脉络和精神归宿,以及这一人物形象在中国文学史上的美学价值,以期在以拥林派观点为核心的传统红学倒塌之际,重建我们的宝钗观、红楼观、文学观、宗教观。当然,《红楼梦》是一部网状结构的复杂小说,它本身就是一座迷宫。对其中的任何一个人物进行分析和探讨,都必然大量地牵涉到书中为数众多的其他人物。因此,笔者的这部《论宝钗》,又不可能仅仅是分析、讨论薛宝钗这么一个人物形象。而是要以分析、讨论薛宝钗形象为基点,横着、纵着不断地延伸开去,直指整部《红楼梦》的主题思想、篇章结构、人物臧否等等。故此,《论宝钗》亦是《论红楼》,是自红学史发端以来,第一部以薛宝钗为中心切入点,照观《红楼梦》全书的评红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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