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是谁的谁是我的
[Levy]
我是Levy。这个城市的过客。2003年年初,我来到这座北方城市,静静地,等一个人。
她是May。去了日本。一个岛上城市。
我很爱国。相信现在的你已然知晓。事实上我对那个国家没有什么好感。这是爷爷在我年幼时不辞辛劳的教导成果。
我很感激他。因为现在的我对那个地方的厌恶有增无减。它带走了我的May。
在去日本前May说其实她也是很爱国的。如果正在使用的Sony MD不算,Toshiba笔记本忽略不计,新换的Panasonic手机也除外。
我笑。她嘟着嘴说就是看看它们和国产的有什么区别,弄明白以后振兴民族工业就有望了。
她这一看就是好多年。
现在又去了日本,带着公干的目的去看樱花。偶尔回来。谈起来总是日本的品牌,还有那里林林总总的消费场所。说的时候一脸兴奋。
我不以为然。
那个时候May就会跳过来盘住我的脖子。她说Levy,等我们赚足了钱我就回来好不好?到那个时候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我望着她,再深吸一口气。说,好。
什么时候才能算是赚足了钱?我不知道。问过她,她也没有回答。
你看东西的时候总是带着不羁的眼神。May说。
我怎么也弄不懂她的这句话。事实上我是个不愠不火的男人,至少我这样认为。一直以来,爱听平静而好听的歌,比如说那乎由孙燕姿和仓木麻衣合唱的《Tonight I Feel Close To You》,May也知道。
不仅仅是喜欢歌里面的前两句唱词:Close my eyes, and feel your mind。 Time has passed, I walked like a shadow。还有那安静的旋律。还有其它。所以从一而终地爱这首歌。在她离开这座城市的日日夜夜里,我对这首歌的喜爱有增无减。
后来我在书上看到另外一句话,你斜着眼睛看世界的时候,世界便斜了。觉得它很有道理,也觉得它很熟悉,总是认为May也曾说过类似的话。是什么时候?头脑之中少了那样的印象。
May打电话回来的时候一直不忘问我一句,Levy,你在做什么?
在听歌,还有,想你。
其实我总是感觉自己说的次序有了一点点的问题,爱说动听言语的男人应该这样说:在想你, 有,听歌。可是我总是记不得。
我总在回答完她的问题以后就将电话放到音箱边上,让她听听我想对她说的话:
You open my door and light the sky above
When I needed friend, you are there by my side
I wish we could stay as one
I wish we could stay forever as one
她会深吸一口气,说,我知道你想说的是什么。顿了一顿,再补充一句,我们会的。之后她就会笑着问我,带着打趣的念头,仓木麻衣不也是日本人吗?你的爱国心哪儿去了?说这句话的时候她会咯咯地笑。我在脑中不断地想象她一个人抱着电话笑得花枝招展的样子。感觉真的很好。不止一次。
歌不是她写的,所以谁唱都是一样。我喜欢的是词还有旋律,仅此而已。
一阵强词夺理之后,我的脸有点发烧。
其实我也算是个简单的人,却忍不住寂寞。
等待是这个世界是最大的寂寞,不是么?于是寂寞开始唱歌,感动了这世上很多的人。
我没有职业。或者说,我是个不思进取的人。我常常在家里面抽根烟,打开电脑写点字。给自己的文字配上美轮美奂的图片,给我喜欢的杂志社寄过去,换取一点生活必需品。有时候会给一些网站做背景音乐,工作一周赚够一月。之后就去做一些无意义的事情,或者什么都不去做。静静地想着May。
我一直认为我是个懒惰的人。
我的手机里面装的全是游戏,没事的时候就玩上几把,没电了就将它扔到一边,让它自生自灭。我只是不希望别人能找到我。May会在固定的时间里打电话给我,我不会担忧我需要的她找不到我。
May是个很守时的人,一直都是。
偶尔我也会抱着电话在楼下路边的IP亭里给她打电话,她的声音夹杂在来来回回的汽车的鸣笛声中,忽远忽近。那个时候我会对她说,如果你一个人感觉很寂寞的时候就去找个自己看得上眼的男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你必需将他想象成我……
我话未说完,她的电话便已挂断。
我想对她说声对不起,但电话一直打不通。或许她是真的生气了。可是下一次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好像又忘了这么一回事。在发现我有想提的动机的时候,适时给我以制止。
她不会知道我说出那句话时心里的难过。
她不会知道我是那样地希望她在每一天里都很快乐,不孤单。
她不会知道在她走后的日子里我有多想她日子有多难熬。我一直觉得身边少了个人陪,有时寂寞云涌而来,扑头盖脸,开心的因子就不知所踪。
她更不会知道她在家时放在床上的枕头我一直都没有拿开。有时候半夜醒来,以为她还在。用来驱逐孤单的东西在不少的时间里却让孤单更孤单。
[Vicar]
我是Vicar。他们经常叫我微卡。
有个男人叫Lavy。我很爱很爱他。而他,曾经爱过我,只是现在不爱了。其实我的心里一直都很满足。只是,这份满足没有能够延续下去。偶尔也有悔恨,悔恨自己没有能力让他一直爱我。
三年前,他在我耳边呢喃。卡卡,我是那样爱你。他眼中流露出些许的光芒,于是整个城市都失了火。
那个瞬间我记住了他微厚的嘴唇和幽长的声线,长长久久地冲击在我的视觉和听觉深处,有历久弥坚的趋势。事实上也是如此,他的声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与他有关的事情,我就是这么容易地说出了永远。
Lavy。Lavy。Lavy。Lavy。Lavy。Lavy。Lavy。我一次次喊出他的名字,我想喊出他的味道,却只是喊到喉咙完完全全咽不下丝毫的食物。
Lavy,你是知道的,我想你,念你。
我一直相信,任何爱情到了该消失的一天都没有挽留的必要。所以我故作开心地放他走。
对于爱情,不是没有爱了,只是厌了,倦了。他想抽身,你就去还他一个自由。我的朋友说我很傻。事实上我也有点傻里傻气的。我的朋友Anco,用尽一切手段留住了她想留的人。尽管,知道他不是很爱她,可她总是想着在一起是这个世上最为重要的事,前天我看到他们手挽着手走过大街小巷的样子,很甜蜜,手与手之间亲密得没有一点点的缝隙。
Lavy消失后又回来了一次,在我已经等不下去决定交清房租要选择放弃的时候。
我没有去问他去哪儿了。我在等他告诉我,我要他知道我在想他。他看到我保留了自他走后的日历,放在桌子的显眼处,厚厚的一叠,还有镜子上我用唇彩画出的自己憔悴的模样。
梳妆盒里的唇彩跟他在我身边的时间消耗得一样快。这也算是殊途同归吗?
他什么都没有说。我感觉其实他心里是很难受的,然后我就趁他转身的时候拿掉了所有的日历,用衣袖抹掉了镜子上的痕迹。我还爱他。
我低头的时候看到了衣袖上突兀的色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时光回到从前,习惯性地给他解开上衣的纽扣,洗干净已经略显邋遢的衣服。
我爱的男人又回来了。
Lavy,那个我爱的男人后来又消失了。和前次一样没有征兆。前后只是三天的时间。
嗯。很好。我苦笑。
这三天的时间里,我把自己打扮得仿佛回到十六岁那年的时光,我开心得如同初生的婴儿,整个世界带着明媚的粉色,我的笑声明亮得足以令整个城市动容,走路时哼出了这个世上最动听的歌谣,围起围裙做欢快的家庭主妇,切菜时划伤了手却不知道疼痛……
我只是在发现他失踪以后给自己一个苦笑。对自己说他需要的是时间,我不应该勉强他。我相信他有一天会突然转身回来,来到我的身边。然后我们一起忘掉过去。我要的只是一份将来。他的将来。
时间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我爱的那个人始终没有回来。
那些妖娆,仿佛瞬间湮灭。我只是迷失在分分合合之中,一直都是如些。我不知道他是否像我一样。路口分了岔,我们走向不同的方向。我不知道他是想离开我还是在等待我去找他。可是我始终没有出去,我离不开那间房间,属于我和他的。如果我能放开,能够去找他,或许,我就能放下他了。
在Lavy离开后的时间里,我锁了卧室的门,抱了我带过来的被子,将自己卷在客厅里面。不停地做梦,梦里面有个男人将我抱进卧室,对我说,卡卡,我回来了。你以后再也不会一个人了。
梦总是梦。
我没日没夜地睡,睡到头痛。我去楼下的超市里面买来一打一打的鸡蛋,吃力地将它们运到房子里面。常常心不在焉,在撕开硬塑包装时候弄破自己的手指。于是有血汹涌地流出来,殷红一片。
我将那些鸡蛋放在小铝锅里面,加满水,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用细火煮熟。在打开锅盖时被热气熏出眼泪。我的眼泪,廉价而无必要。就像从锅里出来的水蒸汽那样。几无分别。
煮熟的鸡蛋放在洗脸的盘子中,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用凉水浸,直接剥开它们。时常一个人看着千姿百疮的剥好的鸡蛋。神经质地笑。
鸡蛋放到冰柜里面,冰柜调到最低温。第二天拿出来的时候已经硬如冰坨,放进口中时会与牙齿碰撞发出尖锐的声音,弄痛牙龈,还会在嘴唇干涸的时候鸡蛋吸附在上面,然后扯下一小块皮来,痛出眼泪。低下头的时候,眼泪落到鞋面之上。
真的,Lavy,有句话在脑中回响了很多回也说过很多次:我从来都没有为你哭过,也从来都没有想你很多。
[Levy]
没事的时候我会跑到书店里面去,翻着几本闲书。望见有装帧令自己满意的书就拿过来翻到100页,看内容再决定买还是不买。May的习惯,被我照搬下来。
又有好长的时间没有May的消息。她好久没有打电话过来。上网的时候我在她的MSN里留言,我问,还好吗?
打完这三个字的时候我一阵苦笑,是时间让我们显得客套起来了么?
夜很静,没有人会在我的身旁。我在问我自己。偏偏,我又给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
这个城市里有着太多放纵的元素。午夜是这个城市的暧昧时分。我知道。
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在自己的感情付出得不到期望中的回报的时候就打电话找个人诉说他们的苦怀念他们那么多年来的用情。一个个没有情节饱含牢骚的话不但空洞而且乏力,令人惊奇的是,它却有着为数不少的听众。午夜时节的这个节目很火,有那么多信男信女在夜不能寐或是闲得没事的时候就会守在收音机的旁边,完成一个自我安慰的过程或是满足一种窥私的欲望。
这种节目我不听。
可是那一天,我忽然觉得他们很是可怜。或者说是我开始觉得自己可怜。
我第一次没有用排斥的心理去挪掉那个频道。我想听听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
抑或依旧是原先那些话的翻版,可是我听着听着,眼角竟流出泪来。我打了那个电话,在接通后我又放了下来。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多人接通那个电话的时候对感情的重复远胜过对事实的述说,可是我,连一份感情都交待不明白,就匆匆挂了电话。
钟敲了十二下的时候我走到客厅,用力地撕下一页日历,将它团成一团扔到地上。后来又捡了起来,将它铺平。
望着上面的日期,数着空余的日子,眼泪落下来。我说,May,你已经有三十二天没有打电话回来。你,是否,已经,忘了,我?
[Vicar]
我总是在日暮时分看到那个男人,站在我常去的那个酒吧门口的附近打电话。我不止一次地猜想他会是怎样一个男人。有好多次我走到他的身后,我竟然发现他的声音很像Lavy。
也许是我想Lavy想得太多了。
可是他和Lavy又不同,他爱穿浅色的衣服,书上说,这样的男人有着纯净的心思,对心爱的女人会很用情。
路灯下,我看不清他的脸庞于是也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幸福还是失落。我是失落的,而我却希望那个男人是幸福的。不要像我一样。
我从来没有在电话亭以外的地方见过他。他应该是个幸福的男人吧,不会像我一样只会留恋酒吧,用酒精寻求自己感情的释放。
我常去的那个酒吧叫做深蓝。很多的人叫它Deep Blue。蓝色是天成的忧郁色,有着忧伤的基调,很适合现在的我。
Lavy不知道现在的我是什么样子,他一定不知道。他一定还以为我是那个专门守在屋子里等他回家的女人吧。
在酒吧中,我最爱喝的是这里面特有的一种酒,Yesterday Once More。据说那是调酒师为纪念他去世的女朋友而独创的,很多人说它的味道不伦不类,而我却心生留恋。
酒泛起一种光亮的红色,如血般腥红。有浓烈的味道,顺着嗓子一路灼烧下去,两杯即醉。那个年轻的调酒师说,醉,是想念淤积太久的后遗症。
这句话,我早听过。只是很多天后,我才将它弄明白,才开始相信。
许多次,我看到Lavy站立在我的面前,对我说,卡卡,走,我们回家。以后我们永远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我说好。然后我与他一前一后地回家,回到我们曾经住过的地方。我在他的身后蹦蹦跳跳,开心得不得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影像总是在我喝完Yesterday Once More之后踉踉跄跄回家的时候出现。昨日重现。而我却是在想象等待的方向,想象着将来。
我又一次躺在客厅的沙发之上,冰箱再也装不下更多的鸡蛋。厨房里的碗筷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刷了,它们肮脏地躺在水池之中,开始散发腐烂的味道。一米五的大镜子上无法写下再多想念Lavy的句子,镜子前用以写字的口红也已经用尽。我唇齿干涸失色,泛起苍白的颜色。
抬起头的时候我望见悬挂在墙头的方钟,秒针一路滑翔而过,今天的分分秒秒被一块块地撕扯开来,被残忍地塞进昨天那班末班车之中。记忆在燃烧,气温亦冰凉。我裹了裹衣服,仍然没有暖意。沙发上乱七八糟地放满了这样那样的东西,一片狼藉。而我却找不到可以遮挡寒冷的毯子或是其它的替代品。
幻听,然后失眠。我浑浑噩噩地从沙发上面爬起来,顾不上睡眼惺忪好梦破碎,到厨房之中刷洗前些日子的碗筷。Lavy回来一定不能忍受家里这么乱的环境的,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走的。他不喜欢懒惰的女人,这个我很早的时候就知道了。
我将它们放在水龙头下面用水冲洗,很快它们就消褪了昨日的痕迹,变得和买的时候一样光鲜亮泽。我又将沙发上的衣服叠起放好。坐在椅子上休息的时候,我看到镜子之中日渐憔悴的脸庞,忍不住失声哭了起来。
Lavy,我是那么那么地想你,而你,又在哪里?
[Levy]
我变得不适应哈尔滨的天气。整日呆在室内手心仍是裂开一道道的口子,偶尔和朋友一起喝酒,他说他想去南方,去一个没有冬天的地方。
问他为何。他说那样的地方可以在一年四季里看到陌生女子的肩带滑落。
我忽然很想念在南方的日子,在先前的时光里面,我和May整日整夜的呆在一起,没有想过分离也不会出现分离,日子和我向往中的一样平静似水波澜不惊。
又想到现在,我闷下头来,猛灌了一杯酒。
我的工作也开始呈现出不顺心。写的稿子配的音乐被一次次退回,几乎是被断了经济来源。在这个时候我越发想念May, 而May,不知为何,依旧是没有电话给我。
无聊的时候我去网上down了不少的A片,装在我的笔记本中,不间断地看,直到胃有作呕的倾向。想起May,我和她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做爱了。
电脑一直开着,写不出文字于是点开了下载的片子,女主角在里面夸大地呻吟,声音惊破了天响亮得很。去了次厕所,回来的时候听到电话在响,接听了以后发觉竟是May的。她只是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便挂了。她说,对不起,打搅了,真的没想到你比我快。
摸不着头脑,也没有询问的机会。
再将电话打过去,却无人应答。
怅然间,听到音箱里的声音,终于,恍然大悟。
我去了离家很近的酒吧——Deep Blue。以前我从未踏足的地方。
今天的心情真的是很糟。酒吧里有为数不多的人。这时有个女人走过来,带着很憔悴的表情叫我,Levy。她好像认识我,我看她的样子也不是很令人讨厌,于是我们在一起聊了很久。
从未涉及感情方面的事,仿佛我与她有着天成的默契。问她叫做什么,她说,卡卡。
卡卡卡卡。这真是个很好听的名字。我将它放在口中默念了好久。有与May不一样的味道。我苦笑。念久了不就一样了么?我口是心非地嘀咕,May,我想你都想得有点烦了。
她好像很喜欢喝一种叫做Yesterday Once More的酒,那个名字我又将它叫做昨天一只死猫。是May是先这样说的。
那种酒看上去并不是很不起眼,好像还没有什么度数,应该属于软饮料吧。可是我刚喝了两杯,就顶不住了。我是个不常喝酒的男人。她并不知道。
她也喝了不少的酒。后来我问她,去你家还是我家。恍如第一次遇见May的情形。
她回答我说,我们的家。
May,我们回家吧。
我的脸上,笑容丛生。如同早春三月,那般明媚苍翠。
[Vicar]
今天我居然在深蓝里面看到那个男人,脸上写满了阴霾,很失意的样子。这让我想起了Lavy,他让我有种想叫他Lavy的冲动。
事实上我也走过去了,端着我最爱喝的酒。我叫他Lavy,他居然答应了。有轻蔑的感觉在心底丛生,蔓延。男人都是一样,不惜更改自己的名字来博得异性欢颜。
可是我是真的想Lavy了,有人肯替代又有什么不好?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我不谈自己的感情,他也不提。都只是逢场作戏,没有人认真,何必言及那般厚重的东西?
他刚喝下第一杯我端过去的酒的时候,就表现出要醉倒的迹象。确信他不是故作醉样时我有点纳闷,轻浮的男人不是都很能喝酒吗?
他又喝下一杯,然后身体摇摇晃晃,仍然不肯倒下。倔强的男人。我笑。
酒尚未过三杯他便直奔主题,他问,你家还是我家。
事实上我们也聊得很开心。我想到久无音信的Lavy,狠命地咽下最后一口酒,然后在脸上堆起一阵笑,暧昧地说,我们的家。
他有一个很整洁的家,他和另一个女人的照片放在写字台的正中央。照片上那个女人笑靥如花,幸福得令人羡慕。我妒忌她。
我不由分说将他推倒在床上,很用力地剥下他的上衣。
中间他去过一次卫生间,好像是关掉了手机。我冷笑。这个心虚的担心女人查岗的男人。
他的心虚还有更进一步的表现,有汗水滴在我的脸上,后来又吻去了。他还不放心地看了一次手机,在我的手机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之后。然后显然比先前更用力了,仿佛是安全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我在下半夜的时候离开。在他的枕头边放了样东西。一样足以气死他的东西。我走之前写了个纸条,写给自己的,不知道为什么在天亮的时候找不到了。
其实说心里话,我还是很感激他的。他用另一种方式解释了Yesterday Once More。他说,Yesterday, one死猫。我刚开始以为是他的无知,后来想想却是他的幽默所在,他是在用特别的方式告诉我说,往事追不回,就像是遗落在路边的死猫一样,无可避免地会腐烂、发臭。迷恋太多,就会恶心了自己。
只是忽然之间,我想听他的,仅此一句。
回去以后,我会退掉那间屋子,到另外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
我走的时候风很大,也有雪在飞扬。
路灯昏黄。路也被照亮。
我的心忽然不那么疼了。
[Levy]
她似乎是个桀骜的女子。我早应该猜想到。从她扬起的眉,还有翕动的嘴。
我去了卫生间,将手机屏幕上的字换成了:只是等待过程中的寂寞使然。我无法解释这样的行为,或者说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安心了。可是当我伏到她的身上时,还有眼泪落下来。
May,我滴落的眼泪表示是我在对你说对不起。我有点累了。真的。
一直安不下心来,后来我居然听到了手机有短信来临的声音。很轻微的细响。
那个时候她闭着眼睛,我悄悄地打开手机她都没有发觉。我看到手机屏幕上的三行字:
Levy,其实我早就看出你眼中深藏的不羁眼神,所以我没有等你,没有想到你先我一步。呵呵,算是扯平了。你我从此两不相欠,两不相念。
这是May的一贯作风,率性而为,只求一个两不相欠。狠了狠心,期待心里的内疚会因此一扫而空。
原来所谓的内疚只是找不到对应的安慰的产物。我咬紧牙将它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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