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红楼梦》的两个败笔(转贴不代表本人观点)
| 作者:破碎的月亮 标签:红楼梦 | 阅读次数: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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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红楼梦》的两个败笔 送交者: 八宝莲 2002年9月04日14:58:04 于 [五味斋]http://www.bbsland.com 有些人注定因弱智而不朽——简析《红楼梦》的两个败笔 败笔1:关于李纨的同性恋身份,小说中没有展开。 李纨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毫无光彩,没有任何故事,给人的感觉不像个女青年,也不像个母亲,完全就是一个行尸走肉的寡妇。寡妇,是她唯一的身份。这样的女子,根本无法让人联想到珍珠,倒是个很合格的死鱼眼。这样的人如果没有特殊故事发生,就跻身号称“孽海情天”的十二钗行列,是不能服人的。具体到她的故事,我认为是同性恋。原因如下: 1)李纨青春守寡,作为一个青年女人,作为一个正常人,她一定是有性需要的。但因为她是有教养的女子,所以不太可能和男人去偷情,所以只好在女孩子身上聊解饥渴。 2)事实上,作品中李纨确实表现出了同性恋行为。在第三十九回,众美女一起吃螃蟹的时候,李纨硬拉着平儿坐在身边,还趁着酒意动手动脚,说些暧昧的话。比如,平儿说:“奶奶,别只摸得我怪痒痒的。”李纨说:“嗳哟,这硬的是什么?”*呵呵,这简直是标准的色情电影对白。 3)在第五回中警幻仙子对李纨命运的安排是:“桃李春風結子完,到頭誰似一盆蘭。如冰水好空相妒,枉與他人作笑談。”但是根据高鹗的叙述,李纨的结局是在贾兰中举后母以子贵凤冠霞帔起来了。试问,这样光荣的人生,有什么值得他人笑谈的?据我所知,在当时的语境里,男同性恋是佳话,而女同性恋似乎就是丑闻、是笑谈了。所以我认为在曹雪芹的初衷里,贾兰确实中了举,但是李纨也因为同性恋行为太过分招了羞辱,所以连儿子事业有成也不能给她安慰,所以她才有资格入选“薄命司”。 败笔2:关于迎春的婚姻悲剧,情节太过单薄,有些可疑。 小说中迎春是由父亲做主许配给了世家子弟孙绍祖,婚后受尽虐待,一年就死了。可是我直觉问题绝不会这么简单,我不揣冒昧,认为迎春的悲剧,是来自她与孙绍祖的自由恋爱和婚前性行为。原因如下: 1)曹雪芹对迎春的命运曾这样表述:“中山狼,無情獸,全不念當日根由。一味的驕奢淫逸貪歡媾。覷這那,侯門艷質同蒲柳;作踐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嘆芳魂艷魄,一載蕩悠悠。”我立刻想到这是一个虐恋题材,但在作品中,却只有虐,没有恋,很令人生疑。况且,这首歌的名字叫《喜冤家》,我认为就是“欢喜冤家”的意思。试想,如果没有他们没有爱过,即使是冤家,又何来“欢喜”之说?歌词中“全不念當日根由”的“當日根由”就是他们曾经有过的美好日子。 2)至于孙绍祖,我从来不愿把他幻想得太好。小说中说孙绍祖是世家子弟,挺有背景,我不信。我猜想,孙应该是一个漂亮的落魄书生,虽然是贾家的世交,但已经很穷了。他偶然因某些缘故,很可能是打秋风,到贾府做客,被迎春一见钟情。孙本来就是个爱占便宜的人,于是就半推半地占有了这个被爱情泯灭了理智的富家小姐,东窗事发后贾家不得不让他们结婚。但是结婚后孙绍祖反而开始鄙视迎春,就像所有虚伪无耻的男人一样,毁灭了那个为他付出一切的女人,却自以为道德高尚,改了邪归了正。这种始乱终弃的悲剧并不新鲜,比如著名的司马相如、西厢记的故事,我甚至设想这是封建世家的一个风俗。在这种背景下,可怜的迎春、卓文君和崔莺莺,就只能化作一缕缕香艳的冤魂,匆匆赴薄命司签到了。 3)从迎春的个性出发来考察,这种命运其实也是她性格的必然。 迎春给我们的感觉很“面”,书中屡屡说她是个“二木头”,“锯了嘴的葫芦”,“有气的死人”。可见她性格很压抑,而这种人是不可小觑的。一般来说,在艺术作品中,其实即使在现实中也一样,一个人是不会压抑到底的,她肯定有一个从压抑到反抗、到爆发的过程。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女孩,她注定不可能在事业上有什么野心,所以她把一切梦想的鸡蛋都放到了爱情这个篮子里。一旦付出,要么一切,要么全无。 4)小说开篇说,那些女子薄命的原因都是“情”,如果根据书中写的那样,迎春是被包办婚姻害死的,那么,在这个故事里,情在哪儿呢?没有爱过就死掉,怎么能把凶手归结于爱情呢?拜托,不要告诉我,曹雪芹对爱情和婚姻这两个毫无关联的概念混淆不清。 5)迎春作为小说里贵族子弟中唯一的淫奔不才之流,将自己的生命和尊严作为牺牲,供奉于从热恋到幻灭的青春祭坛,道尽了封建社会中男人的无耻和女人的可悲,字字看来都是血。同时也进一步点明了泥和水的主题。我想,曹雪芹的本意一定是这样的。而现在坊间流传的曹高合著的版本中,迎春的故事在七十九回,这只能说明,早在八十回以前,高鹗已经开始荼毒《红楼》了。 从上面的两个败笔,我看到了高鹗在情节上想象力的无能,以及在逻辑上的弱智。更别说那些细节了,比如后四十回的文采和意境就比前面差了太多。其实这还算客气的,我觉得,高鹗最大的失败,是败在虚弱,因为他缺乏像曹雪芹那样的说真话的勇气。 秦可卿和贾珍的偷情和乱伦早已成为定论,但高鹗硬是删除了淫丧的内容,改用了春秋笔法,搂着捂着不想让人知道。这不奇怪,因为高鹗本是个卫道士,所以他虽然大胆写风月,但是还仅限于正常范围的情爱。一旦触到淫奔、偷情和同性恋这类比较敏感的不正统的题材,他立刻就怕了。这才是上述两个败笔成为败笔的根本原因。 也正是基于上述的理由,他才会根本无视黛玉的性格和宝黛的恋爱基础,在秋天海棠异样开花时让黛玉说出宝玉改邪归正感动天地的昏话**。当我读到这里时曾为这错误的弱智哑然失笑,开始怀疑自己的理解能力。三思之后,方恍然大悟,替高鹗辩解道:这不是错误,这叫修辞;这不是败笔,这叫风格。正是这些特色让时人和后人清楚地看到后半部和前半部的明显区别,天壤之别也好,参差多态也好,高鹗的劳动终于在漫漫历史风尘中被看到和关注;这种煞费苦心的独创,叫做“高鹗制造”。 注: *见第三十九回《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问底》。岳麓书社《红楼梦》1987年4月版P290.L5 **见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失宝玉通灵知奇祸》。岳麓书社《红楼梦》1987年4月版P760.L29:“独有黛玉听说是喜事,心里触动,便高兴说道:‘当初田家有荆树一棵,三个兄弟因分了家,那荆树便枯了。后来感动了他兄弟们仍旧归在一处,那荆树也就荣了。可知草木也随人的。如今二哥哥认真念书,舅舅喜欢,那棵树也就发了。’” 主要参考资料: 岳麓书社《红楼梦》1987年4月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