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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袭人的小传

作者西子湖懒猫 标签袭人 阅读次数:340
二)袭人的小传

  书中唯一写出袭人真情毕露的地方是第十九回,袭人回家和母兄谈判,不期然宝玉私赶至她家探望她。袭人如果在怡红院中,就会在有意无意之中受大观园和贾家的一套观念:主奴、宾主、阶层、家法等所影响和束缚。她虽然有和宝玉私下谈话的机会,很难无保留地畅所欲言。原来袭人的母兄因家境转好,接袭人回去,商量为她赎身,她表示死也不愿回去,哭闹了一阵。正值宝玉赶去,大家见到袭人侍候宝玉无微不至:见总无可吃之物,只好拈了几个松子让给他吃;宝玉对她的关切:宝玉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以及二人之间无法掩饰的深厚感情:袭人将宝玉项上所挂之玉摘下来给大家传观。家人原本已接受袭人斩钉截铁的回话,到此见到二人的情况,心下更是明白,再无为她赎身之念了。如果地点不在花家,袭人不会将心中话全部说出来,也不会表现得如此露骨。从此二人的感情更坐了实,当然袭人在宝玉面前没有透露对家人所表示决绝的话。宝玉在袭人家并不知前因后果,只等于为袭人用以作证的证人,所以脂砚斋在前引的批语中指出为“袭人补传”。表面上看来,这一长段文章是闲文,但究其实际,从整个布局说来,却是作者为写四大丫鬟而精心设计的重要环节。

  脂砚斋深明此义,在这段文章中加插很多批语,一方面点明袭人的为人和性格,另一方面协助读此书者了解“补传”的重要性。他对袭人赞扬备至,可以与其他评家的贬词作一鲜明的对比。以下先择要录下几段正文,括弧中是脂批,以概其余:

  (一)花自芳母子两个百般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桌,又忙倒好茶。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妙。不写袭卿忙,正是忙之至。若一写袭人忙,便是小家气派了。)

  (二)一面说,一面将自己的坐褥拿了,铺在一个炕上,宝玉坐了。用自己的脚炉垫了脚,向荷包内取出两个梅花香饼儿来,又将自己的手炉掀开焚上,仍盖好,放与宝玉怀内。然后将自己的茶杯斟了茶,送与宝玉。(叠用四“自己”字,写得宝袭二人素日如何亲洽,如何尊荣,此时一盘托出。盖素日身居侯府绮罗锦绣之中,其安富尊荣之宝玉,亲密浃洽勤慎委婉之袭人,是分所应当,不必写者也。今于此一补,更见其二人平素之情义,且暗送此回中所有母女兄长欲为赎身口角等未列之过文。)(按:“今于此一补”的“补”字是下文脂批“补传”之伏线。)

  (三)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指下文的“拈了几个松子瓤。”)(得意之态,是才与母兄较争以后之神理,最细。)

  (四)悄悄的,叫他们听着什么意思。(袭人听了宝玉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之后的反应。)(想见二人素日情常〔一作“往日情长”〕。)

  (五)“一面又伸手从宝玉项上将通灵玉摘了下来”一段。(自“一把拉住”至此诸形景动作,袭卿有意微露绛芸轩中隐事也。)然后在回怡红院之后补叙袭人与母兄争吵事:当时家境不好,遂将袭人卖与贾家,袭人因“没有看着老子娘饿死之理”遂答允了,今见父亲已死,家境好转,自己卖到贾家,吃穿和主子一样,这会子又闹什么赎身,绝无是理。另外可补引的有下列各段和批语:

  (六)“没有看着老子娘饿死之理”。(孝女义女。)(前引“补传”条后的另一条批。)

  (七)如今幸而卖到这地方。(可谓不幸中之幸。)

  (八)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孝女义女。)

  (九)权当我死了。(可怜可怜。)

  (十)“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的。”(又伏下多少后文。先一句是传中陪客,此一句是传中本旨。)(按:此句连用两“传”字,更进一步证实前引批语“补传”的说法。)两次说袭人为“孝女义女”:“孝”,因为袭人为解家中穷困,不惜舍身为奴;“义”,是因为袭人不愿有负贾府待她的恩惠,何况同宝玉另有情谊。评语可谓恰当,后人没有见到脂评,复中了程高本窜改原作之毒,遂对袭人有了误解,此点已于他文中论及,不另。

  同回还有袭人委婉规劝宝玉,动之以情,说之以理,这一长段是难得一见的好文章,脂评多且精确,并在一起读,颇值再三回味,尤其是宝玉真正性格的反映。可是讲到袭人的小传,从脂评中我们知道袭人在后三十回宝玉最后一个阶段中,仍然是关键性人物。红学家认为:贾家败落之后,宝玉决定遣散众婢,袭人在宝玉授意之下嫁给蒋玉菡,但条件是必须在安排好宝玉、宝钗的生活之后。第二十回晴雯看见宝玉为麝月篦头之后,说了他们两句,一经出去了。底下有这样一条批语:

  有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出嫁去实未去也。这并不是说袭人找到了一个替身,就此嫁人做少奶奶去了,因为婚后还有下文,同回前面另有一条脂批在李嬷嬷向黛玉和宝钗诉委屈之后: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条应该和第二十八回回前总批放在一起读: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者,非泛泛之文也。从以上两条脂批,我们知道袭人为宝玉和宝钗安排好之后,才嫁与蒋玉菡,婚后仍然照顾和供奉他们。可是这只是极简单的扼要报导,不能满足读者最低的要求。事实上,在前八十回中,还是有线索可寻的。第二十八回,宝玉到冯紫英家中喝酒,客人中有薛蟠和唱小旦的蒋玉菡。在行酒令时,蒋玉菡拿起一朵木樨,说:昨日幸而看到一副对子,遂念道:“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听了大叫,说这宝贝名字岂可乱念。后来由锦香院的云儿说出底细(脂批:“云儿知怡红细事,可想玉兄之风情意也。”)蒋玉菡连忙起身陪罪。少刻,二人在廊檐下说话,甚为投机,宝玉见他温柔妩媚,心中十分留恋,乘机问他:你们贵班中有一位名叫琪官的,他在那里?如今名驰天下,我独无缘一见”。蒋玉菡笑道:“这就是我的小名儿。”宝玉听了不禁跌足,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解下扇上的玉玦扇坠送给他以作纪念。

  琪官接了,笑道:“无功受禄,何以克当!也罢,我这里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系上,还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点亲热之意。”说毕,撩衣将系小衣儿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系的解下来,给我系着。”宝玉听说,喜不自禁,连忙接了,将自己一条松花汗巾解了下来递与琪官。晚上酒席散了回园,袭人见扇子上的坠儿没了,问宝玉,托词“马上丢了。”

  睡觉时只见腰里一条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袭人便猜了八九分,因说道:“你有了好的系裤子,把我那条还我罢。宝玉听说,方想起那条汗巾子原是袭人的,不该给人才是,心里后悔,口里说不出来,只得笑道:“我赔你一条罢。”袭人听了,点头叹道:“我就知道又干这些事。也不该拿着我的东西给那起混帐人去,也难为你心里没有个算计儿。”…至次日天明,方才醒了,只见宝玉笑道:“夜里失了盗也不晓得,你瞧瞧裤子上。”袭人低头一看,只见昨日宝玉系的那条汗巾子系在自己腰里呢,便知是宝玉夜间换了,连忙一头解下来,说道:“我不希罕这行子,趁早儿拿了去。”宝玉见他如此,只得委婉解劝了一回。袭人无法,只得系上。过后宝玉出去终久解下来,掷在个空箱子里,自己又换了一条系着,宝玉并未理论。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宝玉未必想到,袭人和蒋玉菡毫不知情竟互相交换了汗巾子,至少系了一晚,而汗巾子是最贴身和有象征性的衣物。

  第三十三回,忠顺王府派了一位长史官来见贾政,云府中一位琪官最近不见回去,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和令郎相与甚厚,故此秉奉王爷之命求老先生转谕令郎,请将琪官放回。贾政随命宝玉出来对质,宝玉诈作不识琪官为何许人,加以否认,那长史官冷笑道:那红汗巾子怎么到了公子腰里?宝玉不觉轰去魂魄,只得说听得他在城外东郊的紫檀堡置了几亩田地和几间房舍,想是在那里,因此事再加上金钏跳井自杀,贾政随将宝玉大加笞挞。

  必须指出的是茜香罗红汗巾是贡品,连忠顺王府都知道,北静王岂有不知之理?由于蒋玉菡出于自愿,这是两厢情愿之事,外人自不便置一词。更重要的是宝玉和蒋玉菡互换汗巾,在不知不觉中贡品阴错阳差到了袭人腰上,只在睡梦中系了一晚,还是宝玉做的手脚,但她并不希罕,随手放在空箱子里。同时袭人的松花汗巾却到了她口中的“混帐”蒋玉菡腰上,要知汗巾是系小衣所用,也是人身最贴身和亲切的衣物,二人竟互易汗巾而不自知,连宝玉也没有想到此中的奥秘。要说这不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千里伏线,终于令二人结缔也不可得。第四十回,刘姥姥二入贾府,在大观园秋爽斋,小孙子板儿要了一个佛手玩。在藕香榭吃饭时,凤姐的大姐儿(后由刘姥姥定名巧姐)抱了来凑热闹,手中正抱着一个柚子,看见板儿的佛手就吵着要,终于用柚子和佛手交换。在这一段小插曲中,竟有两条脂批:

  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

  伏线千里。要明白这两句批语,我们必须看“正册”上巧姐的图文:

  后面又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曰: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说明凤姐因一念之仁,接济了刘姥姥,却给女儿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归宿。以尚在襁褓中的大姐儿和稚童板儿的姻缘,作者都要安排好“千里伏线”,那么作者费了多少笔墨,设计好乾坤大移挪法,把两条汗巾几次易手以撮成袭人和蒋玉菡的结合绝不会是随意之作。第二十八回回末总评果然有下面这样一条:

  茜香罗系干袭人腰中,系伏线之文。

  这更证实了上面的论点。我们不妨在两条脂评外略作补充说明。后三十回,贾家败落,可是场面仍在,不致一败涂地,但前八十回所明写贾赦、贾雨村、贾琏、贾珍、王熙凤等所犯各事,都是违反法纪的罪行,一旦发作起来,其结果导致抄捡,势在必然。北静王和贾政除了世交外,后对宝玉爱护备至(见第十四回:“贾宝玉路谒北静王”),如果贾家遇到这等大事,出面说几句公道话,维护不知情的贾政和宝玉自在情理之中。在这一点上,程高本根据前文线索所推测而写的续书尚合情理。最妙的是在宝玉房中大丫鬟袭人衣箱中抄出茜香罗的大红汗巾子,北静王见到了必大为诧异,查清来龙去脉后,认为袭人和蒋玉菡乃天作之合,遂撮成了两人的好事。这样一来,宝玉心中的结得以解开。照理他和袭人有肌肤之亲,双方都难以断然分手。宝玉是大智慧人,一定悟出这是天意,否则蒋玉菡没有读过诗书,怎么会在行酒令时出口念出“花气袭人知昼暖”来?这显然是良缘天定,岂可逆天而行?其次,袭人家境小康,宝玉必不愿她追随受苦而连累她。何况他发现自己竟是促进这段姻缘的牵线人,虽然事先并没有这打算,可见冥冥中一切自有主宰。蒋玉菡自是求之不得,同时不可能拒绝北静王的好意。袭人至此也深信此是天意,二来也难以违反对宝玉有恩的北静王的旨意。即使如此,她仍然说服宝玉接受麝月来代替自己,然后才安心过日子。那时蒋玉菡家境可能已自小康成为富裕,供奉宝玉、宝钗夫妇不成问题,故曰:“花袭人有始有终”,这是袭人正传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章。

  以前的读者和评家没有见到脂评,也没有体会到作者千里伏线的深意,同时受了程高本刻意窜改的误引,众口同声谴责袭人,甚至有人直称她为“花贱人”。赵冈在《花袭人》一文的结尾说:“这种始终如一,坚逾金石的情义,才是袭人美德的最高表现,可惜今本《红楼梦》的读者无缘读到。”代表了新红学的看法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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