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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了两个极端——电视连续剧《红楼梦》观后

作者重阳 标签红楼梦 阅读次数:171
走向了两个极端——电视连续剧《红楼梦》观后

蔡义江

  把古典名著改编成其他的文艺形式,都会碰到一个问题;如何才能保持原著的
精神。《红》剧在编、导、演各方面留下的遗憾确实不少,但我以为都与对这一问
题的认识与实践有很大关系。

  编剧者最初的意图,我深信是极尽最大努力去体现曹雪芹原著的精神。但结果
却走向两个相反的极端。对前八十回曹氏原著部分,持消极保守态度,尽量原封不
动,只删不改(秦可卿情节例外,但也有昭明作者原意的动机);而对后四十回续
作部分,则弃置不顾,另外广泛地去收罗红学界的所谓“探轶成果”,重新编写结
局的故事情节,以求恢复原著本意。实践证明,这两者不同程度上都有悖于编剧者
的初衷,不能很好地保持曹雪芹原著的精神。

  改编,为的是使原作内容适合另一种表现形式(如舞台、银幕等等)。形式变
了,要想内客保持原样下变是不可能的。问题是怎么变。越剧《红楼梦》把原作的
众多人物和广阔画面简化成基本上是宝、黛、钗三角恋爱婚姻故事。这是否不足取
呢?不,因为只有如此简化了、集中了,才能使越剧这一舞台形式的表现特点充分
地得到发挥。倘若要改编成芭蕾舞,那么,人物情节就非得更简化不可。有所失,
才能有所得。影视艺术有很多有利条件,但不是万能的,它有自已的表现特点和局
限,不能替代语言艺术--小说。《红》剧的编者想走一条现成的路,把小说尽量
照原样投搬荧屏,以至那些今天习惯上已不如此说的人物对话,也原封不动地保留
。这实在是两败俱伤。同样一句对话,写在小说中是很精彩的,一到演员口中说出
来,便显得别扭、难懂、不协调了。由于没有发挥电视艺术的特长,连续剧很像是
活动的有声连环画。

  对小说结局的改编,选择了一条最难走的路。首先,曹氏轶稿的情节究竟如何
,红学界远远没有弄清。探轶的文章是不少,但有的走得很远,有的自相矛盾,多
数还只是带有很大主观成分的猜想。要把这些所谓”成果’,串成完整的合理的情
节,还差得远哩,又如何能体现原作的精神?有的情节,明知非轶稿所有,也是根
本不可能有的,却拿来填补空白,这就不够严肃了。如史相云沦为烟花女,乘船在
桥下经过,闻得桥上悲苦之声颇熟悉,又见灯笼系贾府旧物,遂邂逅宝玉一段,本
是我最初从姜亮夫先生处听来的,姜先生说他早年读到过一种《红楼梦》续书有此
情节,我请他女儿昆武笔录所述,发表出来。尽管这一续书现在已见不到了,但它
确系后人所续无疑,是不应采用的。因为湘云会去当妓女,是很难想象的。小说中
除有“白首双星(老来成了牛郎织女)之语外,也并没有她会入烟花窟之类的伏线
和暗示。总之,基本情节不可信。再则,退一步说,即使现在已弄清了佚稿情节的
大致轮廓,但要创造活生生的形象,仍是另一码事,何况我们已不熟悉二百年前
《红楼梦》中所写的那种生话和社会环境了。试想,如果我们看了介绍《战争与和
平》一书的情节梗概,难道就能据此写成一部同样的小说?就是写出来,也必定是
另一部与托尔斯泰毫不相干的书。要说现在的《红》剧的结局,是曹雪芹的原意,
其谁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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