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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出身寒微吗?她可能是削爵亲王之女吗?(陈诏)

作者阿眉 标签秦可卿 阅读次数:1824


  作家刘心武同志在《红楼梦学刊》1992年第2期上发表《秦可卿出身未必寒微》一文,以后又陆续在《人民政协报》、《解放日报》上发表系列文章,深化了这一主题,形成了他所谓的“秦学”。
  刘文认为,秦可卿既然是五品营缮郎秦业的养女,又是从养生堂里抱来的,如此卑微的出身,岂能与门第高贵的贾府长孙贾蓉匹配成婚,而且居然在贾府里从容自如,备受宠爱,处于特殊地位,这是一个可疑的问题。
  从这一点出发,刘文进一步推想,秦可卿的真实身份应该是相当的高贵,甚至有着类似北静王那样的血缘。刘文特别联系到雍正六年(1728)曹雪芹叔父曹頫替雍正九弟、政敌塞思黑(允禟)藏匿了寄顿在他家的一对镀金狮子事件,猜测秦可卿的原型可能是塞思黑的女儿,认为在她刚落生不久尚未引起人们格外注意甚至不及登入户籍的时候,让她表面上送往养生堂,而实际上却通过小官吏抱出收养,然后藏匿在贾府那样大家庭中抚养长大。这就是刘文所谓的“秦可卿出生之谜”。
  由于刘心武同志是著名作家,而他的观点又颇新奇动听,所以他的文章引起广泛注意,曾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但在红学界,很少有人认同他的意见。
  应该说,刘文提出秦可卿是秦业的养女,而且是养生堂里抱来的,这种寒微的出身确实与她后来成为贾府里的长孙媳妇的高贵身份不合,并且造成她的面貌模糊不清,矛盾百出,破绽累累。这个问题无疑是提得合理的,富有启发性的。但是根本原因,并不是曹雪芹想在这里隐藏玄机,另寓深意,而是由于在《红楼梦》成书过程中,秦可卿的形象几经改塑,几经增删,从而使作者原来的创作意图有了很大的改变。
  从《风月宝鉴》旧稿到改写成《红楼梦》,再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命曹雪芹删去"淫丧天香楼"的情节,秦可卿的形象至少有以下几处重大修改:①把一个普通人家的少妇拔高到簪缨之族里的贵妇人;②删去秦可卿与贾宝玉有暖昧关系的内容;③删去“淫丧天香楼”中有“遗簪”、“更衣”等内容的四、五页文字;④改秦可卿自缢为病死;⑤美化秦可卿,改变她的水性杨花、风流淫荡的性格为"温柔和平",把她从宁府衰败的罪魁祸首改变为预托贾府后事的有功之臣。
  但是脂砚斋只是想在某些方面"赦"她而已,并不是想另塑一个新人。所以《红楼梦》里仍留下原来的判词和画像,以及不少未删尽的痕迹,暗示她曾经有过淫行。这种皮里阳秋天笔法,构成在叙述上有种种前后不统一的地方。面对着这样一个复杂的人物、复杂的问题,曹雪芹除了忠实执行脂砚斋的命令外,他自己是否同意这种改塑方式,是否留下遗憾,我们不得而知。
  刘文提出秦可卿形象中的许多疑点,还由于在改塑过程中运用了别的小说中的一些素材东拼西凑、混合而成的。例如强调秦可卿出身寒微是从养生堂里抱来的,这显然借鉴《金瓶梅》里的潘金莲,她是裁缝的女儿,行为不端,与她的出身有关。这种阶级偏见不一定代表曹雪芹的思想,可能是《风月宝鉴》旧稿遗留下来的痕迹。
  此外,《红楼梦》第八回有关秦可卿卧室中的陈设器具的古怪描写,借鉴于《绣榻野史》;《红楼梦》第十三、十四回有关秦可卿托梦、贾珍买高级棺材、北静王路祭等等描写,则模仿《金瓶梅》里李瓶儿之死以及西门庆为她办丧事的有关章节,都有迹可寻,连脂砚斋也说:“深得《金瓶》壸奥!”
  由此可见,刘文中所说的“疑点”,其实并无可疑之处,根本不需要捕风捉影,寻找政治上的弦外之音。
  刘文最大的缺点是求之过深,以致超越历史,脱离清代宗室的实际情况,陷入空想,钻到牛角尖里去了。
  例如猜想秦可卿应是亲王之女,那是不可能的。根据清朝的宗室制度,皇帝之女称公主,亲王以下诸女均封为格格。格格品级分为五等。亲王之女封和硕格格,其中嫡福晋所生者,品级为郡主(与郡王福晋同),侧福晋所生者降二等,品级为郡君(与贝子夫人同)。和硕格格是格格中的最高品级,享受俸禄和崇高待遇仅次于公主。
  但这种“金枝玉叶”、“天潢近支”的身份的确定,都要经过严格的审定和登记。据《清会典事例》卷一记载,“顺治九年题准,宗室自亲王以下至辅国公所生子女周岁,由长史、司仪长、典仪等官,详开嫡出庶出、第几男第几女,母某氏,所生子名某,并所生女之年月日时,具册送府;镇国将军以下至闲散宗室,由族长查明,亦照例开报送府,均载入黄册,其收生妇某,一并开送存案。如将抚养异姓之子捏报者,治以重罪。”又据《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记载:阿哥(皇子)娶福晋后,即奏请派内务府大臣管理家务;阿哥之福晋遇喜生下子女,连洗三、弥月所送金银、绸缎绫罗等礼品也都有详细规定,俱据宫殿监督领侍等传交内库派员送往。这都说明,亲王所生子女要想蒙混隐匿是不可能的。
  清朝还规定,亲王以下的宗室成员,犯了罪(即“坏了事”),只要不是叛逆重罪,不革出宗室;即使革退了宗室,也给以红带,附入黄册,在修玉牒时附名册后;所生子女,均由本族保结送府入册。(参见《清会典》卷一“宗人府”)
  由此看来,如果秦可卿的生父是一个不犯叛逆重罪的亲王,他没有必要,也绝对不可能把自己的亲生子女送到养生堂去;如果犯了叛逆重罪,他的家庭成员就要受到极严格的监视,也没有可能隐匿在养生堂或权贵家中。
  雍正初年,诸王夺位,统治集团内部发生激烈的权力斗争时,雍正之弟允禩、允禟、允禵及他们的党羽都遭到残酷惩治。据记载,当时他们的子女都被“严加看守”,绝对没能人身自由。允禟寄顿在曹頫家(江宁织造衙门左侧万寿庵内)的一对镀金狮子,尚且被告发"上达天听",况活人乎?而且此时曹頫处在风声鹤唳、岌岌可危之中,他自身难保,还敢收养雍正政敌之子女乎?所以,刘文的出奇设想和大胆推论,在现实生活中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转自中国文化艺术网)

阿眉(amei)于 01/12/2001 21:38:28 编辑过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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