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手机版 | 三国演义 | 三国志 | 史将 | 背景 | 藏书阁
首页 -> 精彩文章 -> 曹雪芹诗考

曹雪芹诗考

作者红狐 标签曹雪芹 小红 阅读次数:992

  曹雪芹除了《红楼梦》一书以外,尚未发现有完整的诗作,只有友人敦诚所著《四松堂集·鹪鹩庵笔麈》中记述而残存的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其中说到曹雪芹生平为诗的情况:

  余昔为白香山《琵琶行》传奇一折,诸君题跋,不下几十家。曹雪芹诗末云:“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亦新奇可诵。曹平生为诗大类如此,竟坎坷以终。

此外,敦敏称雪芹“诗才忆曹植”(《小诗代筒寄曹雪芹》),敦诚说他“诗追李昌谷”(《荇庄过草堂命酒联句……》),张宜泉说他“君诗曾未等闲吟”(《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雪芹访敦敏居所槐园时与敦诚巧遇,“酒渴如狂”,乘兴“作长歌以谢”,敦诚则以《佩刀质酒歌》答之。可见曹雪芹与张宜泉、敦诚均有唱和诗作,可惜它们都未能留存下来。
  《红楼梦》中的大部分诗词是为小说而特制的,证据之一是书中有一些缺诗,如脂批指出的“缺中秋诗,俟雪芹”,第二十二回元宵灯谜“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后人续补了宝玉、宝钗两首谜诗,将原薛宝钗一首改题属于林黛玉。证据之二是这些诗词归属于富有才情的闺中儿女题吟之作,与书中作诗者的人物个性紧密相关,是小说中刻划人物性格、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一般小说中脱离小说本身而可有可无的闲文。因而被称作“按头制帽,诗即其人”,如蘅芜体含蓄浑厚,潇湘体风流别致。林黛玉作的《桃花行》,宝玉一看便知“自然是潇湘子稿”,因为“声调口气,迥乎不像蘅芜之体”。虽然小说中的诗词广义来说,都是曹雪芹的诗作,但这些诗作是为小说而特制的,可分别称作“林黛玉诗”、“薛宝钗诗”、……,严格来说不算作“曹雪芹诗”,因为我们无法从这些诗词作品中考察曹雪芹的生平、交游以及思想活动等等。
  那么,《红楼梦》中有没有曹雪芹日常生活中所写的诗词插入小说中,也就是说,有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曹雪芹诗”呢?回答是肯定的。第一回正值中秋之节,贾雨村对月有怀,口占五言一律云:

未卜三生愿,频添一段愁。闷来时敛额,行去几回头。
自顾风前影,谁堪月下俦?蟾光如有意,先上玉人楼。

诗旁有脂砚斋侧批:“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意思是曹雪芹想通过《红楼梦》来传他自己的诗。“有传诗之意”有不同的理解,蔡义江认为,是作者“根据要塑造的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文化修养,模拟得十分逼真、成功,从而让这些诗词也随小说的主体描述文字一道传世”。笔者则认为,《红楼梦》中确有作者借小说而将他平时所创作的诗就如同青埂峰顽石随贾宝玉的降生“夹带于中”而“传诗”人间了。
  《红楼梦》中第一首作者传诗,就是上面这首贾雨村对月寓怀之作。另外还有几首诗明显系曹雪芹生平之作,待笔者一一分析,便知余言不谬。

《菊花诗》十二首

  第三十八回有《菊花诗》十二题,咏物兼赋事。韵脚不限,诗题下注明了作诗者的雅号,有“蘅芜君”(宝钗)、“潇湘妃子”(黛玉)、“怡红公子”(宝玉)、“枕霞旧友”(湘云)、“蕉下客”(探春)共五人。我们先看看湘云的《对菊》:

别圃移来贵比金,一丛浅淡一丛深。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
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秋光荏苒休辜负,相对原宜惜寸阴。

这“秋光荏苒”、“惜寸阴”分明是一首古代书生的题吟之作。“科头”(光着头)、“抱膝吟”完全不是闺阁女子的形象,而是狂放不羁的文人的傲世形象。这与王维《与卢员外象过崔处士兴宗林亭》中“科头箕踞长松下,白眼看他世上人”的取意相同。我们再看看探春的《簪菊》:

瓶供篱栽日日忙,折来休认镜中妆。长安公子因花癖,彭泽先生是酒狂。
短鬓冷沾三径露,葛巾香染九秋霜。高情不入时人眼,拍手凭他笑路旁。

说的是“先生”和“公子”,如果探春是“短鬓”且具“葛巾漉酒”的陶渊明形象,似乎不成体统,“拍手凭他笑路旁”的“高情”恐怕也不适于闺中女儿。
  纵观十二首《菊花诗》,可分成两个意境,一是傲世,二是游子思归,可以看作完全是一人的手笔。除了湘云、探春的诗中有傲世外,还有林黛玉的《问菊》:“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咏菊》:“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贾宝玉的《种菊》:“泉溉泥封勤护惜,好知井径绝尘埃。”薛宝钗的《画菊》:“莫认东篱闲采掇,粘屏聊以慰重阳。”这些诗句都与陶渊明的傲世和归隐有关。思归的诗句如薛宝钗的《忆菊》:“念念心随归雁远,寥寥坐听晚砧痴。”贾宝玉《访菊》:“黄花若解怜诗客,休负今朝挂杖头。”林黛玉《菊梦》:“睡去依依随雁断,惊回故故恼蛩鸣。” 探春的《残菊》:“半床落月蛩声病,万里寒云雁阵迟。”等,大多以雁、蛩有关。
  我们看一下薛宝钗与林黛玉的两首代表作:

忆菊 蘅芜君
怅望西风抱闷思,蓼红苇白断肠时。空篱旧圃秋无迹,瘦月清霜梦有知。
念念心随归雁远,寥寥坐听晚砧痴。谁怜为我黄花病,慰语重阳会有期。

咏菊 潇湘妃子
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似乎也看不出蘅芜体与潇湘体的区别。这些都恐怕难用“按头制帽”可以解释,只能看作是曹雪芹平时的作品。

《芦雪广即景联句》

  第五十回大观园众儿女在芦雪广相聚,赏雪饮酒,“割腥啖膻”,随后以“即景联句”为题,众人合作成一首五言排律:

一夜北风紧,开门雪尚飘。入泥怜洁白,匝地惜琼瑶。
有意荣枯草,无心饰萎苕。价高村酿熟,年稔府粱饶。
葭动灰飞管,阳回斗转杓。寒山已失翠,冻浦不闻潮。
易挂疏枝柳,难堆破叶蕉。麝煤融宝鼎,绮袖笼金貂。
光夺窗前镜,香粘壁上椒。斜风仍故故,清梦转聊聊。
何处梅花笛?谁家碧玉箫?鳌愁坤轴陷,龙斗阵云销。
野岸回孤棹,吟鞭指灞桥。赐裘怜抚戍,加絮念征徭。
坳垤审夷险,枝柯怕动摇。皑皑轻趁步,翦翦舞随腰。
煮芋成新赏,撒盐是旧谣。苇蓑犹泊钓,林斧不闻樵。
伏象千峰凸,盘蛇一径遥。花缘经冷聚,色岂畏霜凋。
深院惊寒雀,空山泣老鸮。阶墀随上下,池水任浮漂。
照耀临清晓,缤纷入永宵。诚忘三尺冷,瑞释九重焦。
僵卧谁相问,狂游客喜招。天机断缟带,海市失鲛绡。
寂寞对台榭,清贫怀箪瓢。烹茶冰渐沸,煮酒叶难烧。
没帚山僧扫,埋琴稚子挑。石楼闲睡鹤,锦罽暖亲猫。
月窟翻银浪,霞城隐赤标。沁梅香可嚼,淋竹醉堪调。
或湿鸳鸯带,时凝翡翠翘。无风仍脉脉,不雨亦潇潇。
欲志今朝乐,凭诗祝舜尧。
            

诗的上半首由十二人依序联诗,但后来争先恐后出句,热闹非凡。最后,“独湘云的多”,宝琴次之。脂批认为:“写湘云联句极度敏捷聪慧,而宝琴之联句不少于湘云,可知出色写湘云,正所以出色写宝琴。”但这表现的也只是联句的多寡而已。
  然而,整首诗中多有与芦雪广的“即景”不合:首先,诗中有多处描写守边的将士。宝琴的“赐裘怜抚戍”,湘云的“加絮念征徭”,说的是皇帝怜恤将士雪中辛勤抚边戍守而赐棉衣,制衣的人同情服兵役者而把棉花加厚。湘云的“诚忘三尺冷”,黛玉的“瑞释九重焦”,说的是将士因忠诚而忘却戍守的寒苦,皇帝因瑞雪能兆丰年而解除了焦虑。如果是即景联句,恐怕宝琴黛玉湘云们不会替将士们的寒暖操心,替皇帝称颂和担忧。其次,尽管诗词可以用典,而脱离“即景”,但毕竟应与芦雪广周围“对景”。总体而言,这首诗是大山林中的即景,“寒山已失翠,冻浦不闻潮”,“伏象千峰凸,盘蛇一径遥”,“深院惊寒雀,空山泣老鸮”,“没帚山僧扫,埋琴稚子挑”,这些诗句所指是明显的,而大观园中的后山只是个不大的小山而已。
  当然,在诗句的归属上,曹雪芹还是有所考虑的,如将“斜风仍故故”和“无风仍脉脉”两句归于林黛玉,表现出因抢答而无意中雷同。将“石楼闲睡鹤”与“锦罽暖亲猫”分属史湘云和林黛玉,亦与书中其它情节吻合等等。刘心武认为,此诗是雪芹自传,“系曹雪芹咏叹其自身经历的长歌,他巧妙地将其嵌入这部书中”,也是有一定见地的。但笔者则认为,此诗很可能是曹雪芹平日咏叹之作略加修饰而成。

《咏红梅花》三首

  第五十回芦雪广联句中,“宝玉落了第了”,众人罚他往栊翠庵折红梅花,而让新来的岫烟、李纹、宝琴分别以“红”、“梅”、“花”三安做韵,各写一首七律诗:

咏红梅花 得“红”字 邢岫烟
桃未芳菲杏未红,冲寒先已笑东风。魂飞庾岭春难辨,霞隔罗浮梦未通。
绿萼添妆融宝炬,缟仙扶醉跨残虹。看来岂是寻常色,浓淡由他冰雪中。

咏红梅花 得“梅”字 李 纹
白梅懒赋赋红梅,逞艳先迎醉眼开。冻脸有痕皆是血,酸心无恨亦成灰。
误吞丹药移真骨,偷下瑶池脱旧胎。江北江南春灿烂,寄言蜂蝶漫疑猜。

咏红梅花 得“花”字 薛宝琴
疏是枝条艳是花,春妆儿女竞奢华。闲庭曲槛无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
幽梦冷随红袖笛,游仙香泛绛河槎。前身定是瑶台种,无复相疑色相差。

  这三首梅花诗与与菊花诗非常类似,是隐世意境之作。三首分别以类似的“绿萼”、“缟仙”、“瑶池”、“瑶台”等仙女或仙境,虽然可以比喻梅花的不凡,但同时反映出它们之间没有风格上的明显差异。于是,如果我们仅凭宝琴诗中有“无余雪”、“红袖笛”、“绛河槎”而断定《红楼梦》八十回后宝琴出世“仙游”,那是非常片面的。

  除了上述比较明显系曹雪芹生平之作外,《红楼梦》中还有几首可疑之作。如《螃蟹咏》三首,也很可能是曹雪芹平日的愤世之作。其中宝钗的“食螃蟹绝唱”中有“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余禾黍香”等,明显不象“蘅芜体”的风格,“讽刺世人太毒了些”。还有些诗词也无所谓去追究是否属于“曹雪芹诗”,如《好了歌》和《好了歌注》,因为这些诗本来就是表达了《红楼梦》题旨和作者的心声。

注释:
①见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代序。
②见刘心武著《红楼三钗之迷》第298~302页。



浙ICP备060201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