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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方文本观念看《红楼梦》的“作者本意”和“跨文化翻译”难题 洪 涛

作者雨荷 标签版本 翻译 阅读次数:653
1.引言:“作者原本”与“作者最后定本”的观念
  近代红学的一些争议,其实是由《红楼梦》文本的歧异处造成。①《红楼梦》文本的歧异,主要是文本传承(transmission to texts)时造成的,由母本到子本,很难避免失真的情况。红楼故事在异文化领域传播,更难以本来面目呈现,因为这涉及翻译失真的问题。本文打算从《红楼梦》的文本歧异来探索“作者本意”问题,并兼及“跨文化翻译”的难题。
  各种《红楼梦》版本前八十回文内的歧异,清代的论者已开始注意,⑦一九一一年至一九一二年,狄葆贤(1873—1939)的有正书局石印戚序本,比较了戚序本和程高本,在前四十回中,写有眉批共238条,其中有226条内容是关于戚序本和程甲本的对比。他指出戚本优于程本。③俞平伯(1900—1990)的《红楼梦辨》更有“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一章,也都注意到版本之间的歧异现象。后来抄本陆续出现,抄本系统本身也有接近“作者原本”或“作者最后定
本”的问题。
“作者原本”和“作者最后定本”这两个概念,这里有必要加以解释。坦西尔(ThomasTanselle)在《作者最终意图在校勘上的难题》(“The Editorial Problem of Final Authorial Intention”)一文中说:
  Two basic kinds of situations particularly require士urther

  COnsideration:case where editor must distinguish authorialal—

  Teration fromal teration smadoby someone elseand m11st decide
  1VhatCOnstitutes“authori lintention”at such time 3and case
  Where the editor faces alterations unquestionably made by the
  aUthO『bUt must stilldecidelvhiCh readings represent the au—
  thOr’s“final intention”.④
  [中译]有两种情况尤其需要深入考虑:一种情况是校订者必须区分作者作出的更改和他人作出的更改,并决定当时的“作者意图”是什么:另一种情况是,种种改动无疑都是出自作者手笔,校订者必须决定那一种文字才体现作者的“最终意图”。第一种情况大概就是红学中的“作者原本”。我们可以用最为通行、最受学者重视的两个《红楼梦》校订本为例说明一下。《红楼梦八十回校本》(一九五八年出版)的《序言》说:“由于妙本既零乱残缺,刻本又是被后人改过的,所以最初就把目的放在两个地方:
 (一)尽可能接近曹著的本来面目。”⑤一九八二、九八年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红楼梦》(一般称为“新校本”)也是以此为目标。林冠夫(1936—)在《扫?叶零——回顾(红楼梦)新本的校勘》一文中说:“〔……〕校勘不仅定底本,就是一般校字范围,基本上也是在脂评本系统的各本中考虑,目的是校出一个接近于曹著原貌的本子。”⑥学者对抄本作出的研究,一般都会考虑“曹著原貌”和“后人改动”的问题。在西方,也有相类似的讨论:菲利普房扑急嗟摹赌Ч碛胩焓埂谋拘6┯胛难Ю砺邸?Philip Cohened 收有希林斯伯格(Peter Shilling sburg)《自主的作者、文本的社会学及版本学的争议》(“The Autonomous Author,the Sociology of Texts,and ttleP01emicsofTextualCriticism”)一文。他提出了以下问题:
  It iS a tendency of editors and c『itics milling at the cross。roads to wish for an answer to the problems of in terpretationand editing that can be followed byrule.When weask questions1ike:To whom does the work of art be long ?or By what enabl in gaut hority or authorities did it Come in to being and continue to exist ? we think we are trying to see what the work of art is by seeing what gave it existenceso that we will know What is the right way to edit.But there are different answers to these questions and,therefore,ways to edit.⑦
  [中译]编订者与评论家面临歧路时总希望有某些法则可循,以求解决注释和校勘的问题。如果我们问:文艺作品是属于谁的呢?又或者问:文艺作品的出现是源自何种权威呢?我们是从创作的角度来考虑作品的性质,藉此找寻编校的正确方法。然而,上述的问题会有种种不同的答案,因此,也会有种种不同的编校方法。在大部分《红楼梦》版本学家的心目中,作者(author)等于权威(authority)。所以,俞平伯《红楼梦八十回校本》的两个目的,“接近曹著的本来面貌”先于“文字情节能够比较完整可读”。⑧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本子也是以“接近曹著原貌”为大前提,其次才考虑“便于一般读者阅读”。⑨这两个校订本一个在1958年面世,一个在1982年面世。到了九十年代,“作者原本”仍然是学者追求的目标(参蔡义江:《努力接近曹雪芹原著的面貌——(红楼梦)浙江版前言》,红楼梦学刊》1994年第一辑)。一般红学家都会相信现存的抄本要比刻本(程高本)接近“作者原本”,但是面对众多抄本,我们应该选择哪个本子呢?近代学者将各抄本划分为几个分支系统,因而有“四阅整理本系统”(包括己卯、庚辰、列藏、梦稿本)⑩和“立松轩系统”(包括蒙府、戚沪、戚正、戚宁本⑥)之类的称号,同时也从中追寻“作者最后定本”,亦即“权威文本”。这种做法与版本学家杰罗姆仿蟾室?Jerome J。McGann)在《现代版本学批判》(ACritiqueof ModernTextualCriti—cism)一书中提到的西方“古典文献学”(口assicalScholarship)很相近。麦甘因说:“古典编校者没有作者的原稿在手,只有一些后来的手妙稿,所以他们构想出一些程序来追寻手抄稿的传承历史,目的是藉著稿本出现的年代来剔出文本的讹误。这种方法的最终目的是清除讹误,[……〕得出(或接近)迷失的原稿,即‘权威文本’。”⑩冯其庸(1924—)在《论庚辰本》中指出现存庚辰本的底本应是最接近最后定稿的。⑩应必诚(1936—)在《论石头记庚辰本》中也说:“[……〕‘庚辰本’很可能是曹雪芹生前最后的一个定本。”⑩冯其庸和应必诚的看法为大部分的学者所接受。⑩不过,这个定本仍然是未完成的,有未分回、悬空的缺文部分,其他抄本在相应的地方文字出入很大。各本文字,或存或缺,有异有同,何者为作者原稿(包括佚稿重出),何者为后人所补,都需由研究者作出判断和选择,但研究者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这些判断标准是不
是有共同遵守的成规?还是各有各的准则?这些准则反映出何种文学信念?这些信念又是不是可以全盘接受?这些问题都是很值得我们探讨的。
  各种《红楼梦》抄本前八十回的异文比比皆是。限于篇幅,本文势难全面探究异文牵涉的问题,冯其庸主编、红楼梦研究所汇校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以下简称《汇校》)已排列出各本异文,⑩下面我们举出一些具体例子检讨版本研究中呈现的问题,同时探研翻译中保留原义的问题。2.文本的修订与作者意图
据庚辰本,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后,有这样一段文字,宁府中人的反应在各抄本中各不相同:被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从版本校勘的角度看,问题出在“纳罕”和“疑心”两个词上面。这两个词在别本的情况是:
  1.“纳罕”:庚辰、已卯、梦稿、甲戊、舒序、列藏本
  “纳闷”:甲辰、程甲、程乙本
  “纳叹”:戚序、戚宁本
  “赞叹”:蒙府本
  2.“疑心”:庚辰、己卯、甲戊、蒙府、舒序、甲辰、程甲本
  “伤心”:戚序、戚宁、程乙本
  缺“都有些疑心”一句:梦稿本⑩
  清人张新之在这一句下评说:“久病之人,后事已备,其死乃在意中,有何闷可纳?又有何疑?写得闪烁。一本作‘都有些伤心’,非是。”⑩可见清代的读者已经发觉到程甲本上“纳闷”、“疑心”与上文久病的描述不协。别本作“伤心”,又分明和上文的“纳闷”不
能接榫。但张新之并没有加以分析。
俞平伯明确指出:一、“被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一句,“有些疑心”正与上文“纳闷”成文。二、程乙本的“有些伤心”,上与“纳闷”文理不协,下与“悲号痛哭”不吻合。④三、有正本“纳叹”、“伤心”,或者是因为“纳罕/纳闷”跟“伤心”不连贯,所以改了。④俞平伯根据种种迹象推断原文必是“纳闷”十“疑心”,这样才能构成合理(前呼后应)的句法。由这一句再推断“秦氏之死不由於病”,这是运用贯通论来讨论文本的一个显例(“贯通论”的问题,拙著《红楼梦衍义考析》第三章曾论及),后来甲戌本上的批语证明秦可卿病死的情节的确是改订以后才有的(详下文)。  尽管如此,俞平伯还是十分注重版本上的凭据,因为当时作 “疑心”的本子只有张新之的评本。作“伤心”的本子却有三个:一、他手上的“新本”(当为程乙本的翻印本);二、顾领刚手上的商务版《石头记》;三、有正秒本。所以俞平伯说:“我依文理推测当然是疑心,但仅仅凭藉这一点主观作用,根据是很薄弱的。我们必须在版本上有凭据方可。〔……〕总之主观上之我见是深信原本应作,疑心’两字,但我没有找着一部旧本《红楼梦》做我那书底傍证以前,那我就愿意把这证据取消,或暂时阙疑。[……]何必拉上一个可疑的证据呢?〔……]所以《红楼梦》的版本也的确重要。”②,可见俞平伯并非纯按已意,在各个本子上任意选取有利的“证据”来建立己说。(参注释一)
俞平伯对“疑心”抑“伤心”的问题能保持客观,但是他从这一个问题推测作者意图时却显然受到成见影响。所谓“成见”是指自传说。自传说以为《红楼梦》实录雪芹家事,所以俞平伯认为曹雪芹在实录之余需要有所隐讳:“若明写缢死,亦不得不写其因;写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则非作者所愿,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其真,亦非作者之意。”⑥其次,俞平伯认为这种写法“处处旁敲侧击以明之”。⑧俞乎伯提出“纳罕/纳闷”、“疑心”以及册子上美人自缢等等,都是作者为了维护自传体实录的写法而留下的蛛丝马迹,即俞平伯所谓“明白处”。②从现存的脂评本看,俞平伯从自传说出发而推断出来的“作者意图”并不准确,因为甲戌本有批语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风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末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⑧可见作者并没有坚持“实录”的意思,更何况“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不是曹家真事(原型)也有待研究。从上引批语来看,删去天香楼事只是批者的意图,而且是考虑到秦可,卿“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令人悲切感服”,所以才删去,并不是要故
意曲笔暗写。对于这种情况,版本学家詹姆斯匪髌?JamesThor—pe,1915—)在其《版本学中的美学》(“TheAestheticsofTextualCritcism”)曾指出:文学作品的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往往受到他人的牵引和控制,在作品成形的过程中,经过多重修改,作者的意图就会和其他人的意图混在一起。⑥
  另一方面,俞平伯“旁敲侧击”之说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纳罕/纳闷”、“疑心”和册子诸文都可能是作者无暇修改而留下的原稿文字。帕克(H.Parker)在《残本与语象》一书也讨论到这种情况。他指出,未修改的部分如果保留在已修改的语境中,则作者的新旧意图就不可能协调。@帕克的话正好说明第十三回的修改情况。
  我们举出这个例子目的不在指责前贤,而是要从他们的解释中观察版本学的内在成规。诠释学中有“前理解”的观念,认为诠释会受到诠释者的“前理解”所导引(“ALL interpretation[…]isguidedbytheinterpreters’preunderstanding.”)②当时俞平伯的“前理解”是自传说,按照这个角度建构出来的“意图式解释”(inten—tionalistreading)并不准确。麦甘因在《现代版本学批判》一书中处处提醒我们作者并不是自主的(autonomous)。“秦可卿事件”正显示《红楼梦》的写作受到他人左右。这是讲“作者意图”必须面对的问题。
  俞平伯讨论“纳罕/疑心”是一九二一年六月的事。后来他又发现甲辰本、有正本、程甲本及各种坊本第十三回、第十四回有三处“贾门秦氏恭人”作“贾门秦氏宜人”。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1.[第十三回]灵前供用执事等物俱按五品职例,灵牌疏上皆写天朝谙授贾门秦氏恭人之灵位。⑦
2.[第十三回]对面高起着宣坛,僧道对坛榜文大书世袭宁国公家妇防护内庭御前侍卫龙禁尉贾门秦氏恭人之丧〔……30 
3.[第十四回]前面铭旌上大书: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浩封一等宁国公家孙妇防护内庭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恭人之灵位。⑧这三处庚辰、已卯、梦稿、甲戊、蒙府、戚宁、舒序、列藏本并作“恭人”。但有四个本子作“宜人”,包括戚序、甲辰、程甲、程乙(据旧行本页150、162)⑨。俞平伯认为“宜人”二字是校订者按照官制来改订原著,校改后虽然在官制上与贾蓉的五品官衔对应,但是原来的 “恭人”是作者的“特笔”,⑨原作者这样写是有深意的。
  这“深意”是什么呢?俞平伯认为“三品恭人五品宜人”⑩的做法是常识,秦可卿封“恭人”等于把贾珍的三品职级,移到秦可卿的‘灵牌、经榜、铭旌上去。这种写法是没情没理的硬来,却是作者故意卖个破绽给读者,相当于用另外一种笔墨来写“淫丧天香楼”,是在暗示贾珍与秦可卿有染。这种“卖个破绽给读者”的说法和他讨论“疑心/伤心”时的思路是一致的。
  但俞平伯的推论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议之处。第一,按明清制度,三品文武官员之妻封“淑人”,四品封“恭人”,并不是俞平伯所说“三品恭人五品宜人”(说详下文)。贾珍是三品官,如果作者要将秦可卿的品级和贾珍拉上关系,他应写“贾门秦氏淑人”。因此,作者用“恭人”恐怕并不是要将贾珍的品级“无端移到秦可卿的灵牌、经榜、铭旌上去。”换言之,俞平伯的结论(“作者之意也就深切著明了到极处”、“另外用一种笔法来写这回书”)是建立在错误官制知识上。
  第二,即使我们撇开封号的对错不谈。从小说的内在逻辑来看,俞平伯的看法恐怕也不甚通。原因是:如果“恭人”有讽刺意味的话,贾家把“恭人”二字写上,岂不是自暴家丑?那宁国府是在向世人公布贾珍和秦氏乱伦!俞平伯的理解恐怕是先有中篝之羞的成见,然后才怀疑到作者用“恭人”的意图。
  另一位学者启功(1912—)欲从“恭人”一词推断出另一种“作者意图”。启功认为作者一直都避忌露出清代的特点,官制方面尤其严格。启功和俞平伯一样,认为原本的“恭人”有特别的作用:有人因为清代五品命妇称“宜人”,六品命妇称“恭人”,认为作者这里是笔误。于是高、程刻本一系的版本都直接改为 “宜人”。要知作者用意正是要使品级和封号差开,才露不出请代官制的痕迹。改为“宜人”,于清代官制虽对了,而于作者本意却错了。②启功的看法可备一说。不过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据明清惯例,四品官的妻子封为“恭人”,五品官的妻子封为“宜人”,六品为“安人”。⑥“清代五品命妇称’宜人’,六品命妇称‘恭人”,,未知其何所本(此说或本诸《元史》,参《元史》卷八十四、志第三十四,中华
版页2114)。第二,贾蓉是五品官,秦氏本来应封为“宜人”,但旧俗为了丧礼体面,可以在旗幡、灵牌上将死者的品级提高一级。⑧
《金瓶梅词话》第六十三回有一个惯例。此回写西门庆小妄李瓶儿死,西门庆位居五品,却要写:“沼封锦衣西门恭人李氏觏柩”,应伯爵再三不肯,但结果还是用了“恭人”二字(见第六十五回)。④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了《红楼梦》异文和“作者意图”之间的密切关系。⑩
  3.跨文化翻译难题
  中国的《红楼梦》研究者,可以从“伤心”还是“疑心”,“恭人”还是“宜人”之类的异文“读出”(也许是“构想出”)许多意蕴。如果将有关文句翻成英文,情况将会怎样?
  《红楼梦》的两个英语全译本(霍克思译本和杨氏夫妇译本)⑩都将“疑心/伤心”翻成“distressed”(霍译本册1页258;杨译本册1页176)。这样一来,英译本的读者根本没有联想的余地。然而,问题更大、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恭人/宜人”的问题,因为这涉及 跨文化翻译的难题。
  我们发现霍克思将前举三处(第十三回两处、第十四回一处)的“恭人/宜人”分别翻译成gentlewomanoftheFifthRank,wifeoftheRightHon0urableJiaRong(页264)和wife(页283),杨肥戏蚋驹蚍蓅pouse和consort(第2、第3处,页181、195)。看了这些译文,译本读者决不会产生“作者视秦氏为贾珍妻”和“作者回避清朝特点”的构想。
  译本的先天限制有两个:一是语言限制,二是读者的期待水平 (horizonofexpectatlon),也就是文化上的限制。中国的普通读者,看到“恭人/宜人”,很可能目光一扫而过,全不在意,因为这类读者没有旧社会的官制知识横至于胸,自然不会触发他们去探索“作者的意图”或者“作者的本意”。然而在知识渊博的学者那里,《红楼梦》一个单字的异文,都可能引发出“丰富的义蕴”,这种现象,西方理论家称为thereaderinthetext(文本中的读者)。⑩但西方读者普遍没有这种学力,除非译本附加详细解释,否则原书中所描写的等级,他们是不会有清晰的概念的,他们绝不会有“移置”、“错开”的联想。从这个角度看,其实霍译本也尽力给读者一个“品位”的概念:gentlewomanof (五品),告诉读者丧妇是五品官之妻(即选择了配合贾蓉身份的品位⑩)。至于wifeof the Right HonourableJia Rong中的Right Honourable,原是英国赠予高级官员的名衔。⑩在英语中绝难找到类似九品命妇的对应词。
  次论文化上的局限。在英语世界中,说到男人的“配偶”,最常用、语义最清楚的是wife(=妻子。另,spouse,consort指“配偶”,男女不分,使用时要视乎语境),没有中国明清时期那等级分明的封号。在汉语中,“恭人”、“宜人”本身已显示上下尊卑观念。因此,无论译者怎样高明,也无法在这方面传达些什么“深意”(假如译者认为原作者有“深意”)。
  同是“妻子”之意的“贱荆”(第三回林如海称其妻),也极具文化特色,在翻译上同样构成文化差异的难题。“贱”,在汉语中属谦辞,同类称谓还有“贱臣”、“贱民”等。“荆”,指荆钗”,《太平御览》卷718“服用部二十”引《列女传》:“梁鸿妻孟光,荆钗布裙。”⑩荆枝作钗,粗布为裙,形容妇女朴素。旧时谦称自己的妻子为贱荆、拙荆、山荆。译者面对于这个“贱荆”,一、不能直译,因为英语中难以找到称谓效果相同的谦辞;二、就算勉强直译那个“贱”字,恐怕西方读者也大惑不解,甚至会产生反感(尤其是女性主义者)。
  在这种情况下,杨氏夫妇就只将“贱荆”翻成my wife(页33),而霍克思则翻成“my poor wife”(页84)。按,por有“贫穷”、“衣食不足”之意,也可以充当反话或戏谚语用(ironic orjocular ex—pression),指卑微不足道(如in my poor opinion)。然而,在《红楼梦》这个语境中,林如海的话,西方读者既不会理解为反话或戏谚语,也不会理解为贫穷、衣食不足。一般的译本读者,应该会将林如海口中的“mypoorwife”理解为“deserving pity or sympathy;un—fortunate或者with refe『encetoadeadperson(如asmyFoorfatherusedtosay)。因此,poor和“贱”只是表面上对等。
  同样道理,第十回贾蓉对大夫说:“请先生坐下,让我把贱内的病症说一说。”(旧行本,页123,各本无异文。)中国人称自己的妻子为内人,由来已久,如《礼诽垂隆返谒闹唬骸澳谌私孕锌奘!敝Wⅲ骸澳谌耍尥!雹饣簟⒀盍郊叶浴凹凇钡摹凹弊郑急芏灰搿?霍译,页224;杨译,页149。按,英语中有Her lndoOrs一词,指自己妻子,但这是戏称。)
  4.结语
  根据当代红学家的研究,现存的《红楼梦》文本,和作者原本有一段距离。从各本之间的比勘,我们隐约可以看出一些传承时造成的变异(如俞平伯、启功指程高本将“恭人”改作“宜人”之类)。这种文本间的衍变,是在同一种文化中进行的,但其间也出现文化程度低劣者因不理解原意(高层文化?)而妄改原文的情况。这种情况和译者经周详考虑而作出的调整,不可混为一谈。也许有些人会这样认为:“恭人/宜人”之别或“擅改问题”,在汲汲追寻“作者本意”的“意图论学者”(intentionalist)眼中还有点重要性,但对今天的一般读者已经没有多少意义,因为现在已没有什么“恭人”、“宜人”之分。
  但翻译问题却是在另一时空进行的“文本衍义”活动,以《红楼梦》为例,英译时实涉及:到底要不要保留《红楼梦》原文的汉文化的特色?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还要问,有没有可能完全保留(语言上有无可能)?代价是什么(文化心态上能否接受)?本文仅一个异文问题浅探跨文化翻译的困难。这个问题的背后,是汉语文化整体文词等级现象和谦敬系统的可译性(translatability)问题。但这已不是一篇论文所能容的了。⑩请容我另文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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