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提出并论证《红楼梦》作者系根据五行学说而设计其主角宝黛钗三人之
形象:以三人分别属火、属木、属金,而以相应之赤青白三色确定各人衣著服饰
及居住环境之色彩基调;以中医理论所谓人体特征之与五行相应者而塑造三人之
体质形象及个性特点;以五行生克及五行乘侮而安排三人之关系及最终命运。
关键词 红楼梦,宝玉,黛玉,宝钗,五行
红学之功,盖亦至矣!旁征远绍,兼该巨细;钩玄索隐,各逞是非;卓论风发,宏文
川行。耳目且劳,焉复置喙?虽然,玩味原书,推想著作之初,则憬然而悟,竟别有一
得。所见固为小小,于说亦备些些。率尔抛砖,或可引玉。因陈浅陋,用质高明云:
余每读《红楼梦》既竟,未尝不淹卷喟然以叹而默然以思——
甚哉,是书煌煌然之为鸿篇巨制也!
明斋主人曰:“总核书中人数,除无姓名及古人不算外,共男子二百三十二人,女子
一百八十九人,亦云夥矣!”
护花主人曰:“一部书中,翰墨则诗同歌赋,制艺尺牍,爱书戏曲,以及对联扁额,酒
令灯谜,说书笑话,无不精善;技艺则琴淇书画,医卜星相,及匠作构造,栽种花果,畜
养禽鸟,针黹烹调,巨细无遗,人物则方正阴邪,贞淫顽善,节烈豪侠,刚强懦弱,及前
代女将,外洋诗人,仙佛鬼怪,尼僧女道,倡伎优伶,黠奴豪仆,盗贼邪魔,醉汉无赖,
色色皆有;事迹则繁华筵宴,奢纵宣淫,操守贪廉,官闱仪制,庆吊盛衰,判狱靖寇,以
及讽经设坛,贸易钻营,事事皆全;甚至寿终夭折,暴亡病故,丹戕药误,及自刎被杀,
投河跳井,悬梁受逼,并吞金服毒,撞阶脱精等事,亦件件俱有,可谓包罗万象,囊括无
遗,岂别部小说所能望见项背?”
其繁富广博如此,《红楼梦》洵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矣!
然则,他且不论,即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显乎为头等主角,直切全书宏
旨,其各自个性及相互关系纯籍日常情事并琐屑言谈以见,而大量他人他事复又纷坛错杂
之。是人如潮涌,事若波兴,三人者径出径入,竟不濡不没、伊乎自我;凡其衣着服饰、
居住环境、言谈语笑、举止态度,一切琐细,无不各具特征,无前后而信手取其一二片段,
蔑非活泼泼确然宝黛钗也;三人之关系,错综复杂,变化不定,而其规律则分明可见;三
人之鲜明形象及完整个性,并皆一贯始未,未尝喧宾夺主,略无偏逸缺漏,绝不扦格抵
悟。奇哉!何以然耶?
据情理推想,可知作者酝酿确定全书主旨大义及结构框架之后,研墨舒笺濡毫之先,
潜心设计人物之际,至少于宝黛钗三人,必作总体构想,必定基本模式,必以至简至要之
规律安排三人间关系,尔后据为原则,提纲挈领,握简驭繁,当其奋笔疾书,虽字海浩
渺,文波诡谲,思潮汹涌,情涛恣肆,而竟可导航若定,从容不迫,直趋彼岸矣。
其据为原则之总体构想、基本模式及简要规律究系何者?作者固渺不可问,而作品见
在,沿波讨源,端倪殆可窥也。余因复读其书再三,细味深思,豁然遂悟、庶几乎得之
矣:是乃木水土金火之五行学说也,其并阴阳学说而为中医学之理论基础者。作者以贾宝
玉属火,林黛玉属木,薛宝钗属金;以五行所对应之五色,即火、木、金所对应之赤、
青、白,分别确定宝黛钗三人衣著服饰及居住环境之色彩基调;以与五行相对应之人体特
征而塑造宝黛钗三人之个性形象并体质形象;以五行生克制化及五行乘侮而安排宝黛钦三
人之复杂关系乃至最终命运。
作者秉此至简至要之原则,虽其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乃成,而必能一贯而彻,
断不至旁驰横鹜也;行文之际,虽其他繁人杂事蜂起猬集,亦断不能干犯混淆也。
五行之说,源于邈远,初曰“五材”,盖先民谓其资以生养、据以劳作、不可或缺之
五种自然物质也。未几,“五行”一词经发展演化,已不复卖指五种具体物质,而总指此
五类物质之不同属性,遂升华而为哲学之抽象概念。战国末期,阴阳家邹衍取道家理论之
精气学说、属于唯物论之原始五行学说及阴阳学说,经改造而糅合为一体,以为自成体系
之阴阳五行学说,亦即五德终始论。其以德运推断王朝兴替,显属唯心论;其导入中医学
理论者,则作用巨大、功不可没。《黄帝内经》以始,阴阳五行论遂奠中医学理论之基。
二千余年,兴盛不衰。
五行学说之基本内容,一曰五行归类,一曰五行生克制化,一曰五行乘侮。
自然界各事物及现象均具某一属性,人体之结构及功能亦然。以其属性与木、火、
土、金、水之属性类比对应,使之各得属归;是则五行略具“元素”之义,而世间万事万
物并人体特征乃分属五大类别矣。此谓之五行归类。以下摘要列表示其大概:
自然界及人体五行归类简表
┌─┬──┬──┬─┬─┬──┬──┬─┬───────┬─┬──┬─┬─┬─┬─┬─┬──┐
│青│酸 │角 │风│春│平 │东 │生│木(生发舒展)│肝│胆 │目│筋│泪│爪│魂│怒 │
│ │ │ │ │ │日 │ │ │ │ │ │ │ │ │ │ │ │
├─┼──┼──┼─┼─┼──┼──┼─┼───────┼─┼──┼─┼─┼─┼─┼─┼──┤
│赤│苦 │徵 │暑│夏│日 │南 │长│火(温热炎上)│心│小 │舌│脉│汗│面│神│喜 │
│ │ │ │ │ │中 │ │ │ │ │肠 │ │ │ │色│ │ │
├─┼──┼──┼─┼─┼──┼──┼─┼───────┼─┼──┼─┼─┼─┼─┼─┼──┤
│黄│甘 │宫 │湿│长│日 │中 │化│土(长养变化)│脾│胃 │口│肉│涎│唇│意│思 │
│ │ │ │ │夏│西 │ │ │ │ │ │ │ │ │ │ │ │
├─┼──┼──┼─┼─┼──┼──┼─┼───────┼─┼──┼─┼─┼─┼─┼─┼──┤
│白│辛 │商 │燥│秋│合 │西 │收│金(清肃收敛)│肺│大 │鼻│皮│涕│毛│魄│悲 │
│ │ │ │ │ │夜 │ │ │ │ │肠 │ │毛│ │ │ │ │
├─┼──┼──┼─┼─┼──┼──┼─┼───────┼─┼──┼─┼─┼─┼─┼─┼──┤
│黑│咸 │羽 │寒│冬│夜 │北 │藏│水(寒湿下行)│肾│膀 │耳│骨│唾│发│志│恐 │
│ │ │ │ │ │半 │ │ │ │ │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行学说非仅为分类法,其重要意义尤在于阐明事物内部运动之一般性规律,生克制
化乃事物内部维系平衡与协调之具体形式。
事物间之诸多联系,概言之则为二端:助益,促进,育养,是谓“相生”;制约,对
立,残害,是谓“相克”。五行相生必以木、火、土、金、水之顺序递次为之,即木生
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克必以木、火、土、金、水顺序相间为
之,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相克太过,谓之“相乘”,方向与相克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
金,金乘木;五行盛衰逾越正常,其相克亦呈异常,是谓“相侮”,其方向则逆而行之,
即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故亦谓之“反克”。下列简图,示其大
局:
图略
五行归类、五行生克及乘侮,是为中医学理论之基石与核心。其人体生理学理论、病
理学理论、诊断学理论、治疗学理论、药物学理论,莫不由此而产生、发展、成熟。
清代,中医五行说极为盛行。曹雪芹之精于歧黄,乃无庸置疑者;其之捻熟五行说,
则为必然之理。曹氏之著《红楼梦》,盖呕心沥血以为之。其于冥思苦想之际,借用中医
五行之若干内容,对书中最主要角色作宏观设计,固亦自然而然、合情合理耳。
李汝珍《镜花缘》第九十六回,分别以酒、色、则、气表现人物及安排情节,与曹氏
之以火、木、金写宝黛钗,其法则一也。
以五行学说角度视之,《红楼梦》书中主角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分属火、木、金
也明矣。
《红楼梦。》第一回即谓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单单剩
一块未用,而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云云。按:此石无材补天,幻形人世,蒙茫茫
大士、渺渺真人携人红尘,即为衔玉而生的贾宝玉也。作者一曰“炼石”,再曰“炼成”,
三曰“锻炼”,其意显在一个“火”字。此石虽经佛法变为鲜明莹洁之美玉,然为宝玉则
假,为火则真。盖石徒其形,火特其质耳。贾(假)宝玉于五行而属火,书中自始已点明
之矣。
书中第三回写贾宝玉首次出场,先已藉其母王夫人之言,谓其为“孽根祸胎”,为
“家里的混世魔王”,又谓其“一时又疯疯傻傻”;后又写其“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
摘下那玉,既摔且骂。凡此无不以火之五行属性为据也。火之为性,阳热炎上耳;形之于
人,贾宝玉之禀性实为典型也。《黄帝内经·素问卷二十二·至真要大论七十四》迭言
“诸热瞀痣,皆属于火”;“诸禁鼓漂,如丧神守,皆属于火”;“诸逆冲上,皆属于
火”;“诸躁狂越,皆属于火”。明乎此,则前写贾宝玉之“孽根祸胎”、“混世魔
王”、“疯疯傻傻”及“痴狂病”云云,作者措意之所自来,岂不彰明昭著也耶?
至林黛玉、薛宝钗于五行之属木、属金,前人并已言及之,第语焉不详耳。如太平闲
人《(石头记)读法》即谓“木行东方,主春生;金行西方,主秋杀。林生于海,海处东
南,阳也;金生于薛,薛犹云雪,锢冷积寒,阴也。此为林为薛、为木为金之所由取义
也”。
实则黛钗二人之五行归类,但检之《红楼梦》本书,其固已历历可睹焉。第五回写贾
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于“薄命司”翻看“金陵十二钦又副册”及“副册”,既而其文
曰:“再去取‘正册’看,只见头一页上便画着两株枯木,木上悬着一围玉带;又有一堆
雪,雪下一股金簪。也有四句言词,道是:‘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
簪雪里埋。’宝玉看了仍不解。”虽云宝玉“不解”,而读者则可一目了然也。“画着两
株枯木”,其“枯木”影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此且不论;“木”而“两
株”,显系双“木”成“林”之意,既切黛玉姓氏,又言其人属木也。玉带之“带”字与
“黛”字偕音,则判词下一联出句之前三字逆序读之,即为“林黛玉”也。林之属木,固
确定无疑也。“雪”而偕音“薛”字耳,金簪乃与“宝钗”同义者,薛宝钗之属金也,即
已点而明之矣。
第五回稍后,写警幻仙姑设摆酒馔,命舞女演唱新制《红楼梦》十二支,并取来原
稿,贾宝玉“一面目视其文,一面耳聆其歌”。所歌《红楼梦引子》之后,第一支为《终
身误》。其首句即云:“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显而易见,金乃宝钗,木
乃黛玉也。二人之五行归类,复又言之凿凿矣。
第八回“比灵通金莺微露意”,诗之所谓“运败金无彩”,丫环之名“金”莺儿,项
圈、璎珞(亦即锁片)之“珠宝晶莹、黄金灿烂”,莺儿所言之“必须錾在金器上”,凡
此种种,莫不宣言薛宝钗之于五行而属金也。
贾宝玉为火,林黛玉为木,薛宝钗为金。三人之五行归类确然既定,则五色与之对
应,断断然其必定分别而为赤,为青,为白矣。验之作品本身,的然不爽也。
书中凡写三人之居所,其基本色调,悉如五行学说理论之所断定者,自始至终,一一
符合,绝不乖讹。
第三回写黛玉初进荣国府,奶娘请问房舍时,贾母说:“把你林姑娘暂安置碧纱橱
里。”此“碧纱橱”乃林黛玉正式出场后之第一处住所,即已现出一个“碧”字。
第二十三回,写元春命宝钗、黛玉、迎春等人并宝玉入住大观园,黛玉选择潇湘馆,
盖为“爱那几竿竹隐着一道曲栏,比别处更觉幽静”故也。
按:潇湘馆即其前第十六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宝五所题之“有凤来仪”者也
该回描写道:“忽抬头见前面一带粉垣,数楹修舍,有千百竿翠竹遮映。”其后院,“有
大株梨花兼着芭蕉”,复有泉脉沟渠,绕阶缘屋,盘旋竹下。是已绿意逼人矣。
馆而命名“潇湘”,匾而拟题“淇水”,“睢园”,所用之典,莫非竹者,实堪令人想
见《诗》之所云“绿竹猗猗”,想见梁孝王所建之修竹园,想见《滕王阁序》所咏之“睢
园绿竹”。一再形容,要在刻画一个“绿”字耳。
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写贾母领着刘姥姥并众人到了潇湘馆,“一进门,
只见两边翠竹夹路,土地下苍苔布满。”是尤众碧交加,绿荫可掬矣。
可见作者于黛玉之居所,无前无后,但凡描写,必紧紧扣住一个“绿”字,毫不放
松。
宝钗随其母亲及兄长而入荣国府,系在第四回。当时贾政即留住其梨香院,贾母意亦
同此,因之“从此后薛家母子就在梨香院住了”。
院而名“梨香”,盖以“香”字逗出一个“花”字。梨花洁白如雪,满院素影,遂跃
跃然而出于纸面矣。
尔后宝钗入大观园而住蘅芜院,此即第十六回之题为“蘅芷清芬”者。该回已写明此
处“且一株花木也无”,但有许多异草垂悬缠绕而已。第四十回写贾母率众人游赏大观
园,来到宝钗居住之菌芜院,“及进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
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床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
素。”尔后为贾母之一番感叹及与人之对话,其间一连三次出现“素净”字样。作者之描
写宝钗居所,特为显出“素净”二字;而素净之中自隐隐寓一个“白”字在。
至写宝钗衣着容貌,颇亦多用此法。如第八回写宝玉来梨香院探宝钗病,“来至里间
门前,只见吊着半旧的红绸软帘。宝玉掀帘,一迈步进去,先就看见薛宝钗坐在炕上作针
线,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鬓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
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其“半
旧”、“一色半新不旧”、“不觉奢华”、“唇不点”、“眉不画”诸语,尽皆绘其“素
净”者,而间以“金银鼠”、“葱黄缤”醒其属金也。
其写宝钗而写“白”之特为昭著者,盖在第七回宝钗服用之“冷香丸”。此药竟须选
用“春天开的白牡丹”、“夏天开的白荷花”、“秋天开的白芙蓉”、“冬天开的白梅
花”,各取其芯十二两晒干研末,以“雨水这日的雨水”、“白露这日的露水”、“霜降
这日的霜”、“小雪这日的雪”各十二钱,调匀和药,加蜂蜜白糖而丸制以成。其花一律
白色,雨露霜雪之性亦无不白洁,诸白纷呈,用意何等分明!
贾宝玉之必不离于红色也,书中尤为大书特书之矣。
其始,宝玉之前身即为警幻仙子留居“赤霞官”,名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尔后,
宝玉之住所,或名“绛芸轩”,或名“恰红院”,此殊非闲笔偶然也。
宝玉之衣著服饰,书中但凡描写,几必有红色者介于其间。第三回,宝玉首次出场,
所著即为“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未几更在,则辫发以“红丝结束”,“身上
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袄”,足著“厚底大红鞋”。第一百二十回,归结全书时,最后一次
写宝玉形象,亦云:“般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
红猩猩毡的斗篷。”可见红色与宝玉相始终,而首未之间,则“大红销金撒花帐子”、
“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大红金蟒狐腋箭袖”、“银红衫子”之类竟比比皆是,不遑
枚举矣。
第八回写宝玉至梨香院探问宝权,其时宝玉“头上戴着累丝嵌宝紫金冠,额上勒着二
龙捧珠金抹额,身上穿着秋香色立蟒白狐腋箭袖,系着五色蝴蝶鸾绦,项上挂着长命锁、
记名符,另外有那一块落草时衔下来的宝玉”。其间并无明显红色者在,似为例外;然于
薛姨妈处吃茶饮酒后,临别之时,复安排“大红猩毡斗笠”,由黛玉亲手为其戴上,且令
“一颗核桃大的绎绒簪缨”更“颤巍巍露于笠外”。是笔势一转,弥补无痕矣。
第十五回写贾宝玉为秦氏送殡,路谒北静王时一身银素,此盖特定情节、特定场合之
特别处理,绝非笔墨偏讹者也。
此外,红色与宝玉俱,罕有不然者耳。不宁唯是,书中更大力渲染宝玉之“爱红”。
即胭脂一物,已再三描述,旨意豁然见之矣。略检原书,稍摘其文,已足证其频频矣。
第九回:“宝玉道:‘好妹妹,等我下了学再吃饭,和胭脂膏子也等我来再制。’”
第十九回:袭人箴规宝玉道:“还有更紧要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
那爱红的毛病儿。”同回又有“黛玉回看,见宝玉左边腮上有钮扣大小的一块血渍,便欠
身凑近前来,以手抚之细看,又道:‘这又是谁的指甲刮破了?’宝玉侧身,一面躲一面
笑道:‘不是刮的,只怕是刚才替他们淘澄胭脂膏子溅上了一点儿。’”
第二十一回:“宝玉不答,因镜台两边都是妆奁等物,顺手拿起来赏玩,不觉顺手拈
了胭脂,意欲往口边送……
第二十三回:“金钏一把拉着宝玉,悄悄的说道:‘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渍的胭脂,
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
第二十四回:“宝玉坐在床沿上……回头见鸳鸯……便挨上身去,涎脸笑道:‘好姐
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
无庸多录,贾宝玉之生性爱红,即此已活脱脱跃然而出矣。作者不惜笔墨而着重描述
之,必非偶然。前人于此亦颇注意,惜乎未得其解耳。
如:一粟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解庵居土谓贾宝玉之“总不离于绎红者,是必另有
命意。俟考。”
又如: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云:“宝玉以爱红闻名,名仙草曰绎珠,石头乃赤霞官
侍者,住处则曰绛芸轩、恰红院、别号曰绛洞花主,吃丫环金钻唇上之红,爱袭人姨妹身
上之红……并非无故。”
今以五行与五色之对应关系视之,则一切疑团无不涣然冰释,作者之措意亦水落石
出,了然于目也矣。
古代希腊及罗马倡气质学说,以人体内部体液,即血液、粘液、黄胆汁及黄胆汁之多
寡而区分人之气质为四大类型:急躁迅猛者,是为胆汁质;活跃灵敏者,是为多血质;沉
静和缓者,是为粘液质;脆弱迟钝者,是为抑郁质。此说风靡一时,影响久远。
古代中医分类之法则不然。《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曰:“天地之间,六
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又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声,
而二十五人具矣。”盖以五行学说理论为据,结合五色及五音,归纳分别人为五大类,其
下又各为五小类,总凡二十五类,每类人均各具特定之体质、形态、性格,乃至寿夭。
考《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所谓“火形之人”、“木形之人”、“金形之
人”云云而验诸《红楼梦》书中之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竟一一吻会无偏颇焉。
其谓“火形之人”有云:“有气,轻财,必信,多虑,见事明,好颜,急心,不寿暴
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
按:有气,谓个性鲜明,谓狂猖悖逆也。《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所
谓“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
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云云,实指贾宝玉之大概耳。第五回写宝玉欲睡中
觉,随秦氏至上房内间,见《燃藜图》而“心中便有些不快”,及见对联之“世事洞明皆
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遂“断断不肯在这里了”,而且忙说:“快出去:快出去!”
其他更着力表现宝玉之深恶仕途经济并时文八股,但有规劝,辄斥为“混帐话”。其他更
着力表现宝玉之不矜富贵,诚交优伶奴婢,以至第五十八回藕官竟目宝玉为“自己一流的
人物”,以至三十四回宝玉因小旦琪官而大承笞挞,昏昏默默于床第间,竟仍谓“我便为
这些人死了,也是甘心情愿的”。凡此种种,要在刻画宝玉之悖常行为、反叛精神与坚强
性格耳。而此亦莫不由“有气”二字生发而来者。
宝玉之“轻财”,《红楼梦》书中自历历可见也。第七回宝玉见秦钟,自思之“可恨
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
死水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云云,即其
昭昭者。
见事明,谓思想透彻。必信,谓真诚待人。第二十二回,宝玉之继前回续《南华经》
而大哭题偈并填《寄生草》,足见其悟。宝玉之“必信”,书中例证几可信手拈来。第六
十一回王熙凤所谓“但宝玉为人,不管青红皂白,爱兜揽事情。别人再求求他去,他又搁
不住人两句好话,给他个炭篓子戴上,什么事他不应承?”寥寥数语,已传神写照矣。
好颜,即好色,多虑,当作“多情”解。书中宝玉,自始至终莫不然耳。第二回,借
冷子兴之口,述宝玉抓周之时,“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井述宝玉之言:“女儿是
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尔后更自明言宝玉“将来色鬼无疑了”。第五回,警幻仙姑谓宝玉“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
也”,谓其“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并推之为“意淫’。足见“好颜”乃作者写贾宝玉
之总纲也。第二十八回,写宝玉因黛玉葬花而“不觉恸倒山坡之上”,第三十三回,写宝
玉因金钏含羞赌气自尽而“心中早又五内摧伤”;第七十八回,写宝玉因奠祭晴雯而撰
《芙蓉女儿诔》;其他浓墨重彩,形容宝玉之多情,无不淋漓尽致也。
急心,犹言性急气盛。第三回之“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
命摔去,骂道”云云;第二十九回之“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
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摘下通灵玉来,咬咬牙,狠命拄地上一
摔”;第三十回之宝玉踢伤袭人;第五十六回之宝玉因紫鹃戏言而急痛迷心,是尽皆“急
心”之写真也。
《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之论“木形之人”也,有谓“有才,好劳心,少
力,多忧劳于事,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云云。
《红楼梦》书中写林黛玉之“有才”,固亦刻意为之者。第十八回:“原来林黛玉安
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此时林黛玉未得展其抱负,自是不快,因见宝玉独作四
律,大费神思,何不代他作两首……低头一想,早已吟成一律,便写在纸条上,搓成个团
子,掷在他跟前。宝玉打开一看,只觉此首比自己所作的三首高过十倍,真是喜出望外。”
第二十六回以长篇幅具录林黛玉葬花哭唱之词,并云“宝玉听了不觉痴倒”。第三十七回
写秋爽斋结诗社吟咏白海棠,于黛玉述之独详,先云”黛玉道,‘你们都有了?’说着提
笔一挥而就,掷与众人”,次云“看了这句,宝玉先喝起彩来,只说‘从何处想来!’”
次云“众人看了也都不禁叫好”,次云“众人看了都道这首为上”。第三十八回写黛玉所
作之七律《咏菊》、《问菊》、《菊梦》于众作中被公评为第一、第二、第三。又写黛玉
之咏蟹,竟“也不思索,提起笔来一挥,已有了一首”。其他如四十五回黛玉感秋霖,制
乐府《代别离》,拟《春江花月夜》而为《秋窗风雨夕》;第六十四回黛玉作《五美吟》;
第七十回黛玉作七古《桃花行》;第八十七回黛玉抚琴歌吟而妙玉谓其“音韵可裂金石
矣”,是例证可信手拈来。宜乎涂赢《红楼梦论赞》之谓黛玉“人品才情为《红搂梦》之
最”也。
好劳心,谓好用心机也。《红楼梦》书中之林黛玉,其好用心机亦一大特色也。第七
回写周瑞家的送宫花,“黛玉只就宝玉手中看了一看,便问道:‘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
是别的姑娘们都有呢?’周瑞家的道:‘各位都有了,这两枝是姑娘的了。’黛玉冷笑
道:‘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周瑞家的听了,一声儿不言语。”如此刻
画林黛玉之好用心机者,书中例证正复不少;而如第二十七回及第九十回,借书中人物之
口,径谓“林黛玉素习猜忌,好弄小性儿的”,径谓“林姑娘嘴里又爱刻薄人,心里又
细”径谓“林姑娘是个有心计儿的”,并第四十五回黛玉自谓“我最是个多心的人”者,
亦非罕见。
《红楼梦》书中写林黛玉之“少力”,则尤为彰彰者。第三回林黛玉初人荣国府,即
一而谓“众人见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
风流态度,便知他有不足之症”,再而谓其形容为“两弯似蹙非蹙冒烟眉,一双似喜非喜
合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
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无须多摘其例,凡读《红楼梦》
者,心头眼前,自有病弱之美的林黛玉栩栩然在。
多忧劳于事,盖谓工愁善感,睹物生情者。《红楼梦》书中以此而写林黛玉也,其正
为致力处耳。第二十三回,写林黛玉于梨香院外听见墙内十二个女孩子演习《牡丹亭》戏
文时,之“不觉点头自叹,心下自思”,之“心动神摇”,之“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之
“仔细忖度,不觉心痛神痴,眼中落泪”,并第三十四回写宝玉命晴雯送来手帕子时,黛
玉之“心中发闷”,之”越发闷住”,之“细心搜求”,之“思付”,之“大捂”,之“神
魂驰荡”,之”左思右想”,之“五内沸然炙起”,之“余意绵缠”,之“研墨题诗”。
斯即已显证之矣。
《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云:“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白帝,其为
人……身清廉,急心,静悍,善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阴敦敦
然,钛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上廉廉然,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下脱
脱然;大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上监监然;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
严严然。”
按:河北医学院校释本以现代白话文释之日:“金形的人,属于金音中的上商,其肤
色类似白帝,其特征是……禀性廉洁,性急,不动则静,动时则猛悍异常,明于吏治,有
斧断之才;对时令的适应上,能耐受秋冬,不能耐受春夏,感受了春夏的邪气易于患病。
这一类型在金音中称为上商的人,属于手太阴肺经,这是禀金气最全的人,其特点是峭薄
寡思,禀金气之偏的有上下左右四类:左之上方,在金音中属于钛角一类的人,类属于左
手阳明经之上,其特征是廉洁自守;左之下方,在金音中属于右角一类的人,类属于左手
阳明经之下,其特征是美俊而萧洒;右之上方,在金音中属于大商一类的人,类属于右手
阳明经之上,这一类型人的特征是善于明察是非;右之下方,在金音中属于少商一类的
人,类属于右手阳明经之下,这一类型人的特征是威严而庄重。”
视《红楼梦》书中之薛宝钗其人,除“急心”之说小有未合,他则无不泯然相契之
矣。
第八回,谓宝钗“脸若银盆”;第二十八回,写宝钗“雪白一段酥臂”,既而又谓其
“脸若银盆”,是乃切“其肤色类似白帝”者。
第八回写宝钗“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第二十七回写宝钗听
得红玉与坠儿谈贾芸手帕子事而“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第二十八回写宝钦“比林黛玉
另具一种妩媚风流”;第三十二回写王夫人因金钏儿投井死了而垂泪,宝钗劝慰开脱道:
“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
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
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并云:
“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了他几两银子发送池,也就尽主仆之情
了。”第四十二回及四十五回写宝钗因看杂书及说病症而劝戒笼络黛玉,使之感激认错;
第四十七回写薛蟠遭柳湘莲毒打后宝钗劝慰其母其兄;第四十八回写宝钗劝其母同意其兄
外出做买卖;第五十六回,写探春欲兴利除弊,宝钗为之出主意,令探春“点头称赞”,而
李纨、干儿都道“是极”;.第六十二回写失缺玫瑰露、茯苓霜等事,宝钗人角门“便命婆
子将门锁上,把钥匙要了自己拿着”,以此避嫌疑;第八十四回写贾母夸奖宝钗“温厚和
平”、“宽厚待人”;第八十五回写薛蟠打死人命,宝钗忍泪劝其母“先别着急,办事要
紧”,继而阻止其母出钱息事,催薛蝌快速外出斡旋并嘱其及时通讯,第九十八回写宝玉
完姻,因凤姐设计调包而昏愦病笃,宝钗不顾贾母责怪并众人埋怨,径直向宝玉明言黛玉
已死,”使其一痛决绝,神魂归一,庶可疗治”。凡此与《灵枢经》云云略无二致矣。
显而易见,《灵枢经》所谓“火形之人’’、“木形之人”、“金形之人”,实乃《红
楼梦》书中写宝、黛、钗三人之蓝本而确凿无疑之矣。
宝黛钗三人之分属火木金也明矣,以前文所阐述之中医五行生克乘侮学说切之,则三
人之关系已豁然了然而呈于目下也矣。要之其必如以下简图所示之者:
→ 林黛玉(木)→
相克 相生
薛宝钗(金)←—— 贾宝玉(火)
相克
木火相生,故第一回绛珠与神瑛有甘露之惠及还泪之愿,故第三回宝黛初见,双方均
觉眼熟面善,恍若旧识重逢;故第五回《红楼梦》歌词《终身误》有“木石前盟”之说;
故连篇累言宝玉于裙钗队中唯独钟情黛玉,温存体贴,始终不渝;而黛玉亦倾心宝玉,一
往情深。至第九十回,紫鹃仍谓“人心天意,他们两个竟是天配的了……可不说的三生石
上百年前结下的么?”
然则宝黛二人间复又平添一个宝钗,而其人品学识又不在黛玉之下,且善于处事,尤
得人缘,宝玉亦每动羡慕之心。是“金石姻缘”干犯“木石姻缘”,使之遂不能平顺矣。
以木生火而火克金之故,宝玉于黛钗二人,并非一视同仁,态度倾向,分明特甚也。
第三十二回,袭人述宝钗曾以仕途经济劝戒宝玉,而“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
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
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
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第三十六回,又径直明写宝玉厌恶与士大夫接谈往还,“或如
宝钗辈有时见机劝导,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
了国贼禄鬼之流……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宝玉之
待黛玉,至如第二十九回其心内所想:“我的心里眼里只有你”,“只要你随意,我便立
刻因你死了也情愿”,至如第三十二回其所说:“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而于宝钗则从
未有如此者。因之,第三十六回遂有宝玉在梦中之喊骂:“和尚道土的话如何信得?什么
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虽然,金玉姻缘干犯之,火克金与金克木之力量作用之,宝黛间之木火相生关系大受
影响。是如第二十九回所写,宝玉对黛玉“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故每每或喜
或怒,变尽法子暗中试探。那林黛玉偏生也是个有些痴病的,也每用假情试探。因你也将
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我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如此两假相逢,终有一真,其
间琐琐碎碎,难保不有口角之争。”“看来两个人原本是一个心,但都多生了枝叶,反弄
成两个心了。”“却都是求近之心,反弄成疏远之意。”因之宝黛二人虽心心相印,而又
每每顾虑,猜疑,试探,争执,哭闹,气恼,悔恨,以至病革,波澜迭起,矛盾环生。
金克木,黛钗关系于兹可见。黛玉自始即疑忌宝权,每有戒心,每以奚落讥刺,每与
争强斗胜,然终逊一筹也。第二十回,“史湘云道:‘指出一个人来.你敢挑他,我就伏
你。’黛玉忙问:‘是谁?’湘云道:‘你敢挑宝姐姐的短处,就算你是好,我算不如
你,他怎么不及你呢!’黛玉听了,冷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他!我那里敢挑他呢?’
宝玉不等说完,忙用话岔开。”不但史湘云,第二十七回之红玉,三十二回之袭人,尽皆
抑黛而褒钗。第九十回,邢王二夫人、凤姐等在贾母房中,因黛玉之病而论及宝玉婚姻,
贾母明言“不把林丫头配他”,而“只有宝丫头最妥”。更有甚者,黛玉生性恃才傲物,
目空无人,而第四十五回中竟诚服宝钗,感激认错,报以肺腑之言。此无他,金克木之故
也。
第三回,林黛玉方始出场,众人“便知他有不足之症”,且由黛玉自谓:“我自来是
如此。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并引癫
头和尚之言日:“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第二十八回,宝玉复谓“林妹妹是内
症,先天生的弱”。第七回,亦言宝钗之病,然又谓亏一秃头和尚,断为“从胎里带来的
一股热毒,幸而先天壮,还不相于”,并且“吃了他的药倒效验些”。
由此可见,黛玉先天弱,其属木而木气不足;宝钗先天壮,其属金而金气太盛。
五行关系既已失调,则宝黛钦之关系则为下图所示者:
→ 林黛玉(木气不足)→
乘我 生我
薛宝钗(金气太盛) ——→ 贾宝玉(火)
侮我
金乘木,故林黛玉泪尽身陨;木之既亡,木生火亦因而不存,贾宝玉因而失其宝王。
因而昏愦病沉;金侮火,故“金玉姻缘”取代“木石姻缘”。第九十八回,宝玉“又想黛
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石姻缘有定,自己也解了好些”,兼之“又见宝钗
举动温柔,也就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略移在宝钗身上”。虽则如此,宝玉与宝钗之根
本关系,毕竟为火金相克,故宝玉最终离家出走,薛宝钦亦以悲剧结局。
综上所述,可见《红楼梦》书中宝黛钗三人之种种,与中医五行学说——相契合而至
于此,是断然绝然而不可以巧合谓之者,是显然豁然而知作者写书之先、设计主要人物之
际,必有五行归类并五行生克乘侮之概念在。
以此视之,则宝黛钗三人者,于稠众琐事、纷坛错杂间豁然开朗,几已洞若观火矣。
而书中三人种种,与中医五行学说所谓人之应于五行者云云,间亦小有未尽相合者。
此大艺术家善于假物而用之且不为所圃也。譬之绘画:骨线必以浅谈折线为之,方位轮廓
既定,逮其勾勒点染,厕必以曲线而高下出入之。是谓之“破”也。唯其破之,造作刻板
者荡然以去而气韵生动者蔚然以见之矣。
《红楼梦》作者之于中医五行学说,用之而复破之者也。
阴阳五行学说之思维方式并宇宙观念,特与西方近代自然科学之哲学基础迥乎不类,
且其说每与占卜迷信相粘连,故西学东渐以来,阴阳五行学说遂不为人重视,尤不为人理
解。近年学术界始矫艾弊,颇有专文论述阴阳五行学说对于中国汉民族整个文化心理结构
极其重要之作用者。
刘长林《阴阳五行与中国传统艺术》一文曰:“董仲舒以降,阴阳五行成为汉代最流
行最有势力的宇宙论和方法论,几乎浸透到哲学、政治、宗教、科学、艺术等一切领域。
随着汉代的灭亡,阴阳五行也衰落了。但是阴阳五行理论所蕴涵的思维方式,却深深地植
根于中国传统的利学和艺术之中……阴阳五行对形成中国艺术特点的作用,不仅表现在春
秋战国时期阴阳五行学派的音乐美学思想中,而且表现在后来的一切艺术门类之中。”
余谓其言甚是。然则《红楼梦》作者之与阴阳五行也,盖据之以为宇宙论及方法论,
而非徒据为设计二三人物之技巧工具也。要之,《红楼梦》其书,实则充满阴阳五行学说
之成分也,岂但宝黛钗三人之契合火木金哉!
有意于此者,其细味深究之可矣。